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一)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各公司应收帐款的日常管理和健全客户的信用管理体系,防范资金安全风险,加快资金周转,落实应收帐款责任,对应收帐款在销售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制度:一、事前控制:(签约到发货)1、客户授信控制交易之前,各经办业务人员应全面了解客户的资信情况(但政府机关、公营事业单位及风险低的小金额或现金交易客户不受此限。),根据客户资信情况选择交易方式及签订合同,并由各销售部门建立客户档案,进行有效的资信评估和跟踪记录。2、交易合同签订及保管①、销售合同是解决应收帐款追收的根本依据,签订时要对销售合同的各项条款进行逐一审查核对,以避免日后处理应收帐款时与客户产生分歧而带来经营风险。在销售合同中要求明确的主要内容:A、明确交易条件,如:品名、规格、单位、数量、价格、交货期限、客户付款方式、付款日期、运输情况、验收标准等;B、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C、确定合同期限,合同结束后视情况再行签订;D、签订时间和经办人、合同审核人签名,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司印章(避免个人行为的私章、单一签字或其它代用章);须企业法人签字,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由经办人签字。E、合同的签订必须经过所属公司或部门经理审核确认才可以盖章,特殊签订,还需报集团总部总经理审批方可盖章。②、合同的保管:各类销售合同由指定的总经办专人负责妥善造册保管,并同时到财务部进行严---文章来源网络格备案(需办理交接手续),对于不能妥善规范保管合同的,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严肃考核。二、事中控制:(发货到收款)1、发货查询,货款跟踪①、每次发货前各部必须要与销售合同保持核对,按合同的约定进行严格控制;无合同的赊销必须填制“欠款单”并经营运总经理(总监)、集团总经理进行逐级审批,否则视为无效赊销,并对相关占用的赊销金额按每天0.5‰计算资金占用费考核责任人,责任人并继续有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回收货款。“欠款单”的填制必须具备:具欠单位公章;具欠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人(需提供有效授权书)签字;个人身份证明;销售责任人及审批人等。发货凭证管理:主要是各种发货凭证、签收回执单(因其是诉讼最主要的证据),在货物赊销后,由销售责任人全部跟踪回收整理、归档到所属财务部。②、公司在赊销货物后,各部门就应启动应收帐款监控程序,要在货款形成的早期进行适度催收,同时维持良好的客户关系,一旦发现赊销客户经营状况等出现异常并有可能危及到本企业帐款的顺利回收时,各部门应及时督促相关销售人员加强崔收并告知所属财务部。2、回款考核对于逾期的应收帐款,按逾期每天0.5‰计算资金占用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责任人并继续有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回收货款。3、回款记录,帐龄分析①、发生应收帐款时,财务部应详细记录应收帐款的发生日期、合同号、销售责任人、应收客户全称等;关注逾期应收帐款的催收并按本制度进行考核。财务部每月填报“应收帐款帐龄分析表”,由各部门组织各销售责任人填写回款计划及措施。②、各销售责任人在客户发生应收帐款时,应及时建立日常客户业务台帐,以便与所属财务内部对帐。---文章来源网络4、定期的财务对帐所属财务部应每月定期填制应收帐款“询证函”,向各部门组织各销售责任人确认一致,并由相关销售责任人负责将“询证函”寄送赊销客户函证,以确保双方在应付帐款数额、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方面的认可一致;对客户提出的异议要及时查明原因,做出相应调整。三、事后控制:(欠款到追收)事后控制包括赊销合同约定、本制度规定款项的收回控制以及款项到期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收回而形成坏帐损失的处理。1、对多次催收无效的逾期应收帐款,由催收人员编写催收书面报告书并提出相关处理意见,对有坏帐前兆的逾期应收帐款,催收人员应将所掌握的资料及时移交采取适当法律手段处理,由总经办负责收集准备起诉客户的相关诉讼材料(各种法律证据),其他相关部门给予配合。3、对于长期逾期未收回的款项,相关财务部应及时报告给总经理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确认为坏帐。如果确认为坏帐损失,相关发生部门应填写“坏帐申请书”呈请集团总经理最终批准,财务根据批示做出相应的帐务处理,在帐面上核销该笔应收帐款(作账销案存)处理;但坏帐发生部门及相关销售人员还应继续关注赊销客户的情况,一旦发现其经营状况或其他情况好转,有了还款可能,应及时通知财务部并加以催收。4、相关机构应查明坏帐产生的原因,明确相关责任人、相关责任部门,并做出相应的处理。如果是由于对方经营状况恶化等造成坏帐,而对方的这种变化事先是可以觉察的,则应追究销售责任人的直接责任及营运部负责人的连带责任;如果应收帐款收不回是由于销售人员主观上的疏忽(如:手续、单据不全等),则应追究销售人员的赔偿责任。5、应收帐款交接:销售责任人岗位调换、离职,必须对经手的应收帐款进行交接,凡业务人员调岗,必须先办理包括应收帐款在内的工作交接,交接未完的,不得离岗,交接不清的,责任由移交者负责,交接清楚后,责任由接替者负责。6、集团应定期或不定期的派出专门的部门或专职人员对应收帐款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文章来源网络评价,对其中的薄弱环节应及时加以纠正、完善。四、附则1、本制度适用总部及下属各公司。2、本制度自**年十月一日起开始实施。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司能最大可能的利用客户信用拓展市场以利于销售公司的产品,同时又要以最小的坏帐损失代价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防范经营风险;并尽可能的缩短应收帐款占用资金的时间,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应收帐款,包括发出产品赊销所产生的应收帐款和公司经营中发生的各类债权。具体有应收销货款、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三条:应收帐款的管理部门为公司的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财务部们负责数据传递和信息反馈,业务部门负责客户的联系和款项催收,财务部们和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客户信用额度的确定。第二章:客户资信管理制度第四条:信息管理基础工作的建立由业务部门完成,公司业务部应在收集整理的基础上建立以下几个方面的客户信息档案一式两份,由业务经理复核签字后一份保存于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一份保存于公司业务部,业务经理为该档案的最终责任人,客户信息档案包括:A、客户基础资料:即有关客户最基本的原始资料,包括客户的名称、地址、电话、所有者、经营管理者、法人代表及他们的个人性格、兴趣、爱好、家庭、学历、年龄、能力、经历背景,与本公司交往的时间,业务种类等。这些资料是客户管理的起点和基础,由负责市场产品销售的业务人员对客户的访问收集来的;B、客户特征:主要包括市场区域、销售能力、发展潜力、经营观念、经营方向、经营政策、经营特点等;---文章来源网络C、业务状况:包括客户的销售实绩、市场份额、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地位、与竞争者的关系及于本公司的业务关系和合作情况;D、交易现状:主要包括客户的销售活动现状、存在的问题、客户公司的战略、未来的展望及客户公司的市场形象、声誉、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第五条:客户的基础信息资料由负责各区域、片的业务员负责收集,凡于本公司交易次数在两次以上,且单次交易额达到1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均为资料收集的范围,时间期限为达到上述交易额第二次交易后的一月内完成并交业务经理汇总建档。第六条:客户的信息资料为公司的重要档案,所有经管人员须妥慎保管,确保不得遗失,如因公司部份岗位人员的调整和离职,该资料的移交作为工作交接的主要部分,凡资料交接不清的,不予办理离岗、离职手续。第七条:客户的信息资料应根据业务员与相关客户的交往中所了解的情况,随时汇总整理后交业务经理定期予以更新或补充。第八条:实行对客户资信额度的定期确定制,成立由负责各市场区域的业务主管、业务经理、财务经理、在总经理(或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的主持下成立公司“市场管理委员会”,按季度对客户的资信额度、信用期限进行一次确定。第九条:“市场管理委员会”对市场客户的资信状况和销售能力在业务人员跟踪调查、记录相关信息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研究,确定每个客户可以享有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建立《信用额度、期限表》,由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各备存一份。第十条;初期信用额度的确定应遵循保守原则,根据过去与该客户的交往情况(是否通常按期回款),及其净资产情况(经济实力如何),以及其有没有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跟其它企业之间有没有法律上的债务关系(潜在或有负债)等因素。凡初次赊销信用的新客户信用度通常确定在正常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的50%,如新客户确实资信状况良好,须提高信用额度和延长信用期限的,的必须经“市场管理委员会”形成一致意见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文章来源网络第十一条:客户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复核和调整,公司市场管理委员会应根据反馈的有关客户的经营状况、付款情况随时予以跟踪调整。第三章:产品赊销的管理第十二条:在市场开拓和产品销售中,凡利用信用额度赊销的,必须由经办业务员先填写赊销《请批单》,由业务经理严格按照预先每个客户评定的信用限额内签批后仓库管理部门方可凭单办理发货手续;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内主管应收帐款的会计每十天对照《信用额度期限表》核对一次债权性应收帐款的回款和结算情况,严格监督每笔帐款的回收和结算。超过信用期限10内仍未回款的,应及时通知主管的财务部门经理,由财务经理汇总并及时通知业务部门立即联系客户清收。第十四条:凡前次赊销未在约定时间结算的,除特殊情况下客户能提供可靠的资金担保外,一律不再发货和赊销。第十五条:业务员在签定合同和组织发货时,都必须参考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来决定销售方式,所有签发赊销的销售合同都必须经主管业务经理签字后方可盖章发出。第十六条:对信用额度在50万元以上,信用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客户,业务经理每年应不少于走访一次;信用额度在100万以上的信用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除业务经理走访外,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在有可能的情况下总经理)每年必须走访一次以上。在客户走访中,应重新评估客户信用等级的合理性和结合客户的经营状况、交易状况及时调整信用等级。第四章:应收账款监控制度第十七条:财务部门应于月后5日前提供一份当月尚未收款的〈应收账款帐龄明细表〉,提交给业务部门、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由相关业务人员核对无误后报经主管及总经理批准进行账款回收工作。该表由业务员在出门收帐前核对其正确性,不可到客户处才发现,不得有损公司形象;第十八条:业务部门应严格对照〈信用额度表〉和财务部们报来的〈帐龄明细表〉,及时核对、跟踪赊销客户的回款情况,对未按期结算回款的客户及时联络和反馈信息给主管副总经理。---文章来源网络第十九条:业务人员在与客户签定合同或的协议书时,应按照《信用额度表》中对应客户的信用额度和期限约定单次销售金额和结算期限,并在期限内负责经手相关账款的催收和联络。如超过信用期限者,按以下规定处理:超过1-10天时,由经办人上报部门经理,并电话催收;超过11-60天时,由部门经理上报主管副总经理,派员上门催收,并扣经办人该票金额20%的计奖成绩;超过61-90天时,并经催收无效的,由业务主管报总经理批准后作个案处理(如提请公司法律顾问考虑通过法院起诉等催收方式),并扣经办人该票金额50%的计奖成绩;第二十条:财务部门应于月后5日前向业务部门、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总经理)提供一份当月尚未收款的《应收账款帐龄明细表》,该表由相关业务人员核对后报经业务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安排进行账款回收工作。第二十一条:业务员在外出收帐前要仔细核对客户欠款的正确性,不可到客户处才发现数据差错,有损公司形象。外出前需预先安排好路线经业务主管同意后才可出去收款;款项收回时业务员需整理已收的帐款,并填写应收帐款回款明细表,若有折扣时需在授权范围内执行,并书面陈述原因,由业务经理签字后及时向财务交纳相关款项并销帐。第二十二条:清收帐款由业务部门统一安排路线和客户,并确定返回时间,业务员在外清收帐款,每到一客户,无论是否清结完毕,均需随时向业务经理电话汇报工作进度和行程。任何人不得借机游山玩水。第二十三条:业务员收帐时应收取现金或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