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名城概况第二名城保护规划简介第三历史的回顾与沉痛的教训第四阆中古城保护的措施与具体做法第五几点体会第一名城概况第二名城保护规划简介阆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1.阆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阆中古城历史街区保护规划阆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1.现状概况与价值评估2.保护工作回顾3.规划依据、规划范围、期限和规划指导思想4.规划原则、保护重点和规划目标5.市域历史文化环境保护规划6.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7.文物古迹保护规划8.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9.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展10.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近期规划11.规划实施的措施和政策建议位于四川盆地北部,嘉陵江中游的低山丘陵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是典型的按照古代风水学说选址建设且保存较为完整的古城。价值评估1、历史价值2、历史上的重要地位3、科学价值4、艺术价值5、情感价值6、革命教育价值7、使用价值和旅游价值1、历史价值千年古城,秦汉名郡,素为郡、县治所在地,有2300余年的建城史;川北军事重镇。扼守川甘孔道,水绕三方,七关合护,形成金汤之固。兵家攻守必争之地。三国蜀国张飞镇守阆中达七年之久。2、历史上的重要地位著名的风水城市。地理形势和山水格局符合理想的风水环境意象。3、科学价值古城与自然环境有机融合,形成山川秀美的城市整体风貌;拥有众多较高艺术价值的文物古迹。“三面江光抱城郭,四周山势锁烟霞”4、艺术价值张恒侯墓永安寺大殿(1)人杰地灵,名人辈出。(2)产业文化源远流长。(3)浓郁特色的民俗民风。5、情感价值6、革命教育价值县域东部作为川陕革命根据地的核心部分,是中国革命运动的摇篮。古城内革命遗址众多,是重要的革命教育基地。7、使用价值和旅游价值古城仍是居住和传统商业的重要场所。丰富的文化和众多的古迹成为开展文化旅游的重要资源。历史文化名城特色“山、水、城”相依的城市整体风貌和保存完整的历史街区构成阆中历史文化名城的主要特色。1.开辟新区,搬迁政府。实施“古进新退”战略,保护古城。2.整修历史街区外观立面,效果显著。3.改善了历史街区的市政设施,提高了居民的生活水平。4.进行了院落保护改善的积极探索。5.通过宣传和行动,提高了市民和各级领导的保护意识。6.加强街区的管理,制定了管理办法。存在的主要问题1.文物古迹受到自然和人为破坏的威胁。2.历史文化风貌和自然景观受到破坏。名城格局及环境风貌分析图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12月26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10月28日)(3)《切实加强城乡规划工作,推进现代化建设健康发展》(1999年12月17日温家宝在全国城乡规划工作会议上的讲话)(4)《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建设部建规[1994]533号)(5)《四川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试行)》川建规发[1999]0639号(6)《阆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规划范围、规划期限规划范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规划范围包括整个市域,规划以古城区(1.78平方公里)为重点。规划期限:与总体规划相同,近期为2003~2005年,远期为2006~2020年。保护规划指导思想(1)树立整体性思想,保护规划应纳入阆中城市总体规划,成为阆中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政策的有机组成部分,发展新区,保护古城,使保护与建设协调发展。(2)确立分层次保护思想,突出保护重点,建立市域历史文化环境、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与文物古迹四个层次的保护体系。(3)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工作方针(4)坚持“以保护为主,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的可持续发展思想,保护和继承名城历史文化特色。在有效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基础上,积极改善城市环境,适应现代生活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护规划原则1、坚持文化遗产保护优先的原则,正确处理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与城市发展建设的关系,使城市的建设与发展既切实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又适应现代化生活和工作的需要。2、注重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真实性及其历史环境风貌的完整性。3、既要保护有形的历史文化遗产,又要继承和弘扬无形的优秀传统文化,使之相互依存、相互烘托,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4、立足长远,远近结合,逐步实施。保护目标总体目标:保护好自然、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城市自然人文特色,促进城市社会经济文化可持续发展。保护框架和保护重点1、保护框架包括自然环境、人工环境和体现两者的历史文化内涵的人文环境三部分组成。2、保护重点(1)重点保护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和历史文化保护区。(2)重点保护“山、水、城”相依的城市自然历史文化特色和古城整体风貌。规划结构1.千佛-老观历史文化环境区2.水观历史文化环境区3.柏桠历史文化环境区4.思依历史文化环境区城市总体规划层次的保护措施分区分级保护城址环境和城市轮廓线保护视廊的保护和建筑高度控制开辟新区保护古城道路交通分区分级重点保护区(0.63平方公里)建设控制区(1.15平方公里)环境协调区保护城市天际轮廓线景观视廊•华光楼-锦屏山、魁星楼;•华光楼-白塔;•华光楼-蟠龙山;•锦屏山-古城、蟠龙山;•魁星楼-古城、蟠龙山;•白塔-古城、嘉陵江、锦屏山;•大像山-古城、锦屏山;•滕王阁-嘉陵江、西山。•笔向街-以白塔为对景;•管星街-以魁星楼为对景。建筑高度控制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共有31处,其中国家级3处(张恒侯祠、永安寺、五龙庙)省级13处市县级15处文物保护点178处(一)文物古迹保护现状问题分析1、自然损坏严重,年久失修,如火神楼、县文庙等。2、部分文物保护单位被不合理利用和建设性破坏,如县文庙。(二)文物古迹保护原则1、基本建设、旅游发展必须遵守文物保护工作的方针,其活动不得对文物造成损害。2、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实施原址保护。3、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4、保护文物古迹,不仅要保护文物古迹本身,还必须保护文物古迹周围的历史环境。(三)文物古迹保护规划措施1.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2.不合理占用文物古迹单位的搬迁。3.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4.文物保护单位合理利用和展示。5.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的恢复重建。6.地下文物的保护要求。7.文物保护点的保护要求。8.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推荐名单。文物古迹的保护与利用1、历史文化保护区应当具备的条件(1)指区域内有比较完整的历史风貌,能够反映某个历史时期的特色,具有较强的历史氛围;(2)有一定的规模,视野所及风貌基本完整,有较协调的视觉效果;(3)区域内的建筑和环境风貌基本上是历史原物,不是仿古或其它新建筑,或新建筑仅占一小部分。根据历史地段应当具备的条件,规划确定古城区保护的历史文化保护区2处,阆中古城历史文化保护区(60.85公顷),南津关历史文化保护区(2.23公顷)。2、历史地段的位置和范围阆中古城历史文化保护区南津关历史文化保护区3、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内容(1)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整体风貌。包括城市轮廓线、河湖水系、建筑群体特征(建筑高度和屋顶平面)、古树名木等。(2)历护街区、街道、小巷形成的历史空间结构和肌理。(3)保护文物建筑、传统居住商业建筑和其它有价值的建筑或建筑局部(门头、彩画、雕刻等)(4)其它历史遗迹和历史文化内涵。包括古井、城墙残垣以及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历史变迁等的物质载体、民俗风情等。4、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原则(1)尽量保存历史遗存原物,保护历史信息的真实载体。(2)重点突出整体风貌特色的保护。重点在保护外观,保护构成街区外观的各个因素。(3)保护与合理使用相结合,改善基础设施,优化社区环境,从而增加社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保持活力,促进繁荣。(4)居民参与原则,强调结合社区建设与社区合作(5)循序渐进,分期分批,坚持不懈。5、保护的分级及规划要求(1)重点保护区的规划要求建筑进行分级保护与更新;严格控制建筑高度以一层和带阁楼的一层为主,多层建筑应逐步拆除;调整不合理用地;疏解过密人口;完善市政设施。(2)建设控制区的规划要求(1)建设控制区内新建或改建的建筑,要与重点保护区的整体风貌相协调,或不对重点保护区的环境及视觉景观产生不利影响。(2)进行新的建设时,要控制用地性质、建筑高度、体量、建筑形式和色彩、容积率、绿地率等。(3)进行新的建设时,要避免简单生硬地大拆大建,注意历史文脉的延续。要注意保护街巷胡同肌理和有保护价值的历史建筑及原有大树。(3)建筑的分级保护与更新通过对建筑的年代、质量、风貌等分项调查,综合考虑,确定建筑的保护对策为:(1)文物修缮类建筑:即文物保护单位内的文物建筑,要求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执行;(2)修缮类建筑:即在册的文物保护点和比较好的典型院落,这些院落的维修可以参照文物维修标准进行,保持原状,如实反映历史信息;(3)改善类建筑:指大量存在的一般传统院落,需要经常的维修,原有建筑结构严格保留,局部修缮整治、修旧如旧,对建筑内部功能进行调整,配备卫生设施,改善居住质量;(4)改造类建筑:指与传统比较协调的现代建筑,但是在屋顶形式、建筑高度、体量、色彩、装饰等方面与传统风貌有不协调的地方,对其采取外立面整饰,层数削减等措施,使其融入历史文化环境中。远期可以逐步拆除、淘汰;(5)拆除重建类建筑:对传统风貌影响较大建筑,采取原地拆除的措施,为维持原有整体风貌格局可以重新设计更新。新建建筑必须符合风貌要求,严格控制高度、体量。(6)拆除不建类建筑:对位于需整治地段的一些对风貌影响大的建筑及违章搭建的危棚简屋必须拆除,恢复原空间格局或规划为绿地和停车场,不得进行新的房屋建设。。6、历史文化保护区的道路与交通为保护传统街巷空间环境,解决街区可达性,方便居民,规划应采用多种方式解决出行和车辆停放矛盾,内部道路做到“通而不畅”,避免外部车辆穿行。静态交通主要考虑内部停车和社会停车两部分。内部原则上限制机动车,规划安排少量停车位供夜间使用。社会停车一般应在重点保护区以外设置,在主要文物古迹附近只设临时上下站(停车以5分钟为限)。7、市政公用设施和绿化的规划原则和要求市政工程设施要服从保护历史街区的风貌要求,本着“方便居民生活,有利旅游发展,提高环境质量,促进持续发展”的规划思想综合考虑技术要求。规划对于较宽的街道,按照有关规范完善市政设施和综合管线;对于较窄的街道,规划建议采用综合管沟或套管浅埋等方式综合解决。消防规划以防为主,消防栓密度增加到每80米一处。保护古树名木,扩大街区绿化覆盖率,是保护区绿化的主要目标。重点保护区内应结合文物古迹、道路和院落进行绿化。在街坊主要道路的一些重要节点处,增设“微型”街头绿地,改善街坊内部环境。九、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展1、历史名人2、传统艺术3、民风习俗的精华4、有地方特色的传统产品和手工艺品5、口述文化遗产近期目标:以保护为主,保护和抢救面临破坏的文物古迹和历史地段,搬迁不合理占用文物古迹的机关和单位。改善古城市政基础设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名城保护总目标的实施奠定基础。近期规划:1、抢修县文庙、火神楼等文物建筑。2、展示西街下的唐宋明清古街道遗址。3、继续保护和整治历史街区环境,改善市政设施。4、整治滨江路南段,恢复古城与水之间的关系。5、抢修和局部恢复古城墙遗址。搬迁丝织一厂,建立城墙遗址公园。6、拆除古城内高大建筑,适当恢复历史景观,如道台衙门等。实施的措施和政策建议1、加强立法,进一步制定历史城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历史街区保护与整治实施详细规划设计,制定实施细则或管理办法。2、深入宣传教育,强化各级领导和群众的名城保护意识,鼓励全体市民积极参与名城保护事业。3、加强管理,逐步实施。本次规划提出需要保护的文物建筑和历史街区,建议有关部门纳入计划逐年实施。4、根据《文物保护法》第十条设立文物保护社会基金,多元化筹措资金,专门用于文物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与修缮,保证名城保护规划的顺利实施。5、加强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保证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阆中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