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考核办法为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把安全生产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做到全员、全面、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省市有关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使安全管理目标的实施、实现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一、本办法一句《建筑施工安全监察标准》及有关规定制定。二、考核目标:1、因公死亡人数为0;2、因公重伤人数为0;3、工伤率:不超过3%;4、无重大设备、交通、火灾、爆炸、中毒事故;5、达到文明施工标准三、本办法使用于公司各工程项目及作业班组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四、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实行分级考核制度,即公司负责对工程项目经理、项目部考核,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对各施工作业班组考核。五、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定期安全监察考核项结合,即公司每季度、工程项目部每月、班组每周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六、考核结果非为:1、伤亡指标:低于指标;2、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考核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同“建筑施工安全监察标准”)。七、公司每季、工程项目每月公布安全股安全目标考核结果。八、奖罚:1、年度内每次考核中伤亡控制指标,低于目标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达到合格(或优良、双优)工程项目,作业班组、项目经理、班组长均可获得奖金的评定等奖赏;2、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及作业班组,要限期整改并达到目标要求,如限期内仍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工程项目,作业班组除要通报批评,还要进行扣发奖金或罚款等处罚。3、第二次考核仍然及格的工程项目经理、作业班组长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发全年奖金或增倍罚款等。九、在限期整改期内或有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十、本办法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相结合执行,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二零一二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