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中小学区级骨干教师培养选拔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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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中小学区级骨干教师培养选拔办法1/6甘州区(中)小学骨干教师考核办法与细则(修订)为了全面推动我区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创造优秀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良好条件和成长环境,多层次、多渠道培养和扶持跨世纪优秀骨干教师,带动全区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根据《甘肃省中小学跨世纪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和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结合我区中小学教师人才队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选拔范围区级“骨干教师”选拔对象为全区在编在岗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选拔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统筹协调、宁缺毋滥的原则,每两年举行一次。在同等条件下,长期坚持在农村教学一线,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优先选拔。二、选拔条件(一)必备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作风端正,务实创新,团结协作精神强。2.教育教学效果好,教书育人成绩优秀,所任学科教学成绩在全区或本校(直属中小学、幼儿园,乡镇中心学校)名列前茅。3.农村工作经历5年以上(幼儿园教师可适当放宽),大专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达到《甘州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规定中的工作量标准。甘州区中小学区级骨干教师培养选拔办法2/64.具有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培训任务;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等次及以上。5.近十年内在区级以上优质课、示范课评选中获一等奖或二等奖1次。6.无违反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相关规定的行为。(二)业绩条件:近三年内具备下列条件中四项:1.获得区级以上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1项。2.从事艺术类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本人在教育、体育、文化部门主办的汇演、会展或比赛中获市三等奖或区二等奖以上奖项1次。3.特长生、优秀生培养措施有力,指导学生参加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科技评奖活动中获奖。4.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成绩突出。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过指导性较强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5.本人主持的课题有1项获得区级以上奖项(含区级)或通过市级课题鉴定。6.有效指导和积极帮助中青年教师专业发展,结对、指导的教师在区级以上优质课评比或教学比武中获奖。7.在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或区级教师培训中承担过2次以上示范课、观摩课、公开课或讲座、报告、指导等任务。8.坚持写教学反思与教育叙事,有自己的网络博客,擅于总结并有一定的教学思想。三、选拔程序甘州区中小学区级骨干教师培养选拔办法3/6(一)个人申报。对照选拔条件,个人提出申报,报校(园)进行综合考核。(二)初审考核。学校(园)根据申报人员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符合推荐条件的确定为拟推荐人员。通过在教职工民主测评和教学技能测试对拟推荐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定量评分。其中,民主测评满意度未达到80%或教育教学技能测试评分未达到85分以上者取消推荐资格。(三)确定上报。学校(园)确定本校推荐人选,并将推荐报告(说明民主测评及技能测试考核情况)、事迹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上报教育局复审。(四)资格复审。教育局工作人员对校(园)推荐人员相关业绩、证明资料进行严格审核,拟定人选。(五)公示确定。教育局对符合甘州区“骨干教师”选拔条件的拟定人选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四、管理工作(一)履行职责被确定命名的甘州区“骨干教师”必须履行以下职责:1.关心教育发展,了解师生心声,积极为教育事业和学校建设献计献策,为学校科学发展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每年向学校提交1项关于教育教学改革的调研报告或建议。2.带头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投身于教育教学实践和教学改革一线,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班级管理、教育科研等各项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甘州区中小学区级骨干教师培养选拔办法4/63.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通过各种培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每年认真阅读教育理论专著2本以上,撰写较高质量的读书笔记或随笔,努力提高自身的教育理论水平。4.积极承担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教师培训和送教支教任务。积极参加区内外重要学术讲座、经验交流、学习考察活动。每年至少承担1-2次示范课、观摩课任务或经验交流等。5.积极参与校本课程的开发,积极组织或主持各级教育科研课题的实施和教学实验,领衔承担研究项目。每年度至少撰写一篇能够集中反映个人教育思想或教学特色的教学反思、专业论文或科研报告,并在区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6.承担青年教师培训培养任务,有明确的帮扶对象或结对伙伴,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传、帮、带”活动,2-3年内培养和指导至少2名青年教师,制定详实的培养计划并付诸实施,且有明显效果。(二)管理与考核1.甘州区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由区教育局和各校(园)实行动态管理,跟踪考核。各校(园)建立骨干教师档案,对骨干教师的培训学习、考核、业绩情况等归档保存,及时跟踪掌握骨干教师的成长和发展。同时,认真做好“骨干教师”动态掌控、汇报工作。凡遇“骨干教师”违纪违规、工作调动、职务调整等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区教育局汇报。2.紧紧围绕师德表现及履行职责情况,校(园)每年度对骨干教师进行全面的综合考评,区教育局每两年组织考核小组对“骨干教师”的工作甘州区中小学区级骨干教师培养选拔办法5/6业绩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骨干教师职责,享受相关待遇。不合格者,取消其骨干教师称号和待遇。3.建立“骨干教师”一票否决制度。确定的骨干教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称号和待遇:①在选拔、考核中经查实弄虚作假的;②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违反校(园)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③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的;④年度履职考核不合格的;⑤擅自离职或任期内调出本区教育系统者;⑥有违反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一票否决的其它行为。(三)培养与提高1.注重在各层次、各学科教师中挖掘人才、培育优秀,遴选思想政治素质良好、专业基础理论深厚、教学基本功扎实、具有一定教科研和管理能力、教学实绩突出的中青年教师进行重点培养,通过拜师结对、跟踪指导等途径,多方创造条件,提供机会,搭建施展平台,大力开展中小学骨干人才培训工作。2.遵循教师专业发展和成长规律,实施多元、开放、互动的骨干教师培训。坚持在职学习与集中培训相结合,高级研修与自主选学相结合,定期研讨与跟踪指导相结合,有计划地选派骨干教师观摩考察、学习培训,为骨干教师向更高层次发展创造良好条件。3.紧紧围绕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组织骨干教师深入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教改探索,不断提升骨干教师教育甘州区中小学区级骨干教师培养选拔办法6/6科研和创新能力。充分发挥优秀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通过教师论坛、学术报告、经验交流及上公开课、示范课等促进骨干教师再学习、再提高,带动全区中小学教师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的整体提高。五、相关待遇确定命名的甘州区“骨干教师”享受以下待遇:(一)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各类先进、优秀或省、市级“骨干教师”。(二)同等条件下,在选拔任职、评聘职务、岗位设置中优先。(三)优先参加校(园)及上级部门组织的教育考察和学习培训。(四)优先配备教学及教育科研设备,优先改善“骨干教师”工作条件。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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