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方:12多媒体技术感谢对方辩友的精彩总结,现在由我代表正方作总结陈词。我方一致认为:打假主要靠消费者。一、打假是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为目的的社会行为。从打假的前提来看,消费者维护自身的利益需求是打假的原动力。在现实生活中,买到假货的是消费者,利益受到剥夺的还是消费者,消费者不维护自己的利益,还指望其他人来维护他们的利益吗?如果消费者参与打假并且是以消费者打假为主,执法者为辅的情况下打假,那打假对于消费者是主动地,并且能更加完善的去维护消费者自身的权利。从经济的角度看,消费者是以利益为基础的天然存在体,如果打假靠执法者,那么消费者自己的利益被别人维护,而自己成为被动的角色,那显然,打假力度是不够的。二、消费者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包括你、我、他,我们大家。每一个人都是消费者,消费者分布广,可以及时有效的获得关于假货的信息,他们对假货利益敏感,可以在各个方面,各个角度发现假货。正所谓“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同时因为消费者的权利极其广泛,不仅仅包括举报权。而且我们通过法律途径去救济是通过司法救济,而不是执法途径,只有消费者积极投入打假,那些假冒品才能销声匿迹,不然,无论执法者投入多少的人力物力去打假,只要有消费者继续买假,那些假冒事件仍然会层出不穷,任何假的商品最终目的还是要卖给消费者,换句话说,只要消费者自己提高了意识,不买假的商品,那么他们就没有销路。我们最简单最直接最有效的打假方式就是不买假货。而执法者至多只能在销售过程中起到一个监督或者说威慑的作用,不能从根本杜绝假商品的现象。所以,打假主要靠消费者,是不能辩驳的客观事实。三、打假主要靠消费者是继往开来的正确抉择,回顾历史是为了把握现实,把握现实是为了继往开来,消费活动的进步,市场经济的发展,交易活动的完善,买方市场的形成,都将是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所以,消费者终将以主体的资格参与打假,以主人的身份,作用于经济生活。这就再一次验证了我方的观点:打假主要靠消费者。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