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职业技术学校普法小组职责、制度普法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一、制定普法总体规划及各年度计划,做到有章可循、有的放矢。二、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做到分工负责,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进一步结合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要求搞好法制教育,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提高师生的法律素质。四、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把依法治校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使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轨道,保障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五、实现学校管理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依靠法制手段方向转变,继续推进依法治校。六、将综合宣传教育与法制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任务来抓。七、组织和督促师生员工运用多种形式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八、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使他们懂法、护法、自觉依法办事,做守法公民。九、总结成绩、推广经验,积极探索做好普法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十、及时向县市普法办和新闻媒体推荐在法制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的典型事迹。普法领导小组工作制度第一条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以小简称领导小组)在教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第二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校开展法制教育的五年规划。第三条领导小组负责部署全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总结验收和评比考核等工作。第四条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的副组长主持,每年召开一次,还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第五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时,全体成员必须出席。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出席,必须请假,并委托本单位其他负责同志出席。第六条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或职务变动,不再担任领导小组成员时,新成员任命前,暂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成员职务,参加会议,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第七条领导小组会议要求部门办理的事项,涉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由该单位负责落实办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办理。第八条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的事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办。对拖延不办,敷衍塞责,以及长期不反馈办理结果的,必须严肃督办,限期办理落实。第九条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普法依法治理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