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制度为保证食品卫生,保障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给就餐者提供一个清洁、卫生、舒适的就餐环境,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特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如下:1、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实行卫生五四制。2、餐厅及厨房内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地面、门窗、墙面、排风扇、照明灯具、吊扇洁净,无灰尘及蜘蛛网。室内无蝇、无鼠、泔水桶洁净并加盖。3、桌椅、物品、设备洁净、无污垢及油腻、定位放置。4、生熟食品及刀、案、容器分开,放入冰箱的熟食品盖好,无交叉污染。5、各种蔬菜等食品必须清洗干净,先洗后切,防止食物营养成分流失,餐具每天必须进行高温灭菌消毒。6、食堂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四勤”: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勤剪指甲。工作时衣帽整洁,定期健康查体,无传染性疾病,不穿工作服上厕所。7、食堂工作人员分发食品前要洗手,一律使用食品夹,开饭时要戴口罩,上班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8、不供应变质、不洁食品。无食物中毒发生。9、经常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抹布、墩布洗净、定位悬挂,无异味。库房管理制度1、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无老鼠、无苍蝇,经常开窗或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2、主食、副食分库房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离墙垫高,防止受潮霉变。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3、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4、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好先进先出,易坏先用。5、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6、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储存,贴有明显标识。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7、冷冻设备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超过1cm)、气足。8、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9、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不得在仓库内抽烟。冰箱化霜、消毒制度1、冰箱卫生、消毒、化霜有专人管理操作;2、专管人员每日须查看冰箱运转情况及温度是否正常并及时做好记录;3、半月进行化霜、清洗、消毒一次,消毒操作程序如下:⑴进行彻底化霜,清除冰霜;⑵用洗洁精将冰箱内外彻底擦拭,清除污垢;⑶再用清水擦洗干净;⑷最后用1%含氯消毒液擦洗一次。食堂卫生检查制度为保证食品卫生,防止“病从口入”,保障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特制定食堂卫生检查制度:1、医院要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食品卫生有专人管理和负责。2、卫生许可证应悬挂于醒目处,工作人员应体检、培训合格后,持有效的健康证方可上岗。3、工作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凡患有传染病都不得参加接触食品工作。4、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5、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6、食用工具每天用后应洗净,保持洁净,食(用)具做到“一刮、二洗、三过清、四消毒、五保洁。”7、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物。8、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标记,分类存放,不得混放。9、搞好操作间卫生,冷菜配餐所用工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志。10、保持仓库整洁,食品应做到有分类、有标志,离地离墙保管。11、食堂要有防蝇、防鼠等措施,严防生物污染。12、及时处理好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和标记,搞好“三防”工作。13、要求食堂管理人员每日自查一次,管理领导小组每月检查1-2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食堂安全管理要求1、食堂安全保卫工作由食堂负责人实施监督,人员定点定岗,责任落实到人。2、使用各种炊事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专人使用保养。工作中要精神集中,不准说话聊天,必须穿工作服和帽子,杜绝人身事故发生。3、注意用电安全,机器使用后必须关闭总电源。人人注意节电、节水,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避免责任事故的发生。4、使用煤气时要检查煤气装置,发现漏气及时修理,开着火人不准离开,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工作人员都要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记住火警电话119。5、下班前,负责人要检查煤气、水。电、门窗是否关闭好,做好防盗、防寒等安全工作。6、提高警惕,搞好安全保卫,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严防贪污盗窃和破坏。7、严格执行蔬菜农药检测制度。8、保证48小时留样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1目的:当突然发生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及时做出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病人及其他人员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在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的整个过程中突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出准备和响应。3职责: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响应;各职能科室负责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具体实施。4监测、预警及报告4.1应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收集,加强对原辅材料的分析,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管理,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测,加强对员工的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4.2应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4.3当突发事件已经危害或潜在危害病人及其他人群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时,应当立即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4.4在后续的事故处置过程中应及时将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报告。4.5必要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5全面落实应急处置措施5.1当有信息显示突然发生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报告院领导。医院首先应组织调查突发事件的真实性、严重性。5.2当确定突发事件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6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认真填写《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记录》,并归档保存。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为规范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公示管理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一、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包括:加工过程中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剂,酱油、醋、盐、八角等各种香料。二、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基本信息包括:品名、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编号、供货单位等。三、公示的基本信息要与实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相符,不得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有变化的要及时更换公示信息。四、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要专店采购、专账记录、专区存放、专器称量、专人负责,并按照有效期使用。严禁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五、公示栏应按照规定悬挂,便于公众了解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