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污水池合同书1、本合同书双方当事人:委托方: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服务方:北京兴隆源茂劳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石各庄99号长久大厦院内化粪池、污水井的清理工作,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2、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⑴、每日18:30前,进行化粪池、污水井完全抽空的工作。⑵、期限自2014年8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3、服务承办方式和期限乙方以其公司人员、机器、工具和物料依据合同规定,承办甲方院内化粪池、污水井清抽工作,且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风险系数。乙方已与所派员工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及员工确认劳动关系。乙方应当妥善解决员工的工资、加班、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劳动纠纷等问题,因员工发生的一切纠纷与甲方无关。4、双方责任和义务甲方依据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5、乙方的责任和义务⑴、严格实施化粪池、污水井清抽工作,依照本合同规定保证处理池的清理工作的质量水平。⑵、教育员工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指导和监督,爱护各种设施。(3)、遇到紧急情况下,甲方以电话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须30分钟之内赶到现场进行组织清污工作。若乙方未及时赶到清理,甲方可寻找其他排污公司进行排污,所造成的损失及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⑶、安全防范:乙方应保证每次工作的安全完成,须做到工作前设置安全线、安全警示标志;工作中注意人离井盖,防范过往行人跌落;工作后清理现场,保证现场清洁卫生。如因本清理服务原因造成甲方、乙方、第三人事故意外、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6、清洁费用及支付方式:⑴、按月计算,10500元/月(大写:壹万零伍佰元整),每月5日前,乙方开据同等金额的发票交与甲方。⑶、付款方式:按月付款,于每月15日之后付清上月全部款项,乙方制定收款人为韩建川,具体账户信息如下:收款人:韩建川收款账户:010304000372793开户行:北京农商银行朝阳支行姚家园分理处7、违约责任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则视为违反合同规定。违约方应负责向另一方赔偿因违约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工作不达标,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乙方向甲方赔偿一个月的清理费即10500元(大写壹万零伍佰元整)。8、甲方责任:⑴、甲方提供施工场地。⑵、在清抽过程中,甲方配合乙方工作。9、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⑴、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方式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管辖。⑵、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首先应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方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10、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地址:地址:签约人:签约人:电话:电话: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