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管理体系—HSE-01-12建设项目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办法**********股份有限公司第1页共4页**********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办法1目的加强新、改、扩建设项目健康安全环保(以下简称“HSE”)管理,规范HSE审批管理流程。2适用范围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学公司”或“公司”)所属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托管公司可参照执行。3编制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全国人大常委会3.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全国人大常委会3.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全国人大常委会4释义4.1HSE相关评价按照国家法律要求,新、改、扩建设项目需进行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安全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等政府法定或推荐在项目前期完成的评价工作。4.2HSE“三同时”新、改、扩建设项目中的HSE相关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5职责分工5.1安全环保部审查、上报HSE相关报批材料,组织新、改、扩建设项目HSE“三同时”和竣工验收管理工作,监督相关法规、制度和标准的执行。5.2计划部指导、监督和考核所属单位新、改、扩建设项目HSE“三同时”落实情况,HSE管理体系—HSE-01-12建设项目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办法**********股份有限公司第2页共4页在报送总公司投资决策前完成HSE相关评价的核准工作。5.3工程部指导、监督和考核所属单位新、改、扩建设项目HSE“三同时”落实情况。5.4所属单位及项目组落实所属新、改、扩建设项目HSE“三同时”管理要求和开展各项HSE“三同时”相关工作,包括:在设计阶段落实HSE相关评价提出的HSE要求,在施工安装前完成HSE相关开工许可要求,在施工安装阶段落实HSE相关法规和制度要求等。6项目各阶段HSE管理要求6.1预可行性研究或项目建议书新、改、扩建设项目应在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或项目建议书阶段编制环境专项风险评估报告,报化学安全环保部备案。6.2可行性研究6.2.1建设单位应定期向化学公司HSE部报告HSE相关评价的进展情况。需报国家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HSE相关评价报告应由化学公司HSE部报总公司QHSE部组织预审后,再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由地方政府审批的建设项目HSE相关评价情况,应报化学公司HSE部备案。6.2.2建设单位还应按照国家法规和当地政府要求完成与HSE相关的评价和许可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a)水土保持方案;b)矿产压覆报告;c)水资源论证报告;d)建设用地的水文地质勘察报告书;e)工程用海海域勘察报告书(涉及用海项目);f)海域使用论证(涉及用海项目);g)通航环境安全评估(港口项目);h)涉及占用保护区的认可文件;i)涉及军事区军方的认可文件;j)规划符合性相关文件;HSE管理体系—HSE-01-12建设项目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办法**********股份有限公司第3页共4页k)地震安全性评价;l)文物环境影响评估;m)节能评估报告;n)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6.3基本设计或初步设计6.3.1设计文件应逐一列表说明HSE相关评价报告要求的HSE措施落实情况。6.3.2设计时应依据国家已批准的HSE相关评价结果进行,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的,应经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报化学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6.3.3设计文件应包括环境保护、安全、职业卫生等专篇,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应通知化学公司安全环保部参加,审查意见抄送化学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设计文件应经过政府主管部门或中介机构审查,办理批准或备案手续。6.4施工安装6.4.1现场施工要求a)建设项目在取得政府部门HSE相关许可后,方可开展现场施工;b)建设项目的施工期要有HSE管理方案,要有专人负责落实HSE相关评价和设计的要求;c)项目经理和主管HSE的人员应经过相关的HSE管理培训;d)在施工期内,安全环保部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施工期的HSE专项检查。6.4.2变更管理设计文件中要求的HSE设施如有变更,项目建设方应在报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变更。6.4.3环境监测和环保监理施工期应开展环境监测和环保监理。6.4.4承包商管理与工程承包单位签订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时,应有HSE方面的内容;合同中应明确各方各自承担的HSE责任,并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的HSE措施的执行情况。6.5试生产检查和竣工验收HSE管理体系—HSE-01-12建设项目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办法**********股份有限公司第4页共4页6.5.1需要总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批准的新、改、扩建设项目,由总公司QHSE部负责组织安全环保“三同时”检查验收;其他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由化学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检查验收后报总公司QHSE部备案。其他建设项目应经过基地安全环保管理部门组织试生产安全检查,检查结果报化学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检查不合格或未经检查验收,不得组织试生产。6.5.2建设单位应依照国家有关法规要求开展HSE相关的试生产检查、竣工验收,并办理排污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6.5.3由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应通知总公司QHSE部和化学公司安全环保部参加,由总公司QHSE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由省级及以下HSE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化学公司安全环保部参加,验收结果应报总公司QHSE部备案。7附则7.1本制度由公司HSE部负责解释。7.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