关于挂靠业务的收费标准及挂靠业务规定(一)、深圳建装业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挂靠业务收费标准如下:1、单个项目挂靠业务收入(合同金额)在300万以下的,公司挂靠管理费为合同金额的%,税金由挂靠人或单位据实缴纳;2、单个项目挂靠业务收入(合同金额)在300-500万的,公司挂靠管理费为合同金额的%,税金由挂靠人或单位据实缴纳3、单个项目挂靠业务收入(合同金额)在500-1000万的,公司挂靠管理费为合同金额的%,税金由挂靠人或单位据实缴纳4、单个项目或年(12个月内)累计挂靠业务收入(合同金额)在1000——3000万的,公司挂靠管理费为合同金额的%,税金由挂靠人或单位据实缴纳;5、单个项目或年(12个月内)累计挂靠业务收入(合同金额)在3000-5000万的,公司挂靠管理费为合同金额的%,税金由挂靠人或单位据实缴纳;6、单个项目或年(12个月内)累计挂靠业务收入(合同金额)在5000万以上的,公司挂靠管理费为合同金额的%,税金由挂靠人或单位据实缴纳;(注:单个项目,先按单个项目的合同金额对应的标准收取挂靠费。一年内有多个项目挂靠的,按累计合同金额对应的标准收取挂靠费,所有挂靠单位或挂靠人都需针对每个项目与公司签订协议)(二)其他相关规定;1、挂靠单位或挂靠人只领用公司资质装订本的,按/套2、挂靠单位或挂靠人自做标书,需公司完善、盖章、封装,每套收元3、挂靠单位或挂靠人需公司预算造价、并做好标书,按造价总额%收费。(做造价前需挂靠单位或挂靠人先行按预估造价总额的%支付一半);4、挂靠单位或挂靠人需公司人员前往的:一般人员每人每天元,中层人员每人每天元,高层人员每人每天元。(出发前先予支付,差旅费全部由挂靠单位或挂靠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