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设施维护和清淤作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为切实加强对城市排水设施及管道维护、清淤工作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所造成的危害,最大限度的保障排水设施维护、清淤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结合市政设施管理的实际要求,制定《排水设施维护、清淤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应急救援程序1、事故发生后,现场作业负责人要根据实际情况,在第一时间向有关救援部门报警。报警拨打120、110、119电话,要简明厄要的说明事故发生的地点及事故原因,以便救援部门采取相应的救援方案。同时还应立即向专职安全员冉毅和市政设施管理处事故抢救组组长范玉柱报告事故发生地点和原因。2、范玉柱在接到现场作业负责人的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救援人员、现场维护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同时冉毅在接到报告后,应尽快将事故发生情况向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孙玲,副组长孔波、朱林、刘伟民汇报。3、救援领导小组成员接到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向建设局安全委员会及时报告,同时应尽快赶到事故现场,并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负责组织各相关部门做好事故救援保障工作。4、事故发生现场救援人员及井上作业人员,要服从救援组长范玉柱的统一指挥,专职安全员冉毅配合救援组长实施救援方案,救援组设井下救援人员4名,即:高俊东、李广林、李志文、王力勇,救助时要采取安全的救援措施,绝对不能盲目下井救助,必须先向井下送风,系好安全绳、配戴好呼吸器及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后,再实施救助。现场维护人员要配合交管部门维护好现场的安全秩序,疏导交通。5、专职安全员冉毅负责调查事故原因,并搜集事故现场的相关资料,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配合救援组长范玉柱做好事故现场的事后处理工作。6、在排水设施维护、清淤期间,救援队员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以保证救援工作的及时到位。二、事故处理及事故的善后工作,按市政设施管理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程序进行。领导小组相关人员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