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章无线电通信发展史和国际电联什么是无线电波无线电波是电磁谱的一部分,它像水池中的波纹一样向个各方向传播,电场和磁场瞬间变化,以光速进行传播。电磁谱的组成如图所示。1873年麦克斯韦尔建立了电磁场理论。1887年赫兹验证了电磁3000G图一.无线电频谱示意图电波3KVLFLFHFVHFUHFSHFEHFTHFMF121110987654电磁谱30G300G30M300M3M30K300K3G无线电波可见光红外线X射线紫外线射线宇宙射线3000GgGgGg2波的存在。1895年马克尼发明了无线电,开创了无线电波的实际应用价值。无线电波的频率范围从3000Hz到3000GHz。马克尼最初的实验是在较低的频率上进行的。在马克尼向英国邮政局的官员演示他发明的无线电报后不久,1896年,在船和海岸之间实现了第一次无线电通信,开创了无线电通信的新纪元。最初的正常通信应用是在1898年英格兰海岸用无线电报报告派救生艇营救海上遇难者。1901年12月12日马克尼的历史性无线电信号跨越了大西洋。在马克尼发明无线电报后的几年中,认为只有无线电频谱较低的部分适合无线电通信而且仅能用于有限的用途。直到1938年开罗会议30MHz以上的频率划分给业余业务和实验无线电业务。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紧急需要几乎一夜就改变了这种观点。在1943年美国军队制定一个频率高达300MHz的划分规划。科学研究和技术的发展以及战争的结果,世界日益增长的需求和空间时代的到来,加速了对无线电通信的需求,频谱的使用和为其划分频率已是必然趋势。一.频谱划分的发展过程无线电波的传播是没有国界的,使用中必须有某些规划。各国使用前必须进行协调才能避免相互干扰。飞机和船舶可以到处在世界范围航行,无线电台要能在世界范围工作,遇险和标准时间和信号频率3也需全球范围的协调和保护。频率划分是与管理和核准使用分不开的,国际和国内都是一样的。频率的使用和设备有密切关系,事先对设备操作进行规划,确保设备和操作的电磁兼容,设备和使用的国际标准化,以及无线电操作的国际保护,使生产和操作者可以在实际使用很早以前做出计划和实验成为可能,并能知道可用的频率。国际划分(统一世界使用)将促进无线电设备的生产和标准化。国际频率划分国际频率划分是由国际电联无线电行政大会考虑会员国的建议的基础上确定的,是国际无线电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一次国际频率划分是在1906年柏林无线电大会,指定500和1000kHz频率为船到岸电报的一般公众业务频率。因为只有一种业务,不能叫做频率划分表。船—岸无线电通信集中在500kHz开始不久,很大程度上,因为船载天线的共振特性,该频率很快成为全球呼叫和遇险频率,并保持到今天。船—岸电台工作频率围绕500kHz分组工作在375—550kHz频段。长距离点到点通信开发200kHz以下的频率,因为这个数量级的频率的传播特性适合长距离无线电通信。无线电广播在550—600kHz范围开始工作,并在一段时间内与海上移动业务争夺恰好高于500kHz的频谱空间;但最后确定在535—1605kHz频段。这样,在1912年制定了第一的国际频率划分表,正式开始了为各种无线电业务划分频率。4两次世界大战的需要,生活各方面需要的扩大,科研和开发的增加,满足这些需求和新技术的出现,例如空间无线电通信已为加强频谱的使用施加无情的压力,使用频率越来越向高端扩展。第一次世界大战证明高频世界范围的无线电通信是非常重要的,对率划分提出强烈的需求—1927年华盛顿无线电大会增加了频率划分。五年后,1932年马德里无线电大会将划分表扩展到30MHz。六年后,1938年开罗无线电大会将划分表扩展到200MHz(欧洲地区),在美洲大陆频谱扩展到300MHz,供进一步研究和试验用。第二次世界大战为频谱带来新的应用,例如雷达,民航需要瞬时和可靠的全球通信有巨大的扩展,广泛使用双向无线电,FM/TV广播和微波中继通信。仅美国军队具有一个频率高达30MHz的频率划分计划。这些新的需求和1938年开罗无线电大会以来九年的发展导致1947年大西洋城无线电大会将频率划分表扩展到10.5GHz并且无线电业务扩展到15种。空间活动的开展,成功的建立了卫星通信系统,对射电天文兴趣的增加,用于无线电导航和定位的雷达需要更多的频谱,船载电传和传真系统的需要达到了顶点,在1959年和1963年日内瓦无线电大会将划分表扩展到40GHz,无线电业务增加到26种。1971年日内瓦空间业务无线电大会将频率划分表扩展到275GHz,增加了大量新的卫星业务,无线电业务已达41种。1974年日内瓦水上移动业务无线电大会对划分表也作了修改。1977年日内瓦广播卫星大会对有关业务频段作了5修改。1978年日内瓦航空业务大会对航空业务频段作了修改。1979年世界无线电行政大会,对划分表作了全面修改,频段扩展到300GHz,业务增加到46种,1982年出版新的国际频率划分表。1983年日内瓦移动业务大会(MOB-83),1985年日内瓦卫星业务规划大会(ORB-85),1987年日内瓦高频广播规划大会(HFBC-87),1987年日内瓦移动业务大会(MOB-87)和1988年日内瓦卫星业务规划大会(ORB-88)对相应业务频段进行了修改并做出相应业务规划。1992年马拉加-托雷莫里诺斯世界无线电行政大会(WARC-92),1995年日内瓦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WRC-95)和1997年日内瓦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WRC-97)对频率划分表都作了重大修改并于1998年出版新的国际频率划分表,频率划分扩展到400GHz。2000年伊斯坦布尔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WRC-2000)增加第三代移动业务频率划分。我国新的频率划分表就是根据1998年版频率划分表和WRC-2000的修改意见为基础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修订的。二.ITU的历史和回顾1837年莫尔斯发明电报,1844年5月24日,莫尔斯通过华盛顿和巴尔地摩之间的一条电报线发送了他的第一个公众电报。通过他的6创举,他成为远程通信时代的先驱。刚刚十年后,电报已成为一般公众业务。但在这些时间里,电报线路没有跨越国界。这是因为每个国家使用不同的体制,电报在边界进行转录,翻译和处理,然后通过邻国的电报线路进行转发。由于这种系统速度慢和使用困难,许多国家最后决定签定有利于国家之间的网络互连的协议。但是,因为这样的协议是在每个国家的国内进行管理,建立电报电路需要很多单独协议。例如在普鲁士,从首都到与其它德国各州接壤的边境地区的线路需要15个以上协议。为了简化手续,各国开始签订双边或区域性协议,这样,到1864年,已有好几个区域协议生效。在很多国家电报线路连续快速发展,最后,是20个欧洲国家在一起制订一个包括国际互连在内的框架协议。同时,这些国家决定在共同的规则下,使设备标准化,有利于国际互连,采用各国都适用的统一的操作要求,并制订共同的国际收费标准和帐务规则。1865年5月17日,经过两个半月艰苦谈判之后,20个创建国在巴黎签订了第一个国际电报公约,国际电报联盟(ITU的前身)正式成立了。130多年的今天,建立国际电联的理由仍然成立,该组织的基本目标没有改变。1868年在维也纳召开第一次电报大会。决定在波恩建立联总部。1869年电报杂志开始出版。1934年重新命名为电信杂志,现在7以“ITU新闻”名字出版发行。随着1876年电话专利的开始和电话业务的发展,国际电报联盟在1885年开始起草管理电话的国际法规。1894年马克尼开发一个发送和接收无线电信号的更实际的方法。马克尼在柏林演示了他的系统并申请他的第一个专利。1903年,由于无线电通信以及这种新技术在水上和其他通信领域的应用,国际电报联盟决定召开一次预备无线电大会,研究国际无线电报通信规则问题。1906年在柏林召开第一次国际无线电报大会,签署了第一个国际无线电报公约和包含有第一个无线电报规则的公约的附件。这些规则被以后大会多次扩充和修改,现在被称为无线电规则(RadioRegulations)。全世界采用“SOS”紧急遇险信号。首次利用无线电话进行广播(声音和音乐)实验。1924年创建国际电话咨询委员会(CCIF).1925年创建国际电报咨询委员会(CCIT)。1927年在华盛顿召开无线电报大会(全权代表大会),建立了国际无线电咨询委员会(CCIR)。CCIR负责技术研究,测试,和各钟电信领域进行的测量的协调以及起草国际标准。1927年国际无线电报大会修改了频率划分表,当时为固定,水上和航空移动,广播,业余和实验业务划分了频段,确保无线电通信业务和每种业务的技术特性日益增加的情况下更有效的工作。81932年在马德里会上,决定将1865年的国际电报公约和1906年的国际无线电报公约合并为国际电信公约。并决定将联盟的名字改为国际电信联盟。新的名字在1934年1月1日生效,选择这个名字恰当的反映了联盟的全部职责,当时包括了全部有线和无线通信的各种形式。1947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为了达到发展和使组织机构现代化的目的,ITU在大西洋城召开了无线电大会,在新建立的联合国的同意下,国际电联在1947年10月15日成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并决定将总部由波恩迁到日内瓦。并宣布1912年通过的频率划分表是强制性的。同时,国际频率登记委员会(IFRB)正式成立,对电联会员的频率指配进行登记和纪录,并维护国际频率登记总表(IFRL),以便协调日益增加的管理频谱的复杂任务。ITU建立徽标。1948年国际电联的总部由波恩迁到日内瓦。1952年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召开全权代表大会。国际电联开始技术合作项目。1956年,CCIT和CCIF合并成国际电报电话咨询委员会CCITT,以便更有效的适应这两种通信发展的需求。1959年在日内瓦世界无线电行政大会上第一次将国际无线电规则作了全面修改。为了迎接新的空间通信的挑战,CCIR建立一个研究空9间业务的研究组。1963年在日内瓦召开了第一次空间业务的特别无线电行政大会,为各种空间业务划分频率。在以后的各次大会作了进一步频率划分,并制订卫星使用频谱和轨道位置的规定。1965年在Montreux召开全权代表大会。国际电联成立一百周年。在巴黎举行一百周年纪念大会。1971年ITU第一次举办世界电信展览会和研讨会TELECOM71。1973年在马里加-托雷莫里诺斯召开全权代表大会。1982年在内罗毕召开全权代表大会。成立独立的全球电信发展委员会。1983年联合国声明ITU是世界电信年的领导机构。1985年ITU首次在亚太地区举办地区电信展览会,ASIATelecom85。1986年ITU首次在非洲举办地区电信展览会AFRICA-Telecom86。1987年在日内瓦召开—HF广播业务大会,修改划分给广播业务的频段并通过了单边带无线电业务技术标准和程序。1988年ITU首次在美洲举办地区电信展览会AmericasTelecom88。101988年在日内瓦召开世界静止卫星轨道利用无线电大会(ORB-88),通过了平等权利使用静止卫星轨道的规划。完成一个复杂的世界卫星直播广播业务规划。1989年在尼斯举行的全权代表大会承认在标准和频谱管理的传统活动方面给预发展中国家技术援助的重要性。为此,建立了通信发展局(BDT),努力改善发展中国家的电信事业。同时,针对全球电信市场日益全球化和逐渐自由化的背景,尼斯全权代表大会开始对电联的机构,操作,工作方式进行重新评估并分配资源以便能够达到其改革目标。本次大会建立一个高级专家委员会,其任务是向电联提出改革的建议,确保电联继续能够有效的响应会员国的需求。1992年为利用非静止卫星的新的空间业务,为被称作全球卫星移动个人通信(GMPCS)业务第一次划分频率。同年,为全球个人陆地移动通信业务(GPLMTS)确定使用的频谱(后来改为IMT-2000),ITU开始制定第三代数字移动通信系统全球标准。为了在新千年初期实现商用,IMT-2000将协调全球正在使用的不兼容的移动系统,为能处理话音,数据,多媒体业务并能与在线业务相连接,例如与Internet相连接的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