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30《合同法》自考大纲(2015)(个人搜集整理,仅供参考,如有出入,请予指正!)一、合同的概述学习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合同的概念;理解合同的特征;熟悉掌握合同法律关系的要素;了解合同相对性的原理;掌握合同的分类。课程内容(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1.合同的概念2.合同的特征(1)合同是平等主体间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2)合同以发生一定民事后果为目的(3)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4)合同是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二)合同法律关系1.合同关系的主体、内容、客体(1)合同主体(2)合同内容(3)合同客体2.合同的相对性(三)合同的分类1.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2.主合同与从合同3.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4.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5.一方负担义务的合同与双方或多方负担义务的合同6.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7.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8.有名合同、无名合同、混合合同9.附合合同与非附合合同10.预约与本约11.一时合同与继续合同12.实定合同与射幸合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识记:合同的概念。领会:合同的特征。(二)合同法律关系识记:①合同主体;②合同客体;③合同的相对性。领会:①主给付义务;②从给付义务;③不真正义务。简单应用:附随义务。(三)合同的分类识记:①一方负担义务的合同与双方或多方负担义务的合同;②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③有名合同、无名合同、混合合同;④附合合同与非附合合同;⑤预约与本约;⑥实定合同与射幸合同。领会:①主合同与从合同;②一时合同与继续合同。简单应用: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综合应用:①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②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③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本章关键问题揭示合同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合同与行政合同的区别,合同与物权变动行为的区别。分析合同权利的权能,合同义务的类型,不同类型义务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合同相对性的原理的基本内涵,如何理解“相对性突破”之说。每一种合同分类的意义何在。有偿合同与双务合同划分标准之区别及其存在价值。二、合同法概述学习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合同法的概念,理解合同法的特征,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原则。课程内容(一)合同法的概念与特征1.合同法的概念2.合同法的特征(1)合同法是规范合同当事人行为的法律(2)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动态财产关系的法律(3)合同法的规定基本属于任意性规范(4)合同法既调整民事合同关系又调整商事合同关系(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合同主体平等原则2.合同自由原则3.合同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鼓励交易原则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一)合同法的概念与特征识记:合同法的概念。领会:合同法的特征。(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识记:合同主体平等原则。领会:①合同公平原则;②鼓励交易原则。简单应用:合同自由原则综合应用:诚实信用原则本章关键问题合同法如何科学界定。合同主体平等原则与合同自由原则的联系与区别。合同公平原则的内涵,合同公平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的关系。“私法自治”在合同法中的体现。三、合同的成立学习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合同订立的概念;掌握合同成立的条件,掌握合同订立程序、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了解特殊订约方式,掌握对格式条款的规制措施;熟练掌握缔约过失责任制度。课程内容(一)合同成立的概念与条件1.合同成立的概念2.合同成立的条件(1)一般成立条件(2)特殊成立条件(二)合同的订立与合同成立时间、地点1.合同订立的程序(1)要约(2)承诺2.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三)几种特殊的缔约方式1.交叉要约2.同时表示3.以招标方式缔约4.以拍卖方式缔约5.以格式条款方式缔约6.以悬赏广告方式缔约(四)缔约中的义务和缔约过失责任1.先合同义务的含义2.缔约过失的类型(1)假借订立合同进行恶意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3.缔约过失责任的含义4.缔约过失责任的成立条件和内容(1)缔约过失责任的成立条件(2)缔约过失责任的内容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一)合同成立的概念与条件识记:合同成立的概念。领会:合同成立的一般条件。简单应用:合同成立的特殊条件。(二)合同的订立与合同成立时间、地点识记: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综合应用:合同订立的程序。(三)几种特殊的订约方式识记:①交叉要约;②同时表示;③以招标方式缔约;④以拍卖方式缔约;⑤以悬赏广告方式缔约。综合应用:以格式条款方式缔约(四)缔约中的义务和缔约过失责任识记:先合同义务的含义。领会:缔约过失责任的含义。简单应用:缔约过失的类型。综合应用:缔约过失责任的成立条件和内容。本章关键问题正确理解合同成立的一般条件。实践中客观认定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方法。阐述要约的立法理论依据。承诺期限的认定。格式条款的科学界定,《合同法》对格式条所作限制的理论依据。分析悬赏广告的性质和效力。分析缔约过失责任的性质约责任、侵权责任的区别。四、合同的成立学习目的与要求本章的学习,了解合同内容:掌握《合同法》对合同内容的提示性规定;了解合同的和对象;理解合同解释的标准和方法;了解合同的形式。课程内容(一)合同的内容1.合同内容概述2.《合同法》关于合同内容的提示性规定(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二)合同的解释1.合同解释的目的和对象2.合同解释的标准和方法(1)探求合同当事人真实意思解释合同(2)以交易习惯解释合同(3)运用任意规范解释合同(4)遵循诚信原则解释合同(三)合同的形式1.合同的书面形式2.合同的口头形式3.合同的其他形式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一)合同的内容识记:①绝对必要条款、相对必要条款和任意条款的概念;②《合同法》第12条关于合同内容的提示性规定。领会:绝对必要条款、相对必要条款和任意条款的类型及其相互关系。(二)合同的解释识记:合同解释的目的和对象。简单应用:合同解释的标准和方法。(三)合同的形式识记:①合同书面形式的各种具体类型;②合同的口头形式;③合同的其他形式。本章的关键问题关于合同条款的划分标准以及划分价值。区分合同的绝对必要条款、相对必要条款和任意条款的意义。《合同法》第12条规定的内容的意义。书面合同的表现形式。合同内容的解释标准和意义。五、合同的效力学习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理解合同生效的意义以及与合同成立的区别;掌握合同的生效要件;理解合同生效的法律后果;掌握效力待定的合同制度;熟练掌握无效合同和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制度;掌握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课程内容(一)合同的生效(二)合同的生效条件1.合同的一般生效条件(1)关于合同主体的生效条件(2)关于合同意思表示的生效条件2.合同的特殊生效条件(三)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2.显失公平的合同3.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4.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5.乘人之危的合同(四)无效合同1.无效合同的概念2.无效合同的种类(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其监护人不同意的情况下,所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精神健康状态不相符的合同(3)一方以欺诈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4)一方以胁迫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5)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7)损害公共利益的合同(8)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9)某些无效的免责条款3.无效合同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的区别4.合同被撤销及无效的后果(五)合同效力待定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精神健康状态不相适应,且非纯获利益的合同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六)附条件的合同与附期限的合同1.附条件的合同(1)附条件的合同的概念与特征(2)条件的种类(3)附条件的合同的效力2.附期限的合同(1)附期限的合同的概念与特征(2)期限的种类(3)附期限的合同的效力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一)合同的生效识记:合同生效的概念。领会: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二)合同的生效条件领会:合同的特别生效条件。简单应用:关于合同主体的生效条件。综合应用:关于合同意思表示的生效条件(三)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识记:合同可变更、可撤销的类型。领会:①显失公平的合同;②乘人之危的合同。简单应用: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综合应用:①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②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四)无效合同识记:无效合同的概念。领会:无效合同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的区别。简单应用:合同被撤销及无效的后果。综合应用:无效合同的种类。(五)合同效力待定识记:合同效力待定的概念。领会:合同效力待定的类型。简单应用:合同效力待定的处理。(六)附条件的合同与附期限的合同识记:①附条件的合同的概念与特征;②条件的种类;③附期限的合同的概念与特征;④期限的种类。领会:附期限的合同的效力。简单应用:附条件的合同的效力。本章关键问题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的区别。结合《民法通则》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的规定阐述合同的生效条件。结合《民法通则》关于无效的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规定以及《合同法》第52条至第58条的规定,阐述无效的合同和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确立合同效力待定制度的理论依据。附条件的合同与附期限的合同的区别,各自具有的法律后果。六、合同的履行学习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理解合同履行的概念;熟练掌握合同履行的原则、具体规则;熟练掌握履行中的抗辩权制度;掌握债权人受领迟延制度。课程内容(一)合同履行概述1.合同履行的概念2.合同履行的规则(1)依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2)依情事变更原则调整合同的内容(3)全面正确履行合同义务(4)依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附随义务(二)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1.双务合同抗辩权的概述(1)双务合同抗辩权的基础(2)双务合同抗辩权的法律性质2.同时履行抗辩权3.顺序履行抗辩权4.不安抗辩权(三)债权人受领迟延1.债权人受领迟延的含义2.债权人受领迟延的成立条件3.债权人受领迟延的后果4.债权人受领迟延的终止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一)合同履行概述识记:合同履行的概念。领会:①依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②依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附随义务。简单应用:①情事变更原则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力;②全面正确履行合同义务的各项具体内容。综合应用:附随义务的成立条件(二)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识记:①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②顺序履行抗辩权的概念;③不安抗辩权的概念。领会:①双务合同抗辩权的基础;②双务合同抗辩权的法律性质。简单应用:①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力;②顺序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力;③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力。(三)债权人受领迟延识记:债权人受领迟延的概念。领会:①债权人受领迟延的构成要件;②债权人受领迟延的法律后果;③债权人受领迟延的终止。本章关键内容理解并正确适用情事变更原则,理解并认定附随义务以及不履行附随义务的法律后果。建立双务合同抗辩权制度的法理依据。分析同时履行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和行使抗辩权的法律后果。债权人受领迟延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七、合同的保全学习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合同保全的概念和特征;理解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和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熟练掌握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及其效果;熟练掌握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及其效果。课程内容(一)合同保全概述(二)债权人代位权1.债权人代位权的性质(1)代位权为债权的效力(2)代位权为实体权利(3)代位权为债权的内容(4)代位权为管理他人事务的可能权2.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1)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权利(2)债权人有保全其债权的必要(3)债务人已陷于履行迟延3.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1)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该权利(2)债权人必须以诉讼的方式行使该权利(3)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以保全债权必要为限4.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效果(1)对于第三人的效力(2)对于债务人的效力(3)对于债权人的效力(三)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