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中国企业家犯罪媒体案例分析报告发布人:法制日报社《法人》杂志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课题组负责人张远煌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合作单位负责人肖黎明法制日报社《法人》杂志总编辑廖卫华法制日报社《法人》杂志副总编辑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中心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与法制日报社《法人》杂志联合发起,于2012年12月20日成立,隶属北京师范大学,是国内高校首个以企业高管人群犯罪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应用性研究机构。中心以“增强企业家防范刑事风险与预防被害的意识和能力,促进企业法制不断完善”为主旨,依托“法学两院”的学术力量和法制日报社《法人》杂志的法律专业能力和媒体资源,尤其是借助于学院刑事学科在全国的领先地位,聚合校内外资源,通过每年定期发布和出版《中国企业家犯罪年度报告》并召开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讨会以及提供专项对策研究和咨询服务等形式,着力在法学家、经济学家、企业家、司法机构、律师、媒体和公众间搭建桥梁,共同关注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与中国企业发展状况,以此推动中国企业家的健康成长和促进企业法治建设的不断进步。前言一、报告的宗旨:客观反映中国企业家犯罪的基本现状,揭示中国企业及企业家存在和发展状况,为有效预防企业家犯罪和促进企业及企业家的健康成长提供决策参考和研究素材。二、报告案例来源与收集原则案例为课题组从人民网、新华网、中新网、新浪网、搜狐网、网易等大众网络媒体上公开报道的企业家犯罪信息中收集整理而成。案件收集的时间跨度为2012年1月1日到2012年12月31日期间,总共245起案例基本上涵盖了本年度公共媒体报道过的企业家犯罪案件。在245起案例中,220件案件皆为真名报道,有25例案件(占全部案件的10.2%)在报道过程中使用了化名或未使用全名;从发案地域分布地看,共涉及25个省和直辖市。凡是能确认实际发生并能够反映出基本统计信息的案例一律收集,但以下两种媒体案例不在收集之列:(1)依托不具有合法企业资质实体所实施的犯罪案例;(2)难以反映出相应统计特征的媒体案例。三、报告的统计指标为了准确揭示媒体案例的统计特征,课题组从犯罪行为和犯罪人两方面,共设定了22项测量指标。其中,企业家犯罪测量指标13项,企业家犯罪人测量指标9项。13项企业家犯罪指标是:企业性质、发案地域、案发领域、案发原因、犯罪方式、涉案罪名、罪名数量、罪名结构、涉案数额、犯罪所得、共犯关系、处罚方式、罪刑交叉关系9项企业家犯罪人指标是:性别结构、年龄分布、受教育程度、企业职务、社会身份、涉案人数、共犯比例、共犯人际关系以及年终状态。根据这上述22项项指标对案例逐个进行解析,然后通过SPSS20.0统计软件将245个案例进行汇总,建立了“2012年企业家犯罪媒体案例数据库”。四、报告的基本结构本报告出前言外,共分五部分:第一部分2012年企业家犯罪特征第二部分2012年企业家犯罪人特征第三部分2012年企业家犯罪的“十大案例”第四部分2012年企业家犯罪的“十大罪名”与“十大风险点”第五部分企业家犯罪原因透视五、报告术语及其相关说明1、本报告中的“企业家”,指企业内部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董事长、董事、总经理、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以及财务总监等企业高管。2、本报告中的“犯罪”取其广义,在刑法评价意义上包括“罪名认定成立”和“罪名认定尚待确定”两种情形,但在具体案例中则明确区分“犯罪”与“涉嫌犯罪”。3、本报告中的“企业家犯罪”,是指企业家实施的与企业经营相关的犯罪,不包括企业家实施的与企业经营无关的犯罪。5、作为专业性分析报告,本报告在媒体案例的统计口径、统计方法和统计数据的解读等方面,均不同于《法人》杂志与本研究中心合作前发布的相关报告。目录第一部分2012年企业家犯罪特征一、涉案企业性质与地域分布二、案发领域与案发原因三、涉案罪名与罪名结构四、企业家犯罪所得与处罚关系五、涉案人数与共犯关系六、企业家涉案的年终状态第二部分2012年企业家犯罪人特征一、涉案企业家人数二、企业家犯罪案件涉案人数与共犯人际关系三、涉案企业家的性别与年龄四、涉案企业家的受教育程度五、涉案企业家的职务与社会身份六、企业家犯罪人年终处罚状况第三部分2012年企业家犯罪十大案例一、十大民营企业家犯罪案例二、十大国有企业家犯罪案例第四部分2012年企业家犯罪十大罪名与十大风险点一、十大企业家犯罪罪名二、十大企业家犯罪风险点第五部分企业家犯罪原因透视一、融资类犯罪比重大凸显示民企融资难二、受贿罪突出隐现企业家角色错位三、企业家犯罪与政府官员犯罪伴生现象明显四、企业家犯罪高发环节暴露出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混乱五、国企、民企企业家罪名差异显现市场公平竞争不足六、涉案企业分布不均反映企业家犯罪与经济和执法因素的关联性七、罪名结构与发案方式反映刑事手段介入市场经济领域的泛化倾向八、背信犯罪的高发折射企业家精神的缺失九、企业家自身法律意识淡漠是其犯罪的重要个体性原因第一部分2012年企业家犯罪特征一、涉案企业性质与地域分布(一)涉案企业性质在明确企业所有制类型的243例案件(其余2例案件的企业所有制类型不明,故予以排除)中,国有企业家犯罪或涉嫌犯罪的案件为85件,占243例案件的35.0%,民营企业家犯罪或涉嫌犯罪的案件为158件,占243例案件总数的65.0%。(见图1)图1涉案企业所有制类型分布图与2011年度的媒体案例(《法人杂志》发布,下同)相比,民营企业家涉及的犯罪案件在绝对数和所占比例上都有明显提升(2011年民营企业家犯罪或涉嫌犯罪的案件为111件,占所有案件总数的56.8%)。(二)涉案企业地域分布从地域分布看,245个案例所涉及的企业遍布于我国25个省(市)。其中,北京(48家涉案企业所在地)、广东(38家涉案企业所在地)、浙江(28家涉案企业所在地)和江苏(15家涉案企业所在地)是涉案企业较为集中的地区。(见表1)表1涉案企业地域分布地区企业数量百分比北京4819.6广东3815.5浙江2811.4江苏156.1海南104.1重庆104.1陕西104.1湖北93.7湖南93.7山东93.7辽宁83.3甘肃62.4江西62.4福建52.0安徽52.0山西52.0云南52.0上海41.6四川41.6内蒙古31.2吉林20.8河北20.8宁夏20.8河南10.4黑龙江10.4合计245100.0同时,在涉案企业所在城市的经济发展程度方面也体现了较显著的特征。在245个案例中,79家涉案企业集中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四个一线城市,占到了涉案企业总数的32.2%;另有74家涉案企业位于二线城市,占涉案企业总数30.2%的。其余92家涉案企业则位于三线或四线城市。(见表2、图2)表2涉案企业所在地经济发展情况经济发展程度涉案企业数量百分比一线7932.2二线7430.2三线4317.6四线4920.0合计245100.0图2涉案企业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分布图二、案发领域与案发原因(一)涉案企业的经营领域在245例案件中,有5例案件涉案企业的主要经营领域不详,在其余240例案件中,有44家企业的经营领域主要涉及能源与矿产,占240例涉案企业总数的18.3%;有43家企业的经营项目集中于金融投资领域,占总数的17.9%,另有38家企业主要从事房地产经营或建筑行业,占所有涉案企业的15.8%。(见表3)此外,其他涉案企业的经营领域分别依次集中在零售百货业、餐饮服务业、娱乐业、电子信息业、医药卫生业、物流运输业、粮油食品业以及制造业。(见图3)表3涉案企业主要经营领域企业主要经营领域数量百分比能源矿产4418.3金融投资4317.9房产建筑3815.8零售百货2510.4餐饮服务177.1娱乐休闲177.1电子信息135.4医药卫生125.0物流运输114.6粮油食品104.2制造104.2总计240100.0图3涉案企业主要经营领域(二)涉案国企案发领域与案发原因在85例国企企业家犯罪案件中,有69个案件提及了该企业的案发领域,主要集中在财务管理(31例)和招投标(13例)领域。(见表4)表4涉案国企的案发领域案发领域案件数量百分比财务管理3144.9招投标1318.8融资710.1人事调整57.2贸易45.8物资采购34.3证券34.3工程承揽22.9产品质量11.4合计69100.0在85例国企企业家犯罪案件中,有69例案件提及了该企业案发的原因,其中相关机构介入调查是国企案发的最主要原因,共涉及案件35例,占69例案件的50.7%。其他原因分别为举报、串案、被害人报案、自首、媒体揭露以及资金链断裂。(见表5)表5涉案国企的案发原因案发原因案件数量百分比相关机构调查3550.7举报1217.4串案1115.9被害人报案57.2自首34.3媒体揭露22.9资金链断裂11.4合计69100.0(二)涉案民企的案发领域与案发原因在158例民企企业家犯罪案件中,提及案发领域的案件共有129例,其中融资、财务管理和贸易是民企案发的主要领域,其余领域则分别为产品质量、工程承揽、招投标、安全生产、证券和物资采购领域。(见表6)表6涉案民企的案发领域案发领域案件数量百分比融资4736.4财务管理3829.5贸易2317.8产品质量64.7工程承揽43.1招投标43.1安全生产43.1证券21.6物资采购10.8合计129100.0115个关于民企企业家犯罪的案例中提及了案发原因。与国企企业家案发原因有所不同的是,民企案发的最主要原因是被害人报案,其次是相关机构调查,其他则分别为举报、串案、发生事故、媒体揭露、资金链断裂以及自首。(见表7)表7涉案民企的案发原因案发原因案件数量百分比被害人报案3732.2相关机构调查3227.8举报1513.0串案97.8资金链断裂97.8发生事故76.1媒体揭露32.6自首32.6合计115100.0三、涉案罪名与罪名结构在245个案例中,共涉及80个具体罪名。其中,85例国企企业家犯罪或涉嫌犯罪案件共涉及30个具体罪名;158例民企企业家犯罪或涉嫌犯罪案件共涉及73个具体罪名。(一)国企企业家涉案的具体罪名与罪名结构在85例国企企业家涉及的30个罪名中,主要包括:受贿罪39例、贪污罪24例、挪用公款罪8例、挪用资金罪5例、滥用职权罪3例、诈骗罪3例;职务侵占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单位行贿罪、内幕交易罪、泄露内幕信息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共犯)、私分国有资产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各2例;集资诈骗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侵犯商业秘密罪、聚众斗殴罪、票据诈骗罪、未公开信息交易罪、非法经营罪、强奸罪、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帮助伪造证据罪、妨害作证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各1例。上述30个罪名中,主要罪名的分布情况见下表:表8国企企业家主要涉案罪名涉案罪名案件数量国企涉案总罪数(114个)百分比受贿罪3934.2贪污罪2421.1挪用公款罪87.0挪用资金罪54.4滥用职权罪32.6诈骗罪32.6总计8271.9(二)民企企业家涉案的具体罪名与罪名结构158例民企企业家犯罪案件共涉及73个罪名。其中,以共犯形式涉及的罪名有三个:贪污罪、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73个罪名的具体分布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31例、职务侵占罪与诈骗罪各15例、合同诈骗罪13例、集资诈骗罪11例、行贿罪8例;挪用资金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各7例;故意伤害罪6例;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各5例;受贿罪(共犯)、强迫交易罪、非法经营罪各4例;贪污罪(共犯)、挪用公款罪(共犯)、单位行贿罪、抽逃出资罪、重大责任事故罪、虚报注册资本罪、信用卡诈骗罪、骗取贷款罪、故意杀人罪、爆炸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故意毁坏财务罪、组织卖淫罪、逃税罪、妨害公务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各3例;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聚众斗殴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隐匿销毁会计凭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