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买卖协议卖土地人(甲方):身份证号:买土地人(乙方):身份证号:甲方在元谋县元马镇大沟社区居委会金殿新村(镇中后面)有一宗国有土地,土地使用证号为:国用(2015)第0295号,使用总面积为:1534.26平方米。其中同意出售给乙方;土地面积宽25米,长27米,共计675平方米;使用证落名为:杨有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买卖协议:一、土地售价及面积:土地价格为每平方米2600元,土地面积为:675平方米。合计金额1755000元(大写:壹佰柒拾伍万伍仟元)二、付款方式:双方签字后付给甲方定金:250000元(大写:贰拾伍万伍仟元),余款1500000元(大写:壹佰伍拾万元)必须在4月30日前付清。若4月30前乙方未能付清余款,此协议终止,甲方不退还乙方付给的定金。三、建房时甲方负责提供三项电、自来水。水电费乙方自己负责缴纳。今后甲方在硬化道路时,乙方不在缴纳任何费用。乙方房屋好后自己出资向电力公司和自来水公司申请用电,用水,开设新户头。自合同签订后,乙方在该宗地的一切安全由乙方自己负责,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补偿。四、乙方在使用面积内建设,如有四邻干涉,甲方来负责解决,若甲方与其他人或其他部门产权不清,致使乙方造成损失,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若今后土地被政府征用或涉及改造在乙方所属675平方米内的所有补偿费用全由乙方享有。五、土地购买全款付清后,为了方便乙方办理建房手续,土地使用证暂时由乙方保管,乙方不得将该证用于其他用途或任何抵押。乙方承诺在半年之内办理完所有过户手续后归还甲方土地使用证。如遗失则由乙方负责。今后乙方需要过户,甲方必须提供相关资料,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在办理过户手续中所有的税费、土地出让金及其它相关费用都由乙方负责出资缴纳,甲方不承担任何税费、土地出让金及其它费用。六、协议一经签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任何一方违约,必须赔偿给对方土地总价款5%的违约金。七、乙方在建盖房屋时,所有的排水设施及化粪池的建设只能在自己所购买的土地面积内。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三份,望双方妥善保管。甲方:乙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