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詩經秦風黃鳥詩中殉葬問題談先秦喪葬制度的變革摘要詩經是一部上古時代的社會生活史,本文從詩經秦風黃鳥詩中殉葬的問題研探先秦喪葬制度的變革。從人類學和考古學的資料可知,喪葬禮俗制度絕不是人類一誕生就有的,而是到了一定文明的階段才開始出現。當人類社會的生產力發展到了一定的水準,人類的思維能力有了提高,社會組織的結構也已有原始的規範的跡象時,喪葬禮俗於焉萌芽產生。殉葬是非常殘忍不仁道的事情。中國喪葬史,曾出現慘無人道的「人牲」及「人殉」的制度。商代人殉制度達到高峰,到了周代,社會文明進步,經過知識份子的強烈反對或批評,殉葬之風漸衰,「葬俑」制度出現。先秦諸子對喪葬制度的觀點各持異見,儒家主張厚葬,墨家、道家主張簿葬。本文探討先秦喪葬制度變革的背景,有其深厚複雜的人文社會現象,也讓我們瞭解人類文明進化過程的真貌。關鍵詞:黃鳥、殉葬、喪葬制度、變革高雄縣鳥松國中校長高雄師範大學國文學系博士候選人金清海2從詩經秦風黃鳥詩中殉葬問題談先秦喪葬制度的變革前言章學誠云:『六經皆史也。』詩經就是一部上古時代的社會生活史。詩經作品的時間,約包含了周初至春秋末。本文擬從詩經秦風黃鳥詩中殉葬的問題,來談先秦喪葬制度的變革。本文擬以四個小節﹝一﹞黃鳥詩的探討﹝二﹞先秦喪葬制度的變革﹝三﹞先秦的喪葬問題的探討及﹝四﹞先秦各家的喪葬觀等四小節做為本文大綱,並引用出土文物及古籍文獻為據,剖析殉葬問題對先秦喪葬制度變革的影響。一、詩經秦風黃鳥詩殉葬問題的探討〈黃鳥〉詩:交交黃鳥,止於棘。誰從穆公?子車奄息。維此奄息,百夫之特,臨其穴,惴惴其慄!彼蒼者天,殲我良人!如可贖兮,人百其身。交交黃鳥,止於桑。誰從穆公?子車仲行。維此仲行,百夫之防,臨其穴,惴惴其慄!彼蒼者天,殲我良人!如可贖兮,人百其身。交交黃鳥,止於楚。誰從穆公?子車鍼虎。維此鍼虎,百夫之禦,臨其穴,惴惴其慄!彼蒼者天,殲我良人!如可贖兮,人百其身。這首詩,自漢代至今歷來皆認為係描寫秦穆公以三良從死﹝殉葬﹞,國人哀之,為之賦詩。但李辰冬《詩經通釋》卻持異議。李氏認為本詩被誤解的程度最深,其理由為:第一、由於這首詩在〈秦風〉,恰恰秦穆公的時候也有三位良人叫奄息、仲行、鍼虎,與詩經相同。第二、文公六年《左傳》說:『秦伯任好卒,以子車氏三子─奄息、仲行、鍼虎為殉,皆秦之良也。國人哀之,為之賦〈黃鳥〉』,漢人誤將這個『賦』字解作『作』字。第三、〈毛序〉說:『〈黃鳥〉,哀三良也。國人刺穆公以人從死而作是詩也』。李氏認為由於這三種證據,自漢後,人們也就不再深究這篇詩的本身意義,而盲從了兩千年。李氏針對上述理由,一一舉證駁辯之,第一,他認為『作』應改為『賦』。第二,李氏認為《左傳》文公六年記載秦穆公三良殉葬是一回事,〈黃鳥〉詩是召穆公﹝周召共和之召穆公﹞是另一回事。此詩作於西周宣王六年﹝公元前八二二年﹞,秦穆公死於東周襄王三十一年﹝公元前六二一年﹞,兩事相距二零一年。第三、李氏依《史記正義》引應邵之說,認為三良是遵守﹝同生共死﹞許諾而自殺,係合乎忠義觀念,而〈黃鳥〉詩之三良是被敵人所殺。筆者對李氏之見亦提出若干質疑?第一、李氏謂〈黃鳥〉詩作於周宣王六年,不知所據為何?詩三百篇,幾乎都沒有說明何人所作﹝除了極少數幾篇﹞?作於3何時?李氏並未提出作品時間之證據。第二、〈黃鳥〉詩是秦風,而不是與王畿相關的周、召南及王風。既是秦風,依據徐吉軍《中國喪葬史》考證秦國是春秋戰國時期人殉最嚴重的地區。(註1)第三、李氏解釋:『臨其穴,惴惴其慄』謂三良被敵人殺害,死得非常之慘,所以使人有戰慄之感。此說亦有問題,如果三良是被殺,那詩句為何寫成『誰從穆公』?明明是殉葬事實,李氏偏認為受敵人殺害。又臨其穴者,非老百姓,而是作者對三良臨穴時,形狀之描模。綜上所述筆者認為本詩仍是秦國百姓反對殉葬所作之詩。二、先秦喪葬制度的變革在探討先秦殉葬問題之前,宜先談上古時代喪葬制度的變革。『喪』字及『葬』字在甲古文中已經出現,大約到秦漢之後,『喪』、『葬』兩字才開始合稱。(註2)就喪葬的社會作用或意義而言,它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註3)﹝一﹞聯系與強化血緣和親族關係。﹝二﹞重視與推崇敬愛先人的孝道觀念。﹝三﹞強調喪葬的社會教化與文化積澱。先秦的歷史,有一段漫長的時間,為方便介紹,分為原始社會、夏商西周時期及春秋戰國時期。﹝一﹞原始社會的喪葬從人類學和考古學的資料可證明:喪葬禮俗制度絕不是人類一誕生就有的,而是到了一定文明的階段才開始出現。當人類社會的生產力發展到了一定的水準,人類的思維能力有了提高,社會組織的結構也已有原始規範的跡象時,喪葬禮俗於焉萌芽產生。茲以《孟子‧藤文公上》為證:『蓋上世嘗有不葬其親者,其親死,舉而委之於壑。他日過之,狐貍食之,蠅蚋姑嘬之,其顙有泚,睨而不視。夫泚也,非為人泚,中心達於面目。蓋歸反虆梩而掩之。掩之誠是也,則孝子仁人之掩其親,亦必有道矣。』上世謂上古之世也,即人類本無喪葬之禮俗,這種棄屍於野外的作法,乃是人類早期處理同類屍體的最基本方式。喪葬的起源,導因於對靈魂及鬼魂的敬畏而起,上古時代,經過幾十萬年漫長歷史發展,人類與大自然的搏鬥中生存,逐漸壯大了自己,並提高了思維能力。大約到了舊石器時代中期,原始人的靈魂觀念開始萌芽。(註4)早期人類對於生、老、病、死無法理解,但他們常在夢中常常看到自己和別人,別的死者的肉體雖已離開集體而去﹝即已死亡﹞,但卻又時時出現于自己的夢境﹝即夢見已死的親友﹞,這些現象,使他們產生一種神奇的幻想、崇敬或者恐懼的心理。古代的人比較蒙昧,不了解夢,把夢中所見的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註1)見徐吉軍《中國喪葬史》﹝江西高校出版社,1998‧1﹞頁165‧(註2)同(註1),頁2(註3)同(註1),頁3─4(註4)同(註1),頁34己及已死親友,認為是靈魂。原始人有了靈魂觀念之後,又從靈魂觀念發展為鬼魂觀念,他們認為靈魂附著于人的肉體,只是在做夢時離開人的肉體而活動,而鬼魂是人死後靈魂變成鬼魂。以今人觀點觀之,夢是人的腦部或心理的活動。但多數人仍相信靈魂的存在。在上古人類的觀念裡,死人的鬼魂比活人的靈魂更具有強大的力量,更能禍福人類。基於這種認識,便產生了對死人的崇拜,即崇拜鬼神,從而自然而然地出現了一套送鬼魂和安葬死者的禮俗。(註5)這些禮俗當然包含了祭拜儀式和迷信。除了喪葬制度的產生,原始宗教也跟隨而來。對於不可見,但被認為存在的靈界,初民對之都有所敬畏和崇拜的行為。古代中國人當然也不例外。許進雄教授認為,原始宗教產生的四個因素為:不能理解、不能控制、信而有徵、可能妥協。(註6)敬畏鬼魂神靈因而產生,即便科學發達至今,大多數的人相信鬼神的存在,否則靈異傳奇的節目不會充斥於電視臺。從無意識的處理和埋葬死者,到有意識地安葬死者,而後形成為喪俗,其間當然又經歷了十幾萬年乃至幾十萬年的過程。在1933年發掘的北京周口店山頂洞遺址中,考古學家發現下室有墓葬的遺存,發現完整的頸骨三個,及頭骨碎片、下頷骨、體骨和零星的牙齒及赤鐵礦粉,據研究分析,發現有男姓老人、中壯年、幼兒、初生嬰兒等不同年齡的男女老少合葬的情況。(註7)因此我國至遲在舊石器時代晚期已出現了喪葬禮俗。大約距今一萬至八千年前,中國歷史進入了新石器時代。在這一時期,母系氏族公社經過了一個時期的發展達到了高度繁榮,處於氏族社會的全盛時代,女性在現實世界和陰間世界處於主導地位,世系以母親計算,死後歸葬於本氏族的墓地,這種現象,在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遺址的墓葬資料中得到了印證。(註8)如墓中「母親與孩子埋成一排」及「女人合葬」。新石器時代晚期,氏族社會連續出現了一些新的社會因素,即父權制的建立,私有制的產生、階級的分化和奴隸制度的萌芽。大量的考古資料說明,父系時期與母系時期的葬俗截然有別,其中最重要的變化之一,就是出現了隨葬品數量、質量的顯著差別,尤其是用生產和生活工具。猪頭或猪下顎骨隨葬的習俗最為突出。標誌著所有制的變化和私有財產的出現。由于父權制的建立,男性祖先的崇高地位在靈魂觀念中也相應確立了,這反應在喪葬上便是婦女隨夫而葬的男女合葬現象。同時,隨著擁有私產的父系家族的崛起,妾奴『殺殉』的現象也已存在。棺槨和明器制度在這一時期已經成熟。(註9)喪葬中的祭祀制度,從當時墓葬中出土的祭器規格和組合來看也已初步形成。出土的例證有山西襄汾陶寺、龍山文化的大、中型墓葬中案、俎上供奉著成套酒器和牲肉,並出現了璧、瑗、琮之類玉器、小鼓、特磐、土鼓等祭典中用以享孝先祖的重器,可見祭祀活(註5)同(註1),頁4(註6)見許進雄《中國古代社會》﹝臺北商務,1998‧11修訂版﹞頁564(註7)同(註1),頁5(註8)同(註1),頁7(註9)同(註1),頁9─105動的盛行。原始社會的葬法已多樣化,從目前出土的資料,主要有土葬、火葬、﹝新石器時代已出現﹞、水葬、野﹝荒﹞葬、瓮棺葬、衣冠葬﹝新石器時代晚期已出現﹞(註10)等之葬法。原始社會的喪葬習俗有:割體葬儀、塗朱習俗、歸葬習俗、『人牲習俗』、『人殉習俗』、暖坑習俗、葬猪習俗等,(註11),其中『人牲習俗』及『人殉習俗』是非常不仁道的習俗,將於下一節作探討。原始社會的葬具和隨葬品。葬具一般指棺槨,有瓮棺、石棺、木棺、樹皮棺、船棺等。隨葬品即明器,明器,又作『冥器』、『盟器』是專為死者隨葬而制作的器物,一般用陶土、竹木和石頭制成,也有一些是用玉和金屬以及紙等材料製成的,用以安慰死者之靈。《禮記‧檀弓下》即有記載曰:“其用明器,神明之也。塗車芻靈,自古有之,明器之道也。"明器的種類有生產工具、生活用具、裝飾品、禮器、玩具、食物遺存等。明器制度,在夏代已被正式確立為死者陰間享用的隨葬品。(註12)﹝二﹞夏商西周時期的喪葬夏商西周時期,原始的靈魂不滅觀念仍然盛行不衰。與此同時,喪葬中的孝道觀念也開始逐漸發展起來。於是,在這一時期掀起了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厚葬高潮,慘無人道的人殉,人牲制度達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夏、商、西周對鬼神的態度有別。夏人“事鬼敬神"。商人“先鬼而後禮"。西周人“敬鬼神而遠之"。夏人“事鬼敬神",夏人靈魂不滅觀念的存在,反映在喪葬上便是厚葬的盛行。從1975年在河南偃師二里頭遺址發掘的夏墓,其隨葬品之豐富,大量超過前代,大坑內出土的隨葬品有銅爵、銅戈、銅戚、鉞、陶盉、圓泡型銅器、石磐、綠松石片等;小坑棺內出土有圖形銅器、玉鏟形器、玉鉞、玉戈、綠松石片、骨串珠及海貝等。﹝註13﹞先鬼而後禮的殷人,從文獻記載和甲骨卜辭的內容來看,殷人確實生活在一個充滿宗教期望與陰森恐懼的鬼神世界裡。據統計,殷墟出土的卜問鬼神的甲骨文達十多萬片;其祭祀對象之廣泛、名目之繁多、活動之頻繁和儀式之隆重,在中國歷史上也是十分罕見的。商代王室貴族幾乎天天有祭祀鬼神和祖先的活動,甚至一天之內有數次祭祀活動。宮城之內,宗廟林立,人祭、牲祭的葬坑遍布四週。殷人靈魂信仰在喪葬中的直接反映便是厚葬習俗的盛行。商代是我國古代厚葬的高潮。其特徵之一是貴族的陵墓建築規模宏大壯麗,而且隨葬有大量精品的青銅、玉石製品。其二是普遍以奴隸、牲畜等殉葬。敬鬼神而遠之的周人,周人已較重民輕天、敬鬼神而遠之的觀念,自然在喪葬中得到了充分的反映,殉、祭奴隸和隨葬品與商代相比,都呈減少趨勢。但從考古資料來看,周代初期的喪葬禮俗仍未擺脫殷人尚鬼的習俗,厚葬風氣仍然非常濃厚。直到西周穆王,特別是西周中期以後,這種厚葬風氣才呈現出減薄的趨勢,其顯著特徵是人殉的現象幾乎完全消失,隨葬品減少並以銅器組合代表死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註10﹞同﹝註1﹞頁25─29﹝註11﹞同﹝註1﹞頁29─39﹝註12﹞同﹝註1﹞頁35─42﹝註13﹞同﹝註1﹞頁566的身分。﹝註14﹞人殉現象的大量減少和列鼎制度的出現,表明周人已逐漸脫離殷人的尚鬼的本質。孝道觀念的產生與厚葬有密切的關係。西周以來,隨著個別家庭經濟的形成和發展,孝道的觀念也逐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