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除安全措施1、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对建筑物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2、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和经常监督下进行。3、拆除工程在施工前,要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4、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该将电线、管道等干线通过该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者迁移。5、拆除区周围应设立围栏,挂警告牌,并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逗留。6、工人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该站在脚手架或其他稳固的结构上操作。7、拆除建筑物,应该自上而下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该防止其他部分发生坍塌。6、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板和楼梯时,应该和整体拆除程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除。建筑物的承重柱、横梁和墙体,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拆掉后才可以拆除。7、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推倒方法的时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的三分之一,墙的厚度小于240的时候,不许进行掏掘。(2)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要用支撑撑牢。(3)建筑物推倒前,应该发出信号,待全体工作人员避至安全地带后,才能进行。8、拆除建筑物的时候,楼板上不许有多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发生危险。9、在高处进行拆除工程,要设置流放槽,以便散碎废料顺槽流下。拆下较大的或者沉重的材料,要用井架或者起重机械及时吊下或者运走,禁止向下抛掷。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要及时清理,分别堆放整齐,废料及时运走。10、拆除石棉瓦及轻型结构屋面工程时,严禁施工人员直接踩踏在石棉瓦及其他轻型板上进行工作,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上端必须挂牢,防止高处坠落。11、采用控制爆破方法进行拆除工程应按下列要求做:1)严格遵守《土方及爆破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关于拆除爆破的规定。2)在人口稠密、交通要道等地区爆破建筑物,应采用电力或导爆索起爆,不得采用火花起爆。当采用分段起爆时,应采用毫秒雷管起爆。3)采用微量炸药的控制爆破,可大大减少飞石,但不能绝对控制飞石,但仍应采用适当保护措施,如对低矮建筑物采取造当护盖,对高大建筑物爆破设一定安全区,避免对周围建筑物和人身的危害。4)爆破时,对原有蒸汽锅炉和空压机房等高压设备,应将基压力降到0.1—0.2MPa。5)爆破各道工序要认真细致地操作、检查与处理,杜绝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爆破要有临时指挥机构,便于分别负责爆破施工与起爆等有关安全工作。6)用爆破方法拆除建筑物部分结构的时候,应该保证其他结构部分的良好状态。爆破后,如果发现保留的结构部分有危险征,应采取安全措施后,再进行工作。贵州建工集团二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