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运输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安全管理第一条施工队伍要有自己的车辆管理制度,并派专人在施工现场对于车辆进行安全有序管理。第二条所有车辆应加强日常保养维修,保证车辆最佳安全性能。在运输期间发生的一切故障或交通事故由车队自行解决,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给施工带来损失,应赔偿损失的费用;第三条司机必须具备有效的驾驶证,发现一例无证驾驶事件,项目部对车队罚款200元,须立即更换有证司机。第四条所有车辆司机必须认真学习和遵守交通法规,严禁任何形式的违法乱纪行为,保证安全驾驶。第五条车辆必须服从现场人员的指挥,正常路段车速不得超过60km/h,进入施工现场限速行驶,前进速度不得超过20km/h,倒车速度不得超过10km/h,违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第六条车斗内严禁载人。第二章纪律管理第七条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车队车辆应严格服从项目部现场人员的指挥和调度,有问题或意见要及时同项目部现场人员沟通,分歧较大时由施工队伍负责人同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协商处理。第八条如果车辆在公路上违章行驶而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其罚款由车队自己来承担。若车辆私自出车造成车辆被扣,由施工队伍自己来追要,给项目部造成损失,也由施工队伍来承担。第九条在工地施工期间,禁止司机饮酒,发现一次司机酒后驾车,对车队罚款500元,并将该司机清除出场,对于酒后驾车造成的损失,全部由车队自己负责。第十条车辆在工地应随时保持待命状态,司机必须常住工地,回家时必须通知施工队伍负责人,由施工队伍负责人,请示主管副经理,确认无运输任务时方可准假。司机未经准假回家者,发现一次对车队罚款100元。第三章现场管理第十一条料场材料倒运:(1)料场内各部门负责人具有向车队分配用车运输任务的权力,车队队长应根据各部门的任务分配相应运输车辆,若发生运输任务较多、车辆紧张的情况,可找主管副经理协调车辆分配。(2)运输车辆进入料场后要减速慢行,车速不超过20km/h,起步行车、倒车时要注意周围是否有人,确保安全后方可行驶。第十二条土方、白灰运输及其它零工:(1)在施工组分配了土方、白灰运输及其它零工任务后,车队要及时足量派车到指定地点待命。(2)各部门负责人会派专人指挥车辆和签票,运输车辆要服从现场统一管理调度,装运物料卸至指定地点,不得乱拉乱卸。第十三条砼运输:(1)车队须在每辆车的车厢两侧标明统一编号;(2)装料前检查自己的车厢是否干净,如有杂物(土、灰、石料等)没有清扫干净,卸料时施工员发现一次,罚款200元;(3)拉土拉沥青混凝土的车辆必须用帆布进行覆盖,如运到施工现场不盖或因没有盖严,一次罚款200元;(4)卸料倒车时要对准摊铺机料斗,后轮在离摊铺机料斗30cm处停下开始卸料,如倒车时撞到摊铺机一次,按撞伤程度赔款,如升斗卸料时,出现溜车、溜料按程度罚款,轻撞和少溜料的一次最少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