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安全保障和风险处置预案为了降低医疗技术风险、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医疗技术损害处理预案》、《医疗技术风险预警制度》等相关法规和医院制度,制定本预案。一、对本院开展的第一类医疗技术,包括外科各类各级手术、有创诊疗项目等医疗技术逐项审核,废止或淘汰未经批准或落后技术。中止本院技术或设备设施无法保证医疗技术使用安全的项目。严格按照《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应用,任何科室或医生个人不得任意实施未经医院审核同意的医疗技术。二、新开展的医疗技术,相关科室及参与人员要组织培训,充分了解或掌握技术要领,严格把握应用指征,开始使用前几例要请有实际经验的专家现场作技术指导或后盾,及时纠正或控制技术缺陷与风险。逐渐过渡到本院医师能独立完成。先集中1-2位医师操作,待掌握并有经验后,科内再在其资质准入层面推行。三、任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都有潜在风险,尤其是高风险诊疗技术,使用时必须认真掌握适应证,熟记禁忌症,严禁无指征或有禁忌情况下使用。在选用时要充分分析利弊,尽量选择风险低、安全性高的技术项目,并与患者充分说明诊疗措施的目的、潜在风险和利弊、可供选择的方法,在患方理解的情况下,签署知情选择同意书。四、严格医疗技术分级管理和人员准入管理:二、三类技术项目由省卫计委审核准入人员按发文名单执行,医院复核后予以准入;一类技术项目,由医务科根据医生的职称、工作量、工作能力考核确定,科室及每位医务人员不能超范围越级手术和实施有创诊疗。一旦发现违规,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五、提高医疗技术风险防范意识,各级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对患者进行诊疗操作时,必须认真观察不良事件,如手术不顺利、失血过多,组织导管解剖不清,病灶寻找困难,组织结构复位不佳,反复多次探索等,要及时请上级医生或有经验医生会诊,不得盲干,一切从降低技术风险和保证病人安全为原则。六、一旦出现技术损害,首先发现者应设法立即终止损害因素,减少损害扩大;当操作者处理有困难,应当立即呼叫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到场指导处理,不可迟疑拖延;如科室处理有困难,立即报告医务科或院总值班组织会诊协同抢救。必要时邀请外院专家会诊指导;对威助患者生命或发生2人及以上重大医疗技术损害的,由分管院长和医务科统一协调指挥,尽全力救治。救护车辆、药品、设备、人员必须统一听从院内指挥和调度,任何科室和人员不得无故懈怠和违背。七、接到有纠纷苗头报告时,医调办人员应及时到场调查沟通,稳定患方情绪,争取配合诊疗、防止干扰救治和引发医疗纠纷。如发生纠纷按有关程序处理,妥善处置。八、出现医疗技术损害时应按以下原则处置:1、患者当时无生命危险时,立即采取以下措施:①立即暂停原医疗技术操作,并根据当时具体情况采取适宜应急补救措施。②立即上报科室负责人及医务科,同时做好患者的保护性医疗措施,防止再次或继续发生医疗技术损害。③医务科负责组织技术过硬人员根据病情补救对策及时处理患者,操作中应尽量避免和(或)减少其他并发症发生。④操作后,必须严密观察患者病情,防止发生其他意外情况。按规定整理材料,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2、当患者有生命危险时,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①医疗技术操作立即以抢救患者生命为主。②在抢救患者生命的同时立即上报科室负责人及医务科。③科室上级医师、技师及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在事发地点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抢救患者生命。同时讨论和采取损害补救处理对策。待患者生命危险解除后,再进一步会诊讨论、研究详细补救处理对策。补救对策应防止发生患者的进一步损害,尽量减少损害和避免发生其他损害后果。技术操作完毕后,必须派专人严密监护患者病情,防止发生其他意外情况。④按规定收集和保管好原始证据,整理材料,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医务科要定期对各科室实施检查、监督、指导,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价,查找原因,吸取教训,改进提高,确保其专项医疗技术操作损害处置措施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