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审计风险防范与控制政府跟踪审计的风险及防范摘要:近年来,为了加强对市财政投资工程项目的监管,审计机关普遍采用跟踪审计的方法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然而随着投资项目的不断增加,审计机关的审计任务也在不断的增加,审计风险随之加大,分析产生风险的原因,探索规避审计风险的方法,已势在必行。关键词:跟踪审计风险防范一、引言众所周知,近年来国内外频繁爆发了一系列极具震撼力重大舞弊案,管理舞弊占了很大比例,且严重危及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审计事业也面临信用和生存危机。2001年中国的银广厦、美国的安然丑闻,涉及面之广,冲击力之大,影响之深,加发生时间之巧合,实属审计史上罕见之事。国际五大会计公司之一的安达信和我国的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也因审计失败而倒闭。而国家审计自成立以来,审计风险就一直存在,但是审计人的风险意识始终比较薄弱,自从发生“佛山罗斌案”和“红塔集团褚时健案”之后,审计风险才真真切切凸显在审计人面前,审计风险已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跟踪审计是近年来国家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采取的比较多见的审计方法,由于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涉及内容多、范围广、政策性强,要求审计人员既要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又要熟悉工程业务、财务业务、企业管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而现实生活中同时具备这些知识的人才实属罕见,因此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多是各专业的人才一起完成,审计的风险随之加大。如何防范审计风险,是目前政府审计亟待解决的问题。二、建设项目跟踪审计风险及其特征审计风险是指审计过程中由于审计人员对审计事项认识的偏差以及业务和技术水平、工作方式等因素的影响,造成审计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错误或做出的审计结果与事实的偏差。审计人员从项目准备阶段开始介入,全程跟踪监督建设项目的各个阶段,保证项目建设各阶段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这样可以更全面、有效地履行审计职能,提高审计效率,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促进作用。然而,在得到社会认可的同时,必须承担一定的责任,有责任就有风险,作为审计人员跟踪审计建设项目,没有足够的风险意识,那是十分危险的。等到风险袭来的时候,再去谈风险为时已晚。风险的客观性是审计风险的特征之一。我们在知道了审计风险的内涵之后,应首先了解审计风险的特征,并说明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特有表现。现分述如下:(一)审计风险的客观性现代审计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采用抽样审计的方法,即根据总体中的一部分样本的特性来推断总体的特性,而样本的特性与总体的特性或多或少有一点误差,这种误差可以控制,但一般难以消除。(二)审计风险的普遍性虽然审计风险通过最后的审计结论与预期的偏差表现出来,但这种偏差是由多方面的因素引起的,审计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导致风险因素的产生。(三)审计风险的潜在性审计责任的存在是形成审计风险的一个基本因素,如果审计人员在执业上不受任何约束,对自己的工作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就不会形成审计风险,这就决定审计风险在一定时期里具有潜在性。(四)审计风险的偶然性审计风险是由于某些客观原因,或审计人员并未意识到的主观原因造成,即并非审计人员故意所为,审计人员在无意接受了审计风险,又在无意中承担了审计风险带来的严重后果。(五)审计风险的可控性审计要为其报告的正确性承担责任风险早已为人们所熟悉,然而现代审计的指导思想从制度基础审计进一步发展到风险审计表明,审计职业界并未被越来越多的审计风险捆住手脚而失去其活力,而是逐步向主动控制审计风险的方向发展。三、建设项目跟踪审计风险的类型及产生的原因了解了审计风险的特征,接下来就需要认识风险,管理风险,直至有效地控制和削减风险,这就是风险防范实施的全过程。本文主要从审计执业环境、审计人员素质、审计机关聘请中介机构等方面探讨审计机关在跟踪审计中存在的风险。(一)、跟踪审计所处的执业环境引起的审计风险1、公众对审计意见依赖程度的提高和审计意见的扩大,使审计职能日益延伸,审计对象日益复杂,审计内容日益广泛。这一方面促进了审计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加重了审计风险。2、法律在赋予审计部门签证和评价权利的同时,也让其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审计责任尤其是法律责任的存在是审计风险存在的直接责任。3、《国家审计法》、《内部审计法律》以及地方或系统审计条例与相关的如《合同法》、《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没有很好的衔接,一旦发生不可调和的纠纷,地方或系统的规章制度就失去了制约作用,行业内一些约定成俗的“权利”和“义务”在法律面前全都成了空文,甚至还要承担法律责任,给个人特别是单位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4、现行的审计大法主要是规范的财政经济行业,对于工程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规定比较含糊,建设厅所规范的工程管理和建设人员权利和义务是与国际接轨的,与我国的国情还有很大差距。(二)、跟踪审计人员自身素质引起的审计风险1、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不过关,经验和能力缺乏工程审计涉及的面很广、政策性强、技术难度大、专业性很强。不同性质、不同规模、不同地点的建设工程各具特色,专业水平不过关,审计人员独立完成审计业务就相当困难,审计水平高低与审计质量好坏成正比,与风险成反比。如现在有些重点建设项目前期报告都会要求审计机关派审计人员参加,而该审计人员在作出项目是否可行的意见时由于知识水平、经验的缺乏或者在没有具体掌握有关资料的情况下在项目报告上签字,审计风险就会加大。2、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审计人员的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心、职业道德,对工程审计结论客观公正,如实反映工程真实造价相当重要。如审计人员对基建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疑点未进行深入或扩大范围的审查,就是没有保持应有的职业关注,直接导致审计风险的产生。另外个别审计人员在处理同被审计单位的关系时不够慎重,违反审计程序、审计规范、审计纪律等规章制度,造成徇私舞弊、隐瞒审计情况,最终带来审计风险。3、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不强、工作疏忽审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但是会因审计人员对风险的重视程度的不同而产生性质完全不同的结果。由于跟踪审计相对于投资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和竣工决算的审计,涉及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链条更长,审计人员需要的知识范围更宽,审计工作业务量大,时间紧、要求急,易出现操作不熟练或者出现失误、审计人员工作不细、取证不到位、审计方法使用不当、审计程序不合规、忽略或省略了必要的审计工作程序使审计的客观性、公正性受到质疑,从而形成审计风险。4、审计人员职业判断出现偏差建设项目情况复杂、内控制度不健全,工程管理不规范,或者管理处于无控制状态,被审计单位不积极配合,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不完整,使审计人员不能全面了解和发现被审计单位的问题,而作出错误的判断,都会使审计风险增大。5、审计人员的不正常更换,打破了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加大了后续工作的难度,加重了审计工作量,最终形成审计风险。6、审计人员偏离审计目标,侵入项目管理引起的审计风险如建设项目实施跟踪审计模式,审计成为建设过程中的一个主要控制环节。审计人员频繁地介入建设现场进行审计,提出审计建议,供被审计单位纠正和改进工作,是审计监督的职责。但是这一审计模式很容易使审计人员偏离正确的定位而侵入项目管理者的职责范围。由于介入项目管理,会产生利益冲突,审计风险加大,也破坏了跟踪审计所建立的权利制衡机制,从而造成审计工作不应有的越位与缺位,使监督的作用弱化。(三)、审计机关聘请社会审计机构引起的审计风险由于审计机关人员少,任务重,必要时需要聘请社会中介审计机构参与跟踪审计。社会中介审计机构接受委托,并在委托协议中明确审计方式、工作内容、职责范围和审计授权、审计责任和风险,受托人只根据协议约定授权履行审计职责的范围并承担其相应的审计责任和风险。1、近年来社会基本建设规模膨胀扩大,社会审计机构为了满足社会需求,审计人员快速增加,人员结构良莠不齐并且流动性大,社会审计机构大多采用按业务收入一定比例提成的办法来激励工程结算审计人员。如果社会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再有缺陷,不能廉洁自律,潜在的审计风险就会急剧扩大。2、社会审计机构为了拿到审计业务,必须与甲方负责人员处好关系,而且在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工程造价的确定最终还须甲方与施工单位人员签字认可,如果甲方人员与施工单位人员关系密切,就有可能签虚假签证,刻意增加变更,提高工程造价,审计人员就是发现问题,但是为了工作的顺利完成、及时拿到审计费,往往不敢提出疑义,造成审计风险。3、部分社会审计机构为了拿到审计业务,盲目降低投标报价,致使不合理低价中标,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审计质量根本无法保障。(四)、其他原因引起的审计风险1、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其它因素引起的审计风险(1)、承包合同条款不清晰,责任不明确,执行不严格,矛盾纠纷导致仲裁和法律诉讼。(2)、管理体制不科学,现场管理人员的职责有背于现行有关法律所确认的权限,特别是非专业管理人员的任用。(3)、施工过程中的随意变更和违规作弊签证时有发生。(4)、设计部门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结构修改和功能变更。(5)、管理混乱不规范,工程资料收集不及时,审计资料不全,导致信息失真和结算纠纷。(6)、进度款比例过高、超付工程款等引起结算困难,工程悬而不结现象严重。2、跟踪审计中,影响工程造价审定的有关因素不断变化给整个审计造成风险科技发展,新材料、新工艺不断的应用影响到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如实行定额计价项目,对定额配套的文件、答疑是否全面,材料的价格确定是否合理;如实形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与计价有关的生产要素如:人工、材料、机械等的单价、消耗量以及其他费用的确定是否合理等,这都是审计风险产生的不可忽视的因素。四、建设项目跟踪审计风险的防范分析了审计风险发生的原因,我们就可以对潜在的风险进行辨别、评估,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即在主观上尽可能有备无患或在无法避免时亦能寻求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从而减少意外损失或进而使风险为我所用。(一)、传统的风险防范模式传统的风险防范模式是基于制度基础审计,因此风险的防范都是遵循工程项目的进程而逐步进行的,风险存在于决策、设计、招投标、施工、工程竣工结(诀)算的各个阶段。针对以上审计风险的类型,具体措施如下:1、准确把握定位审计人员不是从事建设管理、施工、监理方面的具体工作,而是履行对上述工作的监督职能,是通过对上述工作的审计监督,实现促进这些工作规范、有效运行的目标。一是审计人员在前期审计中,应把重点放到验证、评价有关部门所作的可行性论证工作是否规范、到位,计算是否正确,所依据的资料是否真实、可靠、充分上,并仅就此发表审计意见,供领导部门决策时参考。二是与被审计单位明确划清各自的工作职责,做到各行其是、各负其责,避免或减少因审计单位越位而引发审计风险。2、完善工作机制一是整合审计资源。聘请外部专家或社会审计机构参与审核,这样一方面避免了审计在自己所不熟悉或不专业的领域发表错误意见的可能性,规避审计风险的产生;另一方面使有限的审计力量,投入到更能发挥自己水平的地方。同时,在聘用专家或社会审计机构的相关合同条款中,对专家的工作质量加以约束,以实现审计风险的全方位控制。二是完善跟踪审计制度和程序,主动规避审计风险。从实际出发,合理借鉴现有审计规范,制定跟踪审计操作规程,要求审计人员严格执行,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能做的不做,防止越俎代庖。同时也为审计人员提供具体的指导,从制度上保证跟踪审计规范、健康、有序的开展。3、严格质量控制一是严格按照审计署6号令要求,建立三级质量控制制度,严格质量检查和责任追究,确保审计证据充分、审计报告真实、审计结论可靠、审计意见可行,将审计风险尽可能地控制在审计系统内部。二是前移监督关口。在项目前期准备阶段,严把立项关、招投标关和合同签订关,从源头上监督建设行为;在施工建设阶段,做到逢变更签证必到,逢隐蔽工程施工必到,逢主要材料进场必到,让监督贯穿于施工全过程;在竣工决算阶段,结合项目招投标文件、合同、签证等对项目决算进行严格审核,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三是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协调,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可行、可操作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同时,对审计建议加强跟踪督查,限期整改到位。4、强化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人才培养。建设项目是一个广阔的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