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电子《教学仪器设备、体音美、卫生器械明细账》的通知各乡镇中小学、局直学校:根据装备工作的需要,原有的教学仪器设备明细账已不适用,经研究决定全县中小学将根据国家和省2007年新装备配备目录建电子《教学仪器设备、体音美、卫生器械明细帐》(不含高中),具体要求如下:1、将原有仪器设备进行清理,新配备目录中没列入、但完好的进行登记保管,破损不能用的报损。2、台帐按新配备目录排序并装订成册。3、电子《明细账》要填写好表头、各科仪器设备现有数量和尚缺数量,计算好各科配备率。4、要帐物相符,不得弄虚作假,同时要仪器设备到柜,摆放整齐,有柜内仪器卡袋和相关的管理材料。5、电子《明细账》务必在6月18日前建完,同时将其发送至装备办电子信箱(信箱地址hcs1949@sina.com).希望各学校认真落实附:《教学仪器设备、体音美、卫生器械明细账》永吉县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2008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