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应知应会法律小常识案例1:我们可以随身携带刀具吗?小明的考试成绩达到了父母的要求,缠着要爸爸买一把小刀给他作收藏用以奖励。爸爸拗不过他,只好给他买了一把小刀,但严正声明只许放在家里,不可以带到学校去。小明不仅偷偷把小刀带回学校,常常在同学面前炫耀,而且和别人发生争吵更是马上亮出小刀来吓唬对方,后来老师没收,小明不服气,说:“我又没有真的拿它来伤人,我没错!”请问,小明的说法对吗?(B)A对,使用刀具伤人才是违法行为B不对,携带刀具违法行为案例2:私自动用灭火器练习如何灭火有错吗?作为新世纪的青少年,应该积极学习,勇于创新,对于不懂的问题要刨根问底。老师经常这样子教育我们,那么,对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我们是否也可以私自动用它们来练习如何灭火呢?例如,小梁是三年级的学生,一天他跟同学们一起在课堂外的走廊玩时,发现了一个灭火器。有同学就说“你看,这是什么?你会吗?应该很好玩的!”“谁说我不会呢?我看电视学的,那些消防员叔叔就是用这个救火的啦,好威风的,要试试吗?”“轰”的一声,干粉全都喷了出来…请问,小梁的做法对吗?(B)A对,练习一下怎么救火是积极学习的表现应该受到鼓励。B不对,这是破坏消防设施的行为。案例3:因为我们有言论自由权,所以我们就可以辱骂他人吗?法律规定我们言论自由,那是不是就意味着我们可以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包括辱骂他人呢?冬冬是六年级学生,由于自小被父母宠坏,平时待人没什么礼貌。有一位是轻度残疾同学,就经常受到冬冬的无礼取笑。有一天,那位同学终于受不了冬冬的侮辱,和冬冬打起架来。老师因此教育批评了冬冬。请问随便侮辱他人对吗?(B)A对,嘴巴长在我们身上,我们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别人管不着。B不对,辱骂他人是侵犯他人人格尊严的行为。案例4:损坏教室里的桌椅是违法行为吗?我们都知道,偷窃公共财物属于违法行为,那么,破坏公共财物、也是违法行为吗?其其的桌子因为有蛀虫不能再用了,老师给他换了张新的。冬冬看见其其的新桌子,十分羡慕,也想换一张。但自己的桌子好好的,“无奈”之下,他从家里拿来锤子,把桌子敲了一个洞,然后对老师说他的桌子也被虫蛀了。老师一看,就知道了真相,批评冬冬一吨。请问冬冬这种破坏公物的行为是属于什么行为?(A)A违法行为B合法行为案例5:在名胜古迹乱刻乱画的行为有可能构成犯罪吗?学校组织同学们去泰山玩,小豪和小博看见一个道观刻着“某某某到此一游”的字样。也觉得好玩,因此小博也拿着小刀就在墙上刻了起来。此时,管理员已经站到了小博旁边,并报了警。派出所民警对他们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小博处以50元的处罚。请问对这种在名胜古迹乱刻乱画的行为,分析一下最恰当的是?(B)A不文明行为B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