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用水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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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278施工用水管理制度CPIECB-KF30305005—2004版本/修订次:1/0编写:宋永利审核:颜岩批准:贺徙发布日期:2004年11月01日实施日期:2004年11月01日CPIECB-KF30305004-2004施工用电管理制度Ⅲ-2791范围本制度描述了现场生活、生产、消防供水以及生活、生产污水排放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开封项目的施工用水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2.1《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2.2GB5749—8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3职责3.1中电投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开封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负责施工供水(包括生活、生产、消防用水)、排水的总体规划。3.2项目部工程管理部是现场施工用水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现场供水和排水的总体控制协调。3.3项目部委托专业管理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用水管理。专业管理单位另行发文明确。3.4监理单位负责施工用水管理的日常督促、检查。4管理要求4.1施工用水的规划项目部在施工组织总设计中明确施工供水(包括生活、生产、消防用水)、排水总量的规划,负责与设计单位沟通施工现场的水源设施及施工区环型供水干管和排水主渠及排水设施等策划;确定供、排水设施的设备型号、规格和数量,确定供、排水母管的管径、位置、走向。4.2施工用水管理的委托和管理范围划分4.2.1项目部委托专业管理单位(以下称管理机构)负责水源设施及施工区环型供水干管和排水主渠及排水设施的运行、检修、维护和日常管理。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为:4.2.1.1制订日常运行、维修保养、管理的具体措施,并定期对施工供、排水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4.2.1.2负责现场施工供水、排水主干网及设施的日常管理及维护。4.2.1.3负责按工程施工需要及现场实际情况,提出施工现场用水分配调整方案,报监理单位、项目部审核批准后落实。4.2.1.4负责《用户用水申请表》、《施工用水临时断水申请表》的确认。4.2.1.5负责施工用水主干网各供水引接口用水量的抄读及管理。CPIECB-KF30305004-2004施工用电管理制度Ⅲ-2804.2.1.6参与违规用水、破坏用水设施等事故的调查与处理。4.2.2施工承包商负责供水主干管、排水主渠接口后下接的施工供水、排水管线、设施的布置、维护和管理。其主要职责为:4.2.2.1负责所辖供水、排水支管系统内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工作。4.2.2.2在根据施工工艺要求和安全因素需连续供水的施工阶段,需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机构。4.2.2.3负责施工供、排水埋地管线的标识。4.2.2.4在冬季做好供水管线的防冻保护措施。4.3供、排水设施的运行管理、检修和维护4.3.1对管理机构的要求4.3.1.1管理机构根据合同和有关设备运行、操作规程建立运行、维护、使用、检修等管理制度,并报监理单位和项目部备案。4.3.1.2管理机构应有专人负责施工供、排水设施和系统的运行、检修和维护工作。4.3.1.3负责对施工承包商接入供水主干管、排水主渠的施工供水、排水管线、设施进行验收。4.3.2对施工承包商的施工用水管理要求4.3.2.1现场施工承包商的施工用水需报监理单位、管理公司审核批准,各项供水设施经过管理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接入供水干网。4.3.2.2施工承包商在供水主干网接口处需装设经过校验合格的水表,铅封必须完好,并由管理机构统一另外加封。4.3.2.3施工承包商在排水系统通过管理机构验收,满足排放要求后,方可加入排水主渠。4.3.3供、排水设施的维护4.3.3.1各供水、排水设施的维护人员要恪尽职守,认真做好日常运行维护工作,积极为用户服务,遇有故障及时排除。4.3.3.2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或在供水干管上开叉、钻孔,接驳管道。4.3.3.3施工车辆和机械必须在制度的线路行驶,所有供水管道上方严禁车辆和机械碾压或堆放重物。4.3.3.4为确保管网水压平衡稳定,未经管理公司批准,各施工承包商一律不得在供水管道上安装抽水泵直接抽水。CPIECB-KF30305004-2004施工用电管理制度Ⅲ-2814.3.3.5供、排水管道应埋设在地下0.8m冻土层下,水管道通过道路时应设套管保护,管线所经路径地面每隔20m应设明显的标志。4.3.3.6冬季对管网阀门应采取有效的保温防冻措施。4.3.3.7禁止在供水干管中心两侧2m范围内使用机械挖土。现场施工承包商在工程开工土方开挖前以及进行其它有可能损坏供水设施的0m下土方开挖作业时,均需按制度办理土方开挖动土报告,并应经监理单位、管理机构认可。4.3.3.8下述情况下,施工承包商可向管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提请拆除或变更相关用水设施。管理机构应对其申请内容的必要性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书面回复申请单位;如确需拆除或变更相关用水设施,管理机构应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核、报管理公司批准同意后实施。a)现有供水管路与在建工程相碰。b)施工过程中,必须临时切断或将供水管路改道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c)施工过程中,在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后,仍无法保证供水管路的安全使用,并可能造成无法预计的严重后果。4.3.3.9如因施工不当或在施工过程中意外造成供水设施损坏,相关责任单位应保护好现场,及时向管理机构报修。管理机构接到报修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修。抢修完毕并会同管理机构、监理单位、管理公司共同查明事故原因后,应提交事故报告交监理单位、管理公司。事故处理完毕,事故责任单位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如事故责任单位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一经查实,除追究相应事故责任单位的事故责任及经济责任外,将依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性质的大小,对其处以一定数量的罚款。4.3.4供、排水设施的维护的检修4.3.4.1需停水进行的正常性维护检修,应由管理机构报管理公司批准后进行。所有计划性停水应避开阶段性施工高峰(一般应安排在节假日或用水低谷时进行),以及根据施工工艺要求和安全因素需连续供水的施工阶段,并提前48小时通知用户,以保证现场施工的正常进行。4.3.4.2供水设施发生故障或管网泄漏,管理机构应立即组织抢修并通知所涉及范围的用户或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资源的浪费。4.3.4.3各用水单位应加强对自己用水范围内管网的维护,以保证水管、阀门不泄漏,当处理缺陷需停水而影响其它单位用水时,必须向管理机构办理书面停水工作票并得到同意后方可进行消缺工作。CPIECB-KF30305004-2004施工用电管理制度Ⅲ-2824.4供、排水的申请和批准4.4.1施工承包商凡需在供水主管道、排水主渠接驳支管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供、排水管线图,经项目部批准后方可接管。4.4.2施工承包商在完成水表至用水点的管道安装后,经管理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送水。4.4.3因工程需要施工承包商的供水管道需迁移、停用、转让,均应办理相关手续。4.4.4施工承包商在排水系统通过管理机构验收,满足排放要求后方可加入排水主渠。4.5消防用水管理4.5.1现场供水主干管线上的消防设施由管理机构负责维护管理,各施工区域内的消防设施由施工承包商自行负责维护管理。4.5.2消防栓只作消防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挪作他用。4.5.3消防栓由维护人员负责定期检查。消防栓四周不准堆放杂物,不准停放车辆,以保证火警时消防栓能顺利使用。4.5.4禁止在消防栓上接非消防用水。4.6施工污水、生活污水排放的管理4.6.1施工现场一般宜以明沟为主,辅以适量暗渠自然排水,最终按自然或机械泵排入管理公司指定的排放口。应尽早利用厂区永久雨水、污水排放系统以改善施工现场的排水条件。4.6.2施工承包商对自身生活、办公、施工等小区的排水系统布置,应保证其顺利地排向主排水渠道并不得影响其他单位的排水畅通。4.6.3凡有排水的施工项目,施工承包商在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中应有排水的技术措施,报监理单位、管理机构经批准后在施工中予以执行,严禁乱排水。不得将施工排水排入厂区雨水管。4.6.4施工承包商必须对全厂施工区域的排水沟渠、窨井、排水泵等设施加以保护,不得损坏和堵塞,如因施工需要更改时,必须事前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后方能实施,实施前要采取临时措施,以确保在实施过程中排水通畅,不发生堵塞。4.6.5管理机构负责排水主渠、排水设施管理、保养维修。4.6.6各单位小区的排水设施管理、保养及维修由各责任单位自行负责。4.6.7施工排水不得随意排放,要通过全厂临时施工下水道进行排放,在入管前要进行沉淀。CPIECB-KF30305004-2004施工用电管理制度Ⅲ-2834.6.8生活污水不得随意排放,要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布置生活设施(包括厕所)。生活污水应处理后排放或由环保部门定期处理。污水排放需满足GB5749-8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4.7结算4.7.1水费由管理机构与用户代表会同抄表后向各用户收取。4.7.2施工现场用水管理费,包括日常维护人工费、材料费和泵房运行费由各用户按用水量分摊。4.7.3不按期交纳水费的用户,逾期每天加收1%滞纳金,逾期15天将停止供水,待交齐水费和滞纳金并递交按期交纳水费的保证书后,方可恢复供水。4.8监督、检查4.8.1管理机构组织对现场施工用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监督检查及其发现的不符合处理情况应形成记录。4.8.2监理单位负责施工用水日常管理监督检查。5记录5.1《用户用水申请表》5.2《施工用水临时断水申请表》5.3《水费通知单》6本文件解释权本文件由项目部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CPIECB-KF30305004-2004施工用电管理制度Ⅲ-284开封京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超临界机组工程用户用水申请单No:申请单位申请日期申请联系人联系电话具体要求(申请部门填写)申请用水类别生产用水生活用水接出管径规格使用部位(附图)监理审核意见审核人(签名)审核日期年月日管理公司意见批准人(签名)批准日期年月日说明:用水单位申请用水,批准单位只提供至一次阀门,一次阀门以后的管路敷设及使用管理均由申请单位自行负责。CPIECB-KF30305004-2004施工用电管理制度Ⅲ-285开封京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超临界机组工程施工用水临时断水申请表No:申请单位申请日期申请联系人联系电话具体要求(申请部门填写)用水类别生产用水□生活用水□临时断水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临时断水原因断水范围(附图)监理审核意见审核人(签名)审核日期年月日管理公司意见批准人(签名)批准日期年月日说明:1、本表仅限现场施工承包商为配合施工需要提出的现场供水主管路局部区域的临时断水申请。2、审核人应明确该次临时断水所必须的各项操作及采取的相关措施。3、施工用水运行值班室收到此申请后,应按制度向相关单位和部门发出停水预告。CPIECB-KF30305004-2004施工用电管理制度Ⅲ-286开封京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超临界机组工程月份水费通知单No:年月日用户名称表号备注抄表前次今次净值签认水费单价(元/m3)管理费(元/m3)应交水费初装、改装费水费管理费合计合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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