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口大桥项目经理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呼口大桥项目经理部施工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章环境管理目标第二条施工现场施工扬尘控制在哈尔滨市政府、环保局等部门规定的范围内,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统一规划,严格控制污染源,施工污水、场界噪声达标排放。自然、人文环境保护满足当地政府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具体指标如下:1、施工现场扬尘、噪声控制在过程所在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以内;2、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保证水、电、油、煤等消耗控制在项目评估成本内;3、施工现场自然资源保护满足当地政府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4、重要环境因素控制率100%。第三章施工现场环境标准第三条从施工现场来看环境影响因素主要分为噪声、扬尘与烟尘、污水、废弃物四大类。一.噪声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执行。1、有明显场界时,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早6点~晚10点不超过70db晚10点~早6点不超过55db二、污水排放标准1、生活污水:先经过隔油池处理,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2、生产污水:排放前无明显悬浮物,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三、空气标准1、扬尘:施工现场目测15m以外无扬尘;2、汽车、机械尾气:符合国家规定。四、固体废弃物标准1、场内分类存放,提高回收率;2、充分利用下脚料,减少废弃物;3、按指定位置排放,减少占地和环境破坏;4、运输途中无遗洒。六、环境因素调查与评价标准1、项目部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对桥梁工程、生活区等方面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填写《环境因素调查表》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活动、污水、废弃物等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评价,根据评价表的打分数值情况确定重大环境因素。2、桥梁施工影响环境因素桥梁施工可能影响环境因素表序号部位(产品)因素名称类别现状可能的影响1钢筋施工钢筋切割机施工机械噪声噪声噪声扰民2钢筋切断机施工机械噪声噪声噪声扰民3钢筋弯曲机施工机械噪声噪声噪声扰民4电焊机施工机械噪声噪声噪声扰民5发电机施工机械噪声噪声噪声扰民7钢筋焊接施工噪声噪声噪声扰民8钢筋装卸活动噪声噪声噪声扰民9钢筋装卸扬尘空气空气污染10钢筋\钢材锤打活动噪声噪声噪声扰民11焊碴的撒落垃圾排放土壤土壤污染12焊接产生的气体气体排放空气空气污染13钢材、钢筋下脚料废物弃置土壤土壤污染14锈蚀严重的钢材料废物弃置土壤土壤污染15锚具\波纹管等张拉材料损坏废物弃置土壤土壤污染16高声喊叫\吹哨子人为噪声噪声噪声扰民18修理模板活动噪声噪声噪声扰民19支拆模板活动噪声噪声噪声扰民20搭拆脚手架活动噪声噪声噪声扰民21损坏严重的模板废物弃置土壤土壤污染22脱模剂涂刷脱模剂洒落土壤土壤污染23脱模剂气体气体挥发空气空气污染24木模使用用木材资源消耗资源25混凝土砂浆施工水泥混凝土拌和站施工机械噪声噪声噪声扰民27装载机施工机械噪声噪声噪声扰民28砼输送机械施工机械噪声噪声噪声扰民29机械上料活动噪声噪声噪声扰民30振捣器施工机械噪声噪声噪声扰民31砼浇筑施工活动噪声噪声噪声扰民32现场拌和站扬尘空气空气污染33水泥、砂石料、装卸和堆放扬尘空气空气污染34砼输送管堵管敲打施工活动噪声噪声噪声扰民35砂石料冲洗废水排放水污染水36拌和站及砼输送设施的清洗废水排放水污染水37砼圬工养护废水排放水污染水38搅拌、运输、浇筑掉落砼施工垃圾排放土壤土壤污染39水泥\砼外剂包装袋施工垃圾排放土壤土壤污染40搅拌、运输、浇筑掉落砂浆施工垃圾排放施工垃圾土壤污染41砼振捣时漏浆浆水排放水和土壤污染水和土壤43设备配件等废旧设备弃置土壤土壤污染44砼粉尘状外加剂粉尘飞扬空气空气污染45砼外加剂洒落土壤土壤污染46外加剂拌和废水排放水污染水48砼废碴废物弃置土壤土壤污染49筛余砂石料废物弃置土壤土壤污染50搅拌用水污水漏排水水污染51高空作业起重机械施工机械噪声噪声噪声扰民52架桥机施工机械噪声噪声噪声扰民53高声喊叫活动噪声噪声噪声扰民54桩基施工桩基设备施工机械噪声噪声噪声扰民55打桩施工机械噪声噪声噪声扰民56振冲桩施工机械噪声噪声噪声扰民57钻孔桩泥浆护壁废水排放水污染水58泥浆池的修筑占地土地土壤污染59桩内积水积水排放水污染水3、路基填筑施工影响环境因素路基施工可能影响环境因素表序号部位(产品)因素名称类别现状可能的影响1土石方填筑挖掘机施工机械噪声噪声噪声扰民2装载机施工机械噪声噪声噪声扰民3自卸汽车施工机械噪声噪声噪声扰民4空压机施工机械噪声噪声噪声扰民5发电机施工机械噪声噪声噪声扰民6装碴机施工机械噪声噪声噪声扰民7运输机施工机械噪声噪声噪声扰民8旋挖钻施工机械噪声噪声噪声扰民9高声喊叫人为噪声噪声噪声扰民14施工机械铲运土石方扬尘空气空气污染15土石方倾倒扬尘空气空气污染20道路扬尘扬尘空气空气污染27报废钻杆废物弃置垃圾土壤污染28报废铁锹废物弃置垃圾土壤污染32地基降水废水排放水污染水源4、其他方面施工环境因素其他施工可能影响环境因素表序号部位(产品)因素名称类别现状可能的影响其他车辆运输道路扬尘空气空气污染施工机械尾气废气排放空气空气污染施工机械油料油料漏油土壤土地污染机械设备及配件废物弃置垃圾土壤污染机械有机油更换与保养油料使用能源消耗资源机械设备清洗污水排放水水污染机械设备油料使用能源消耗资源设备装置电的使用能源消耗资源建筑物占用土地土壤植被破坏土壤污染建筑物自然环境破坏其他环境污染公路铁路建筑物行车噪声噪声噪声扰民施工场地临时占用占用土地土壤植被破坏土壤污染建筑垃圾垃圾排放土壤植被破坏土壤污染倾倒建筑垃圾施工噪声噪声噪声扰民各种液体物品的盛装桶废物弃置土壤植被破坏土壤污染千斤顶、桥梁支座等木制包装箱废物弃置土壤植被破坏土壤污染油库油品泄露土壤、能源土壤污染、能源消耗剩余油桶废物弃置土壤土壤污染易飞扬的材料运输扬尘空气空气污染现场垃圾烟尘空气空气污染造桥机等机械的安拆活动噪声噪声噪声扰民施工现场的水电消耗水电消耗能源、资源资源消耗水泥、砂石料、钢材、木材等材料消耗材料消耗资源资源消耗各类施工机械、设备、车辆用油材料消耗资源资源消耗设施冲洗污水排放水污染水源机械车辆设备冲洗污水排放水污染水源空压机冷却污水排放水污染水源残、废油料废弃物品报废材料土壤污染生活区办公洗漱污水排放水污染水源洗涤污水排放水污染水源洗浴污水排放水污染水源餐饮废水污水排放水污染水源便溺污水排放水污染水源区锅炉和炉灶烟尘排放空气空气污染锅炉生活噪声噪声噪声扰民取暖用煤粉尘排放空气空气污染取暖用煤煤消耗能源能源消耗生活垃圾垃圾排放土壤土壤污染食堂剩余食物垃圾排放土壤土壤污染茶炉、锅灶、焚烧等烟尘排放空气空气污染各种电器设备用电资源消耗资源资源消耗生活用水、电、天然气资源消耗资源资源消耗第四章管理体系和职责第四条设立环境、水土保持组织机构,完善管理体系,项目部成立环境、水土保持领导小组:组长:杨金才副组长:孙厚民赵海青袁云洲成员:马欢迎席崇辉付涛唐雪斌史红权郭晓军荣龙飞李秀海项目部的日常检查由安质环保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认真履行各自的责任,共同做好环境、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第五条环境、水土保持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各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规。2、会同有关部室制定本单位环境水土保持规划和工作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3、对本单位建设项目的环境水土保持管理实施监督。4、组织本单位的环境水土保持监测调查,掌握本单位的环境水土污染情况,评价环境水土污染影响,提出改进措施。5、监督检查本单位环境保护专用设施的使用和维护情况。6、建立健全环境水土保持技术档案,负责环境水土保护统计和上报工作。7、各施工队必须设立环境水土保持监督员。负责现场环境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督、检查。第六条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应贯彻呼兰河呼口大桥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环保工程与施工主体工程“三同时”施工(即同时设计、同时实施、同时施工),努力把工程设计和施工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至最低限度,确保铁路沿线景观不受破坏,松花江水质不受污染,植被有效保护。第五章保护范围第七条呼口大桥项目经理部所管辖的桥梁以及其临近受影响的范围。第六章学习宣传教育第八条环保工作能否做好,取决于全体员工是否有强烈的环保意识和抓好环保工作的事业心。项目部要加强环保教育和相关法律宣传工作,开展环保意识的全员学习教育,充分发动全体员工,进一步强化全员的环保意识,使广大职工具有自觉的环保意识。首先要增强第一管理者的环保意识;二是要宣传搞好环保的重要性,使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到环保是关系到企业信用和子孙后代的大事;三是要按环保承诺,使每个职工做到人人头脑明白,个个心中有数。第七章过程控制措施第九条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则制度。第十条按合同指定的施工用地范围布置临时用地,用后按要求及时恢复。不乱动合同规定范围外的树木、植被。第十一条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噪声、粉尘、废水、废气的控制和治理工作,做到生产区和生活区分开,避开附近居民的休息时间,采用先进设备和技术,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废气浓度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工作。第十二条各种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的废气排放量应符合现行《市政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第十三条保持施工和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按指定的地点堆放、处理,不影响周围的环境卫生和河道的泄洪能力。第十四条在施工区、生活区设置厕所和垃圾箱,配备专职的环卫人员,每天定时打扫、清运垃圾、清理厕所。教育全体人员爱护环境卫生,不随意丢弃垃圾。第十五条对于无价值可燃物,尽快将其运至指定地点焚毁。在焚毁期间,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无法烧尽或严重影响环境的清除物,按指定的地方进行掩埋,并做到掩埋物不妨碍自然排水或污染地表、土层及河流。第八章环境保护措施第十六条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处理后的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标准。第十七条场地冲洗、混凝土养护、混凝土冷却、钻孔桩注浆溢出的浆液等施工废水重点控制悬浮物的排放,施工时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布置施工污水沉淀池,经沉淀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第十八条施工临时生产设施如施工设备维修、撤离保养、车辆冲洗场等所产生的废水不得随意排放,停放场设污水沉淀池,对含油量超标的弃水进行收集并就地处理,含油深度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规定的一级标准后方可排放。第十九条指定专人定时清理各沉淀池的沉淀淤泥,清理出的淤泥要进行处理。第二十条施工期间,对施工场地产生的噪音加以控制。对施工强噪音源,如交通运输、混凝土拌和、混凝土浇筑、砂石料加工等场所,采取措施降低噪音的污染,施工场界的噪声不得大于噪声规定值。第二十一条临近居民生活区施工,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并满足有关标准要求。第二十二条在制定施工计划、施工方法及降噪措施时,充分考虑噪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委派环保专职人员监督实施,使施工场界和敏感受体附近的噪音水平能达到国家噪音控制标准。第二十三条施工期间,合理分布施工场地的动力机械设备,避免在同一地点集中分布或同时运行多套动力机械设备;尽量避免在施工或敏感受体附近同时布置或运行多套动力机械设备,且尽可能远离敏感受体。第二十四条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尽量避开居民区生活、办公区。配备噪音监测设备,定期检测,发现超标,及时查找原因并进行整改。第二十五条按业主、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在施工场地与周边地区和敏感受体之间合理安装声障设施,以有效阻隔噪音向施工场地周边和敏感受体的方向传播。第二十六条尽可能选用低噪音动力机械设备进行施工。第二十七条施工期间遵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保证在施工场界及敏感受体附近的总悬浮颗粒物(TSP)的浓度值控制在其标准值第二十八条在制定施工计划、施工方案、除尘措施时,充分考虑TSP对环境空气的污染,委派环保专职人员监督实施,保证施工场界和敏感受体附近的TSP浓度能达到国家控制标准,并确保措施的实施。第二十九条在选用或购置施工设备时,选配或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