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组织设计1、响应情况我公司对招标文件完全响应。2、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服务方案:作为工程承包单位,我公司将严格遵循标书及合同的规定,向业主提供系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的保修期内的责任和义务。在保修期之后,考虑到设备维护的连续性,建议业主与我公司签订维护合同,以确保该系统的正常运行所必须的技术支持和管理支持。为了更好地将本次灯光亮化工程的售后服务落到实处,现将有关售后服务的事项做如下计划说明:本工程成立以工程部为中心的质保服务组,以三人为主的定点维修人员,确保长期有维修人员轮值。本公司郑重承诺:1.我方将负责向建设单位提供现场安全操作及必要的维护保养培训。内容为系统、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使用及修理,日常使用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设备安装现场。2.定期检查:我方将在每个季度对设备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向招标人提交检查报告。3.及时排除故障,进行必要的修理,无偿更换非人为损坏的机件,2我方将提供常设7天×24小时热线服务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我方将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主要设备的故障我方在48小时内仍未处理完毕,我方将免费提供相同档次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或采取应急措施解决,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使用。4.在质量保修期内,非人为因素情况下,一切维修换件保养费用和备品备件均由我方免费提供。5.保修期结束后,如需继续维修的,可参照保修办法。如遇特殊配件,可代为办理。服务承诺:与业主协调管理措施:中标后,我单位将从计划管理、技术质量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与业主积极配合,其主要措施:1.选择优秀施工队组,且依法与其签订劳务合同,按时支付工人工资,绝不拖欠民工工资。2.项目工程部将负责向业主报送总体工期网络计划,并积极协助业主确定各专业分包队伍及供货尚的进退场和中间交接事宜,配合业主合理解决其垂直运输设备,施工用水、电、材料堆放、场地划分等。3.每月的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计划和材料进场计划,经监理审核后报业主进行最后定板。4.每周召开工程例会,由监理主持,业主及项目经理部参加。通过3工程例会这一制度度完善施工与监理、业主之间的关系,协调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5.召开工程例会时项目负责人将向业主提交每周工作汇报及下周工作计划,在报告中将详细说明工程的进展情况,在计划中详细进度、材料、劳力、设备、资金等的细部计划。6.认真做好施工日记,记录工地上每个工种雇佣工人及使用机械的数目、运到工地物料数量,以及每天的天气情况,并将其放在工地办公室,以便业主随时查阅。7.充分重视业主的指示,现场管理人员随时以书面形式记录业主的指示,并予以贯彻。质量与安全方面:1.自觉接受使用业主、监理单位以及相关的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等的监督检查,及时改正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在质量(包括保修)、安全方面做出以下承诺:2.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3.建立质量责任制,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3)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4.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4的质量检查和记录。5.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上岗作业。6.依法履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义务。7.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筑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8.项目负责人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9.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立即制止。10.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做好现场防护。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符合卫生标准。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511.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