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红白理事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在婚丧嫁娶中的作用,破除婚丧嫁娶的中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的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红白理事会在村党支部,村委会和各级政府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是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第三条,红白理事会由群众民主选举产生,设会长1人,副会长2人理事若干人。第三章职责和任务第四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认真贯彻各级政府在婚丧嫁娶中的政策,法令和规定,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第五条,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一)操办婚事具体原则1、理事会要坚决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办事,协助婚姻登记机关认真做好婚姻登记,严禁早婚私婚。22、婚事坚持新事新办,提倡文明节俭,不准索要彩礼,相互攀比,不准大摆宴席,讲排场,摆阔气,推崇婚事一天办完。婚礼既要气氛热烈,又要文明庄重。(二)操办丧事具体原则。1、要坚决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协助镇,村抓好本村的殡葬工作。2、操办丧事坚持从简原则,反对大操大办,提倡不雇佣吹鼓手、不泼汤、不放炮。推行播放哀乐、鞠躬、默哀、佩带黑纱等文明健康的丧葬礼仪。3、丧事规模以寄托哀思,葬好亡者为原则,宜小不宜大,丧葬开支标准最高不得突破3000元。第四章制度和措施第六条,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在与事主交换意见后,由会长组织按本章程的规定实施。第七条,红白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