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工作职责与制度一、党支部工作职责(一)党支部书记职责: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党建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党支部的工作计划,主持做好支部工作总结,负责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2、主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议,研究安排部署党支部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党员大会和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3、抓好支部委员会自身的学习,严格组织生活,按时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搞好支部自身建设,指导支委会其他成员开展工作。4、经常了解掌握全段党员和职工的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纪律情况,认真做好党员、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5、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安排布置各项工作。(二)组织委员职责: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抓好党支部的组织建设。主要职责是:1、了解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和支部党员的思想状况。2、认真学习和掌握发展党员工作方针,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负责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抓好预备党员的教育,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负责联系团组织,做好推优入党工作。3、协助宣传委员抓好支部党员、职工教育。4、提出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检查督促各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优秀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建议。5、负责抓好支部日常的组织管理工作,办理党员登记、党内统计、党费收缴管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等。6、认真完成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三)宣传委员的职责: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思想建设、文化建设。主要职责是:1、了解掌握支部党员、职工的思想情况,提出党支部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党员、职工学习计划和建议。2、组织党员、职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组织党课学习,积极做好支部党员、职工思想政治工作。3、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各项宣传工作。4、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组织实施专项创建活动,联系文化科学知识的学习、政治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活跃党员文化生活。5、认真完成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四)纪检委员的职责: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纪律检查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职责是:1、了解和掌握支部党员、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方面的情况,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2、负责检查党员执行党的纪律情况,对违反党纪所犯错误的事实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3、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申诉和对党员的控告,及时向党支部和上级党组织汇报。4、经常向党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支部党风、党纪及廉政建设情况。5、认真完成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会安排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五)党小组长职责:党小组长是党小组的第一负责人,是党的基层工作骨干。党小组长一般由所在党小组的全体党员推选产生,也可由党支部指定。主要职责是:1、按照党支部的要求,组织好所在党小组党员的学习。2、组织党员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和上级指示,分配党员的工作,指导所在党小组党员的活动。3、按时召集和主持开好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纪律。4、组织党员认真做好职工工作,及时收集、反映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5、认真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反映本小组情况。6、按时收缴党费。7、认真完成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安排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二、党支部的工作制度(一)组织生活制度:1、组织生活是党内教育的主要渠道和基本途径,其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学习、思想交流活动、党内民主生活会、党的组织发展会及转正会、党课、党员社会实践及其它形式的教育活动。2、要不断创新组织生活形式,着力提高组织生活的教育实效,同时也要开展好生动活泼、富有成效的组织活动,如党员社会实践、参观学习、访问调研及党员公益服务性活动等,保证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组织生活质量。3、党支部每年安排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根据《党章》规定和要求对照检查,总结成绩,寻找差距,结合实际交流思想,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克服缺点,纠正错误,增进党内团结,提高党的战斗力。4、组织生活由党支部委员会负责召集,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开展一次,具体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周召开,若因特殊情况需变动组织生活时间,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到时临时通知。每次组织生活的主题应预先研究确定并通知党员作好准备。每次会议或活动都要有计划、有主题、有考勤、有完整记录。(二)学习制度:1、党支部的学习制度,包括党支部组织开展的党员干部学习培训、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党员和职工的政治学习和讨论活动等,以提高支部党员、干部、职工政治思想理论水平。2、党内学习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党员比较系统地学习《党章》,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掌握其基本理论和基本立场、观点、方法;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围绕国际国内形势、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以及公司发展与建设工作实际,进行讨论,提高政治认识和理论水平。此外,对党员关注的热点问题,要认真研究和分析,并及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3、党内学习的基本形式:一是自学,二是辅导,三是实践。党支部应为党员理论学习创造良好条件,可通过辅导报告、讨论交流等形式搞好学习辅导。要加强实践教育,让党员走出去,走向社会,加强对社会的了解,提高思想认识。4、支部要根据上级要求对党内学习制定出详细学习计划,并精心组织,形式要灵活多样,重点是突出实效。(三)“三会一课”制度:1、党支部要定期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和党小组会议,按时上好党课,努力提高“三会一课”质量。2、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支部委员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委托一名支部委员主持。由支部的宣传委员专人具体做好会议记录。3、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或重要工作事项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会议主要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支部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支部成员的民主生活会等。支委会负责处理支部的日常事务工作。4、党小组会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员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提高党员素质的有效措施。党小组会根据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召开,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以推迟召开。每次党小组会都要有针对性地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不要会前无准备,会上不着边际地东拉西扯,以至浪费时间,不解决问题,挫伤党员参加党小组会的积极性。5、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抓住四个环节:一是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会议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及时向支部汇报。6、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建立党课制度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一般情况下,一个季度要上一次党课。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单位形势任务的实际需要,相对集中使用党课教育时间。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党员都能按时听党课。党课是衡量一个支部党内生活制度健全的一个重要因素。7、党课的内容一般根据上级党组织选定的党课教材和参考资料来讲,也可以自选材料,要在注意系统性的同时,搞好党员的思想调查,针对党员一定时期的思想倾向和共性问题加以确定。党课教员一般由党员干部或先进党员担任,也可以聘请上级党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兼任,还可以聘请党校教师兼任或通过网络媒体讲座等形式进行。课后,党支部要组织讨论,消化党课内容,也可进行测验,决不能讲了、听了就完了。(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支部依据党员标准和支部对党员的具体要求,对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进行评价和考核,并根据评议结果奖优罚劣的制度。2、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每年12月底前完成。3、党支部要加强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领导,结合每年“争先创优”活动和党员教育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并将民主评议党员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上级党委。4、民主评议要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可召开党小组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而非敷衍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采取适当方式,听取非党群众的意见。党支部委员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要实事求是地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5、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中优秀的党员,由党组织通过一定形式给予表彰;对评议中较差的党员,组织要与之谈话,加强教育,立即改正缺点错误;对评议中有问题不合格的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处理。(五)“争先创优”制度:1、党支部每年要把“争先创优”活动纳入支部党建工作一项重要内容,积极组织开展党内“争先创优”活动,激励党员,艰苦奋斗,与时俱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争做优秀党员;在党员中建立激励竞争机制,发扬开拓创新精神,形成生动活泼、奋发向上的生动局面。2、党支部每年要制定《“争先创优”计划》。制定计划时,要联系工作实际,围绕单位发展目标,明确争创主题,注重实际效果,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3、积极争创“四好”领导班子,做到有《创建规划》、《创建实施方案》、《创建目标》、《创建措施》。4、党支部每年要对“争先创优“活动进行总结,注意总结新经验,及时加以推广,对工作突出的要进行表彰奖励。(六)联系群众制度:1、党员要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及时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2、党员应主动联系和服务至少1名非党群众;经常了解周围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做群众的知心朋友,对带有倾向性和突发性的问题要及时报告。3、党员要主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帮助、教育工作。4、每年初,党支部要专门开展一次职工基本情况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掌握职工思想状况,把握思想动态,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帮助行政开展工作。(七)党费收缴、管理制度:1、依据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党员有缴纳党费的义务,每个党员都必须自觉按月缴纳党费。新入党的党员应从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缴纳党费。一般情况下不得委托他人代缴党费。2、党费缴纳标准为:根据《关于共产党员交纳党费办法的规定》,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为基数,按下列比例交纳党费。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3、党员除按规定缴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党员自愿一次缴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由党支部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上级党组织向上转交中央组织部。4、党员可以预缴、补缴党费,但补缴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按《党章》第九条规定处理,视为自行脱党。5、党支部收取党费应当如实记录在册,并在《党员手册》党费收缴栏内如实记载,定期公布党费收缴情况。6、支部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党费收缴、管理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反党费收缴、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八)党内监督制度:1、支部要建立和完善党内民主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全体党员参与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加强党支部的建设。2、党支部委员在过好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同时,要积极参加党小组的生活会。党员干部要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会。3、党小组召开生活会,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并要提前与党支部联系,以便派人听取生活会情况。4、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党内外群众提出的主要意见进行整改,必要时向党员、群众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