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知识点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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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事业单位考试知识点归纳1、按公文的内在属性分为:规范性公文(规定、条例、章程、办法、细则等)、指令性公文(命令、指示、决定等)、指导性公文(批示、意见等)、知照性公文(通知、通报、公报、简报等)、公布性公文(公告、通告、布告等)、商洽性公文(函等)、报请性公文(请示、报告等)、记录性公文(会议纪要、大事记等)。Eg:2、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其中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公布依据政策、法令采取的重大行动等;二是向国内外宣布法定事项,公布依据法律规定告知国内外的有关重要规定和重大行动等。通告是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时使用的公文。通报是上级把有关的人和事告知下级的公文。通报是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团体经常使用的文种。其目的是交流经验,吸取教训,教育干部、职工群众,推动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决定是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决策或安排,并要求机关各部门和下级机关或有关单位贯彻执行的指令性公文。3、报告是对上级有所陈请或汇报时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决定是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决策或安排,并要求机关各部门和下级机关或有关单位贯彻执行的指令性公文。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请示是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对某项工作、问题作出指示,对某项政策界限给予明确,对某事予以审核批准时使用的一种请求性公文。4、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对某项工作、问题作出指示,对某项政策界限给予明确,对某事予以审核批准时使用的一种请求性公文,报告是对上级有所陈请或汇报时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函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或者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时所使用的公文。函是应用写作实践中的一种常用文体。批复是“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时使用的文种。批复是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公文.它是机关应用写作活动中的一种常用公务文书。5、根据公文处理条例规定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写明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由主送机关负责答复其请示事项。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应当抄送其另一上级机关。6、公文的标题通常有四种形式:一是发文机关名称、事由、文种三个要素全部具备的公文标题。二是事由和文种两个要素构成的公文标题。三是发文机关名称和公文文种两个要素构成的公文标题。四是只标明文种的公文标题。所以,其他可以少,文种不能缺。7、政府职能是反映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性质和基本方向,决定着政府机构的设置及其规模的因素。8、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9、一般监督,也叫层级监督。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上、下级行政隶属关系上产生的一种相互监督的关系和活动。一般监督包括日常监督、主管监督和职能监督三种主要形式。所谓主管监督,是指上级主管部门对下级相应的工作部门的监督。所谓职能监督,是指政府各职能部门就其主管的工作在其职能范围内对其它部门实行的工作监督,它包括平行关系和上下级关系的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专门监督是指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是政府内部设立的专门行使监察权的监察机关,对国家所有行政部门的公共行政管理工作以及国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所进行的全面的监督。本题财政部就财政收支和财务活动对其他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属于职能监督的范畴,10、政府机构一般是由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直属特设机构、办公机构、办事机构等构成。其中,政府机构的组成部门也就是只能机构是只呢个服机构的主体。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十条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可知,只有在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的才能向有关单位提出申诉.。12、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重庆市副市长属于领导职务,重庆市是直辖市,市长属于省部级,那么副市长就属于省部级副职13、司法监督,是法律监督的一种,它是指由国家司法机关依据法定职权,依照法定程序,对法律实施的情况进行监督。主体的特定性是司法监督的显着特征。所谓司法监督的主体就是国家司法机关,我国国家司法机关仅指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因此我国司法监督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14、外交部,一般是指在一个主权国家里执行外交政策、主管外交事务的专门性机构,外交部贯彻执行国家总体外交方针和国家外交政策,维护国家最高利益,代表国家处理双边和多边外交事务等。承担外交职能的国家机构主要是外交部。1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主要还规定犯罪和刑罚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是对民事活动中一些共同性问题所作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调整因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在执行保护环境这样的社会公共事务。16、法律清理亦称法规清理,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一定时期制定的或一定范围内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从体系、内容上进行审查、分析和整理,并做出继续适用,需要修改、补充或废止决定的活动。法律汇编,即将有关规范性法律文件按照一定的目的和标准予以排列,编辑成册,不改变文件的内容,也不是制定法律。法律编纂:又称法典编纂,是指对属于某一法律部门的全部现行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内部的加工整理而使之成为一部系统化的新法典的活动。法律制定,又称法律创制,法律创立,最通常的称之为“立法”。它是指有法的创制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补充、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认可法律的一项专门性活动。17、国家权力机关是立法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是国家的司法机关和法律监督机关。国家行政机关是执法机关。18、法律制定活动基本上可分三个相互独立而又有联系的阶段,即(1)法律制定的准备阶段。(2)法律制定的确定阶段。(3)法律制定的完备阶段。动议的形成属于制定的准备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实施细则》的制定颁布属于法律的完备阶段。草案的起草和征询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意见是法律制定的准备阶段19、法的规范作用分为五个方面:第一,指引作用。这是指法律对个体行为的指引作用,包括确定的指引、有选择的指引。确定指引一般是规定义务的规范所具有的作用,有选择的指引一般是规定权利的规范所具有的作用。第二,评价作用。这是法作为尺度和标准对他人的行为的作用。第三,预测作用。这是对当事人双方之间的行为的作用。第四,强制作用。这是对违法犯罪者的行为的作用。第五,教育作用。这是对一般人的行为的作用,包括正面教育和反面教育。法律的教育作用是对普通人将来的行为产生影响。20、中国现时成文法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行政规章、特别行政区法、国际条约。其中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法的渊源体系中分别居于核心地位和尤为重要的地位。21、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即国家性质。多党制和中国共产党一党专政都不是我国的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22、自然科学是研究无机自然界和包括人的生物属性在内的有机自然界的各门科学的总称。认识的对象是整个自然界,即自然界物质的各种类型、状态、属性及运动形式。认识的任务在于揭示自然界发生的现象以及自然现象发生过程的实质,进而把握这些现象和过程的规律性,以便解读它们,并预见新的现象和过程,为在社会实践中合理而有目的地利用自然界的规律开辟各种可能的途径。由此只可,自然科学研究过程中,会自发地倾向于唯物主义和辩证法。23、马克思主义哲学又是具有彻底革命性的理论。作为科学世界观的马克思主义,它除了承认一切具体事物对于它赖以生存的条件来说具有暂时的合理性以外,不承认任何永恒不变的东西,它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着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必然灭亡的理解,它把世界看作是永无止境的发展过程。因而在其本质上,它是批判的、革命的。作为无产阶级意识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就没有一切剥削阶级和小资产阶级思想体系所固有的阶级狭隘性和片面性,它的阶级性和真理性、阶级性和人民性是一致的,因而具有彻底革命的性质,绝不是离开世界文明发展大道而产生的一种固步自封、僵化不变的学说。马克思主义是一个具有开放性的科学体系。24、1978年12月13日,邓小平在为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准备的中央工作会议上作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重要讲话。这个讲话实际上是随后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主题报告,是开辟新时期新道路、开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理论的宣言书,也是一个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宣言书。25、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是在国际国内政治风波严峻考验的重大历史关头,坚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理论和路线,深刻回答了长期束缚人们思想的许多重大认识问题,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推进到新阶段的又一个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宣言书。26、1985年,邓小平提出社会主义的两大原则:一是发展生产力,二是实现共同富裕27、1992年1月18日邓小平开始了他着名的“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指出:“抓住时机,发展自己,关键是发展经济。现在,周边一些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比我们快,如果我们不发展或发展得太慢,老百姓一比较就有问题了。”28、苏联解体、东欧剧变是内外因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苏联共产党和东欧共产党没有及时有效地对苏联模式进行根本性变革是内部的根本原因,.西方推行的国家“和平演变”战略是外部的间接原因,戈尔巴乔夫的错误的改革路线是直接原因,29、上行文。指下级机关向所属上级机关的发文,如请示、报告。平行文。指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的发文,如通知、函。下行文。指上级机关对所属下级机关的发文,如命令、指令、决定、决议、布告、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批复等。题中,命令属于下行文,通知属于平行文或者下行文,通报属于下行文。30、公文行文时应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或“加急”);紧急电报应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31、公文的各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宽度同版芯,即156mm)以上的各要素统称训眉首;置于红色反线(不含)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置于主题词以下的各要素统称版记。一份完整的公文的书面格式主要包括眉首、主体和版记32、一般监督,也叫层级监督。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上、下级行政隶属关系上产生的一种相互监督的关系和活动,属于行政机关的背部监督。专门监督是指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是政府内部设立的专门行使监察权的监察机关,对国家所有行政部门的公共行政管理工作以及国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所进行的全面的监督。行政监察本质上是一种行政机关内部的人事监督活动。国家行政机关外部监督体系,是指由来自国家行政机关以外的监督主体,为保证行政工作的合法性、正确性以及社会效益而对行政机关及其国家公务员实施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外部监督体系,主要由政党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监督、社会团体监督、公民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等六个方面构成。题中,只有人大监督和媒体监督属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