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卫生局XX年度医改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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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011年度医改工作总结一、2011年医改工作总结(一)2011年医改工作组织落实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3年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昆政发〔2009〕88号)文件,结合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山区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的通知(西政办通〔2011〕155号)精神,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医改领导小组,对照目标任务,医改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其中,在完善服务水平方面,进一步巩固县级医院作为县域内医疗卫生中心地位,我局与团结街道办事处协商,于2010年11月30日,正式在团结街道办事处试点推行由西山区人民医院受托管理团结谷律卫生院和推进乡村卫生一体化建设工作,托管时限为20年,随着托管试点工作的推进,托管医院的发展后劲不断增强,被托管乡镇卫生院的综合能力显著提升,当地群众享受到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在继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方面,我区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工作取得新进展,以系统、规范、准确掌握全民健康状况,做好健康保健、对各种健康问题及时作出干预和处置为目标,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贫困等人群为重点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截止2012年2月3日,累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529210人(城市395553人,农村133657人),建档率80.77%,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实现从无到有的新跨越。2(二)五项重点改革工作进展情况(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3.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水平,方便群众就医结算。(9)目标任务:加快城镇医保和新农合异地持卡就医联网结算。继续推广就医“一本通”等办法,加强异地就医结算能力建设。进展情况:西山区已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管理,新农合已实现区、街道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即时减免。继续推广就医“一本通”服务,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异地就医结算,方便广大参保人员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享受待遇。(11)目标任务:发挥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和对医药费用的制约作用。进展情况:继续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发挥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和药品费用的制约作用。(13)目标任务:加强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监管。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动态管理,完善医疗保险诚信等级评价制度,推行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服务行为。研究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依法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处罚力度。进展情况:稳步推进,创新引入了社会办医疗机构(诊所、门诊部)分级管理制度,该制度将机构分为:A、B、C、3D四个级别登记。按照分级管理后,由卫生局医政科、区卫生执法监督局将按照分级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具体实施上对个体诊所从执业许可、诊疗科目、医师和护士资质到卫生管理制度、消毒管理、医疗废物处理及受到处罚等内容进行科学标化、量化,结合不良计分管理,制作成方便可行的个体诊所量化检查表进行现场打分。A级机构作为我区社会办医典型机构,每月或每季度例行现场监督检查一次,年度校验将校验资料上报后通过。B级机构每月或季度例行监督检查并提出监督意见,年度校验实施现场看点后上报校验手续。C级机构每月1次监督检查,并提出监督意见书并要求本年度内达到B级管理标准后下年度校验。D级机构每月不少2次现场监督检查,并提出监督意见书,6月内整改达到C级标准管理,不按时限整改将停业整顿,年度校验现场勘验,如不能达到C级标准将机构注销。截止目前,该项管理制度已在7月中旬正式实施。(二)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4.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实现基层全覆盖。(17)目标任务: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目标任务。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并同步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进展情况:今年,我局以基层医疗机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组织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中心和政府举办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卫生院、卫生室、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4在社会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全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有政府举办的6个卫生院,54个卫生室(其中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站15个),23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中社会举办试点1个)。截止目前,政府举办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上网采购药品2039.6万元,其中采购基本药物450万元,基本药物采购率100%。(18)目标任务:继续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医保支付政策,确保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和省补充药品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进展情况:2011年7月21日,我局下属新农合管理办公室人、财、物已全部移交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我局将努力做好移交协调工作,确保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和省补充药品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报销范围。5.建立规范基本药物采购机制,重塑基层药品供应保障体系。(19)目标任务:进一步贯彻落实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制度。制定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确保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全省统一价和零差率销售,确保基本药物安全有效、品质良好、价格合理、供应及时。进展情况:不断增强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制定下发了《西山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基本公共卫生项目5考核办法》、《民营医院考评制度》、《社会办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办法》等地方规章制度,在这些制度的正确指导下,真正实现了长效竞争机制和多渠道办医格局。让老百姓就便、就进就医,看得起病,看得好病。(20)目标任务:医疗卫生机构根据用药需求,确定基本药物采购的具体剂型、规格、质量要求,明确采购数量,编制基本药物采购计划;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必须通过省采购平台网上报采购计划,并按要求及时支付药品货款。进展情况:认真做好省级新药品集中采购与配送方式前期准备工作。计划与我局签订协议范围的政府举办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共有73家,现已和我局签订协议的有64家。同时,为保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制度启动初期基层卫生机构药品采购、配送及时,资金有序、准确流转。我局按2011年参合人数每人10元提取新农合资金用于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采购预付款,此笔资金已于10月份归还新农合办公室。(21)目标任务:建立完善基本药物价格监督机制。对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进行分类管理。密切跟踪监测基本药物市场价格和供应变化情况,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展情况:我局专门成立了专项检查指导小组,实施开展相关培训,并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从2011年11月15日起,使用新平台进行采购,为认真做好省级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与配送,我局设专人负责。(22)目标任务: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的有关政策,确保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6用基本药物。进展情况: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按照《云南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11年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医改办〔2010〕39号)文件要求,组织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中心和政府举办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卫生院、卫生室、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23)目标任务:保障基本药物生产供应。进展情况:优先发展基本药物由中标企业委托经营企业配送或直接配送,同时鼓励发展现代物流等多种手段,提高配送效率。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优化结构,实现规模经营。(24)目标任务:按照国家基本药物质量标准,健全质量监管体系。进展情况:加强基本药物监管,建立完善监管档案;加快信息化体系建设,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和全品种电子监管,提升对基本药物从生产到流通全过程追溯的能力。建立健全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评价体系,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6.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建立新的运行机制。(26)目标任务: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纳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报销范围。7进展情况:已经研究并转发《昆发改收费〔2011〕754号文件》,并积极落实国家相关价格和支付政策,现阶段,基层医疗机构“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为9元/次,新农合支付标准为6.3元/次。(27)目标任务: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落实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项补助以及经常性收支差额的补助,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实施“收支两条线”。进展情况:已落实。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取消药品加成的基层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及乡村医生进行合理补偿、落实扶持政策。确保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证其正常运转。(29)目标任务: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进展情况:全区全面建立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分级设置管理制度,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完善绩效考核、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截至目前,计划招聘11人已全部到岗就职。(30)目标任务:健全绩效考核机制。进展情况:根据《昆明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和云南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实施绩效考核工作意见的通知》(昆卫基卫〔2011〕9号)文件精神,为维护卫生院和卫生室的公益性质,有效调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我局成立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领导小组,由区卫生局基层卫生科、区疾控中心,区妇幼保健中心和医院对口专业的专家组成。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严谨的考核方式,每半年对10个街8道主社区中心进行数量与质量的考核。同时,委托政府举办的主社区中心之间组成街道级考核小组,以交叉方式考核各街道其他社区中心、站、卫生室,区级考核小组按20%比例进行现场抽查复核,最终我局将所有基层医疗机构考核情况报市级考核小组复核后进行兑现。这种考核方式,杜绝了互相包庇、徇私舞弊的机会,创造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互相学习与借鉴工作经验、共同进步,促进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整体发展的平台,保证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安全有效使用。(32)目标任务:落实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的补助政策,落实补助经费,保障村医的合理收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将非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合理补偿。进展情况:为切实保障乡村医生的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机制,我局实行对乡村医生进行防疫、保健服务工作补贴。执行标准为:城市300元/人/月,农村500元/人/月。同时还给予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基本药物补助2400元/人/年。对纳入基本药物制度范围的政府举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核合格后,依据各机构通过“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配送基本药物金额的15%给予补助。(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7.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升基层服务能力。(35)目标任务:制定完善区域卫生规划,合理调整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和结构。按国家要求,全面完成农村三级卫9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任务。进展情况:截至2011年12月底,初级卫生保健覆盖率已达到100%。2005年,我区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通过复核验收合格,我区继续巩固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成果,进一步落实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加强了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工作。(36)目标任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进展情况:在整合资源的基础上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建立涵盖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居民健康管理、绩效考核等为基本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并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衔接,提高基层规范化服务水平。全年共为基层卫生机构配备信息化设备三批,采购范围包括笔记本电脑、复印机、打印机、投影仪、电视机、DVD等,采购费用合计56万元,用于完善乡村一体化管理制度。8.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适宜人才。(37)目标任务:继续组织实施全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