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日制度一、为了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确定每月15日为代表接待选民日;二、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的地点一般安排在“人大代表之家”进行,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其他地点;三、每月的代表接待选民活动,由“人大代表之家”内的各级人大代表轮流参加接待;四、在每月的代表接待选民日前五天,分别在各村组发布代表接待选民日公告,告知具体的接待时间、地点和代表名单;五、代表在接待选民时要佩戴代表证,在接待过程中要认真听取选民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并做好记录,但不直接处理问题;六、代表在接待选民过程中,对选民反映的问题和意见,需要进行解释和说明的,应当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工作;七、代表在接待选民后,对于选民反映的问题和意见,需要由有关部门或单位办理的,要认真进行归纳整理,并交乡(镇)人大主席团进行处理;八、对于接待中选民反映的问题和意见是属于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或者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的问题,代表可以以议案或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形式提出,促进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