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管理制度1.0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入职工作,确保新员工尽快融入公司氛围和工作环境,特制定本规定。2.0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的入职管理。3.0职责与权限3.1人力资源部负责本规定之起草和实施。3.2相关用人部门依照本管理规定执行。3.3制度的修改、发布、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4.0录用原则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任用为本公司员工:4.1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4.2曾经犯有经济罪行者及贪污公款案底者;4.3吸毒者;4.4身体衰弱或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者;4.5未满16周岁者;4.6司机驾龄不足两年者;4.7被公司开除或者辞退的原员工;4.8尚未与其他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者;4.9其它违法违纪行为者。5.0入职前5.1员工入职由人力资源部提前通知用人部门和行政部,当场面试当场办理入职手续的例外。5.2用人部门负责向行政部领取办公设施和办公用品;如果需要在公司住宿的,行政部应提前做好准备。6.0入职手续办理6.1应聘人员根据“录用通知书”入职沟通时所约定的时间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缴纳相关证件后由人力资源部与应聘人员做聘用确认,对其入司时间、所在部门、所在岗位、试用时长、试用工资、转正工资、所享福利级别、参保确认等进行互认,双方确认无异议后签字生效。6.2新进人员入职时,根据岗位要求不同提供以下个人资料:6.2.1免冠近照两张;6.2.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6.2.3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6.2.4职称证(含职业资格证)原件、复印件;6.2.5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6.3劳动合同签订(参照公司《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执行)7.0入职导引7.1权责7.1.1各中心/部门负责各自新进人员的入职导引。7.1.2人力资源部协助各用人单位做好科长级新进人员的入职导引。7.1.3人力资源部负责做好公司经理级以上新进人员的入职导引。7.1.4行政部配合人力资源部完成与入职导引相关的实施工作。7.2入职手续办理完毕,人力资源部办理新员工工作卡、告知员工相关入职须知事项,同时向其介绍如下情况:7.2.1公司概况;7.2.2新进人员入职后,试用期间的部门负责人情况;7.2.3考勤卡、饭卡的使用、更换、维护;7.2.4考勤管理、奖惩管理、休假管理、宿舍管理制度、报销管理等常用制度介绍;7.2.5公司宿舍位置、用餐地点及方式;7.2.6厂区周边交通情况、购物环境及乘车线路。7.3入职介绍完毕,人力资源部将该新进员工带给用人部门经理,由用人部门经理指定其直接上级或专人为试用期内入职导师。8.0入职培训:培训部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新进员工名单,根据新员工数量的多少,以十个人以上为一班,进行入职培训。9.0试用期跟踪9.1新进员工入职后,该员工试用期间入职导师协助其完成以下工作:9.1.1当天完成常用办公设备或用具的准备工作;9.1.2当天完成《部门职责》和《岗位说明书》的详细讲解;9.1.3当天明确新进员工在部门(班组)中的位置以及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工作目标及工作衔接人;9.1.4参加由培训部统一组织的新进员工入职培训(等统一通知);9.1.5一周之内完成对公司各中心、生产基地人员、分布等基本概况了解;9.1.6一个月内完成对公司网站推介,宣导公司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并对个人作风、时间观念、工作意愿、仪容仪表等方面进行指导(职员类以上人员);9.2试用期间,用人部门负责人或者入职导师要经常通过公司内部邮箱或其他通讯方式和新员工进行交流。9.3新进员工试用期间不宜担任经济要害岗位,也不宜安排具有重要经济责任的工作,确实需要的应制定经济责任担保人。9.4试用期间所有新进员工一律统称为“实习某某岗位”,如人力资源部招聘专员在试用期内称为“实习招聘专员”,人力资源部经理在试用期内称为“实习人力资源经理”。10.0相关表格:《应聘登记表》《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