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泰保险XXXX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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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信息披露报告2013年4月19日2/38目录一、公司简介.....................................3二、财务会计信息.................................4三、风险管理状况信息............................34四、保险产品经营信息............................37五、偿付能力信息................................373/38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信息披露报告一、公司简介(一)法定名称及缩写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诚泰保险ChampionProperty&CasualtyInsuranceCO.,LTD,缩写CHAC(二)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三)注册地昆明市日新中路360号凯旋大厦9楼(四)成立时间公司于2011年12月31日在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五)经营范围和经营区域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的经营区域是:开业后两年内在云南省开展业务,两年后根据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业务发展状况和人才储备情况,逐步在外省设立分支机构。(六)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许雷(七)客服电话和投诉电话公司客服电话统一为4006222888。公司投诉电话为4006222888,0871-64584875。(八)各分支机构营业场所和联系电话分支机构名称营业场所联系电话云南分公司昆明市日新中路360号凯旋大厦0871-645861444/38二、财务会计信息(一)资产负债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2012年12月31日资产货币资金113,605,923交易性金融资产63,435,819应收利息27,419,972应收保费124,317应收分保账款995,603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2,155,974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1,354,638定期存款580,000,000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2,481,060应收款项投资50,000,000存出资本保证金200,000,000固定资产13,383,714无形资产4,105,947其他资产12,182,825资产总计1,081,245,792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负债预收保费2,559,147应付手续费及佣金1,354,522应付分保账款49,961,180应付职工薪酬7,250,035应交税费724,292应付赔付款175,918未到期责任准备金26,107,419未决赔款准备金14,703,233其他负债4,716,133负债合计107,551,879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1,000,000,000资本公积(325,572)累计亏损(25,980,515)所有者权益合计973,693,913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1,081,245,7925/38(二)利润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2011年12月31日(公司成立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期间一、营业收入172,967,882已赚保费125,908,392保险业务收入157,275,850其中:分保费收入115,717,267减:分出保费(7,416,013)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23,951,445)投资收益44,988,211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153,337汇兑损失(529,641)其他业务收入1,447,583二、营业支出(198,860,857)赔付支出(44,509,382)减:摊回赔付支出159,203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14,703,233)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1,354,638分保费用(75,106,101)营业税金及附加(2,325,035)手续费及佣金支出(6,156,774)业务及管理费(59,916,015)减:摊回分保费用2,526,855其他业务成本(166,667)资产减值损失(18,346)三、营业亏损(25,892,975)加:营业外收入2,460减:营业外支出(90,000)四、亏损总额(25,980,515)减:所得税费用-五、净亏损(25,980,515)六、其他综合收益(325,572)七、综合收益总额(26,306,087)6/38(三)现金流量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目2011年12月31日(公司成立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期间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45,147,932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45,161,360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0,309,292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4,668,037)支付交易性金融资产现金净额(54,265,484)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4,824,283)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1,308,271)支付的各项税费(2,051,789)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9,241,693)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6,359,55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050,265)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7,002,957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9,649,288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652,245投资支付的现金(850,000,000)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6,466,416)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86,466,41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69,814,171)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000,000,000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00,000,00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00,000,000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529,641)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13,605,923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3,605,9237/38(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累计亏损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期增减变动金额1、所有者投入资本1,000,000,000--1,000,000,0002、净亏损--(25,980,515)(25,980,515)3、其他综合收益-(325,572)-(325,572)2012年12月31日1,000,000,000(325,572)(25,980,515)973,693,913(五)财务报表附注1一般情况及业务活动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批准,由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七家企业出资,于2011年12月31日在云南省昆明市成立的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本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等。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管理层于2013年3月29日批准报出。2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财务报表按照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1年12月31日(公司成立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8/384主要会计政策和报表编制方法(1)会计年度本公司的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财务报表的编制期间为2011年12月31日(公司成立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2)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3)外币折算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5)金融资产(a)金融资产的分类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i)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取得时即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或以短期获利为目的的投资组合。(ii)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管理层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iii)贷款和应收款项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包括各项应收款项、定期存款、存出资本保证金等。(iv)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9/38(b)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于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资产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成本计量。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以及在处置时产生的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待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转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领取股利的权利确认时,计入投资收益。(c)金融资产减值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当有客观证据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如果在以后期间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d)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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