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工作职责1、质量监督管理组织是药学部质量管理工作的执行、监督、指导、管理部门。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3、贯彻药学部的质量政策,具体实施质量管理、指导、监督药学部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4、参与药学部质量管理性、技术性、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提出本部门文件的修改申请和方案。5、参加质量安全管理小组会议,就质量问题提出议题、发表意见,听取各部门质量工作的报告,就各部门质量管理人员不能裁决的问题进行讨论,并作出决议。6、为质量安全管理小组提供质量咨询,接受药学部各级人员的质量查询,向质量安全管理小组提出质量及建议。7、对不合格药品的审核确认,及处理过程进行监督。8、对违反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的行为提出否决的建议。对不具备质量保证能力的供货单位、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药品,有权向相应部门负责人建议暂停购进。9、收集药品质量信息,并对收集的各种质量信息进行分析和利用。10、协助开展药品质量管理方面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推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和服务专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