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挂靠项目管理办法(草案)一、总则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公司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能力,大力拓展公司在建筑装饰行业的市场份额,努力完成公司制订的各项经营目标,特制订本管理办法(草案)。二、挂靠单位(人)的资格审查及确认(一)、挂靠单位的资格条件1、在浙江省范围内登记在册的建筑装饰企业(二级以下)。2、本公司中层以上管理者作为担保人或推荐人。3、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5年以上,并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证书。4、具有一定的与挂靠项目所要求的经济实力。(二)、挂靠个人的资格条件。1、在建筑装饰行业从事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本公司中层以上管理者作为担保人或推荐人。3、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10年以上,并具备一级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证书。4、在本公司工作过的员工挂靠公司,其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5年以上,并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证书。5、具有一定的与挂靠项目所要求的经济实力。(三)、资格认定在挂靠单位(人)提出申请之后,公司主管工程的副总组织相关部门对所提出的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并作出决定。21、若挂靠单位(人)不符合挂靠条件予以取消挂靠资格。2、若挂靠单位(人)符合挂靠条件则予以挂靠并准备签订“内部施工承包合同(A)”。三、合同签定及管理根据挂靠单位(人)提供的工程概况及相关信息资料,由工程管理部组织专业人员对挂靠项目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并与业主、设计单位进行深入的接触、洽谈后,书面上报公司分管副总,待分管副总审批后,正式与业主签定“施工合同”。公司与业主签定合同后七日内,由工程管理部参照本管理办法负责与挂靠单位(人)签定“内部施工承包合同(A)”。工程管理部根据公司规定将合同原件一份上交公司行政副总存档、一份留工程管理部存档,其他部门备留复印件。四、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一)、挂靠单位(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制订安全生产目标。(二)、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编制安全生产计划,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责任到人。(三)、抓好安全教育,坚持安全例会制度,落实安全培训,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四)、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抓好“三宝、四口”及安全设施、设备等防护工作,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等消防保卫工作。(五)、坚持例行安全检查制度,从“查思想、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着手,抓好日检、周检、月检及施工过程中的隐检等相关安全检查工作,做好安全记录并建立安全台帐。3(六)、落实“一图四牌”,以及各种警示牌、指示牌、宣传牌等工作。(七)、实施临时水电设施专人管理制度,执行统一工人着装、持证上岗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度。(八)、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卫生,做好各项文明施工的具体工作。五、工程质量管理(一)、挂靠单位(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规范和标准,严格执行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及施工质量规范、标准。并应严格按审定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二)、主动接受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检查,以及建设、监理、设计、总包单位等现场监督和指导;主动接受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指导。(三)、根据合同要求,制定质量目标计划,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度。(四)、严格按图施工,抓好施工工艺流程、质量标准和施工图等技术交底工作,对重点质量疑难问题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攻关。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流程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相关要求。(五)、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六)、建立和健全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控制工程施工前、施工过程中、完工后的相关质量。(七)、坚持例行的质量检查,按程序重点检查隐蔽工程,做到资料手续健全。(八)、做好竣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竣工验收一次通过。六、工程施工进度管理(一)、挂靠单位(人)根据公司与业主合同所要求的工期安排编制4施工进度计划总表。(二)、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总表,科学合理的编制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三)、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总表编制旬、月、季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资金计划、材料采购计划等。(四)、严格按进度计划检查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对延误和滞后的单项施工进度计划要进行及时修订,并提出加快施工进度的措施,保证按合同要求完成该项工程。七、技术资料及档案信息化管理挂靠单位(人)做好工程资料的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归档资料必须及时、真实、完整、整理成册并建立电子文档格式作为公司留底存档。八、施工队伍及工人工资管理(一)、挂靠单位(人)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以及地方政府的相关法规,并严格执行公司对施工队伍的有关管理制度。(二)、及时按规定办理施工队伍及工人的相关保险事宜。(三)、加强用工管理,办好进场人员的用工审批,做到身份证、务工卡、计生证、暂住证和特殊工种操作证等证件齐全。(四)、坚持对施工队伍及工人进行安全教育、质量教育、文明施工教育以及加强成品保护意识等的教育。(五)、严格执行按时并如实发放工人工资的管理办法,不得欠发、拖发工人工资,公司将采取举报制的方式对欠发、拖发工人工资的行为进行严惩和重罚。5九、资金管理按《内部承包合同》对质量、工期、安全等进行奖罚外,公司对挂靠单位(人)实行工期、质量和安全等风险保证金制度。(一)、合同签订时,挂靠单位(人)需用现金向公司交付工程造价10%的风险抵押金,挂靠单位(人)未能全面履行合同或中途悔约,抵押金罚没。(二)、工期、质量、安全保证金,《合同》有规定的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额度在工程付款时由公司按比例扣留,《合同》无规定或规定低于下述约定的按下述约定扣留。1、工期保证金为工程造价的3%,因挂靠单位(人)拖延影响总体进度和企业信誉或建设单位罚款的酌情加重扣罚。2、质量保证金为工程造价的5%,质量没有达到规定标准的全部扣罚。3、安全保证金为工程造价的2%,甲方检查后作罚款处理或通报批评的每次扣罚安全保证金的30%,省、市检查未予通过或在市级以上(含城乡建委)被通报批评的全部扣罚。(三)、风险保证金即工期、质量、安全保证金在竣工结算时,除扣除部分外,无息退还给挂靠单位(人)。(四)、挂靠单位(人)在依法缴纳税金和按合同及时上交承包额的前提下,对施工承包方的工程成本负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土建配合费等)均由挂靠单位(人)承担。(五)、挂靠单位(人)在公司配合下,根据《合同》确定的原则,及时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款项,并完成竣工结算。(六)、工程款项由建设单位先行汇入公司帐户,在按比例扣除承包上交额及各项保证金等以后,挂靠单位(人)根据工程进度计划提取6运行。(七)、挂靠单位对公司的挂靠上交额为承包范围工程造价的2-3%(八)、预算定额中的规定的税种,按国家规定税率由公司代扣代交。(九)、施工过程中所需资金(包括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所造成的资金短缺)由挂靠单位(人)自行解决。十、保修及维修管理(一)、保修期以国家规定和《合同》有关条款为准,并按竣工结算后造价的5%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结清,不计利息。(二)、挂靠单位(人)负责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维修(属正常原因造成),保修期外维修,公司和挂靠单位协商确认维修单位进行维修,并收取建设单位维修成本。(三)、若挂靠单位(人)在保修期内不按业主要求进行维修,业主举报至公司,公司组织专人进行维修。同时公司将按维修实际费用加倍扣罚挂靠单位(人)的保修金。十一、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另行补充。浙江名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2006.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