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书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就乙方为甲方“”项目提供全程宣传推广服务事宜,甲、乙双方进行友好协商,确认在本合同签署前,双方已经就合同内容进行了详细讨论,并完全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现秉承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服务内容1.1乙方为甲方“”项目提供全程宣传推广平面设计服务,(详细服务范围见本合同《附件一》)。1.2本合同为项目全程宣传推广服务合同,服务范围涉及内容在本合同服务范围未列出,且属于甲方项目宣传推广服务范围之内,甲方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本《附件一》服务范围内容,且甲方不再另行增加服务费用。1.3本合同为项目全程宣传推广服务合同,以上服务范围仅作为工作整体内容参考,具体工作内容则以乙方根据项目各阶段实际需要所提交的提案内容为准;乙方服务费并非按件计算,且不因甲方项目调整或工作内容变更而减少。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2.1甲方指定乙方作为甲方“”项目的全程宣传推广服务单位。2.2甲方应对项目总体宣传推广方案的创意风格及功能内容提出书面要求。如果甲方不提供此要求,将由乙方根据项目的特点提供宣传推广方案。2.3甲方须再签约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下列基础资料:项目简介、项目批文、工程进度及整体营销计划。2.4甲方指定(电话:传真:电子邮箱:QQ/MSN:)为甲方联系人,代表甲方与乙方进行工作联系,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项目文件和资料、签收确认乙方提供的提案清单、文件签收单、创作方案、设计方案、第三方的报价单等等。甲方更换联系人时,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若甲方未指定联系人或变更联系人未书面通知乙方,实际联系人视为甲方代理人,权利等同甲方指定联系人。2.5甲方对项目方案可以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对修改过的方案仍可以再次提出书面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但不得超出上次修改意见范围,并对乙方修改后的最终方案予以确认。2.6甲方在项目方案确定后,对乙方具体的创作方案和设计方案可以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对修改过的方案仍可以再次提出书面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但不得超出上次修改意见范围,并对乙方修改后的最终方案予以确认。修改意见和建议均不能违背已经确立的项目年度或者各阶段整合策略方案。2.7甲方对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应预留足够时间给乙方进行修改,并应及时确认乙方的上述方案。甲方自收到乙方的上述方案之日或自提交上述方案的例会召开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未提出意见和建议,应视为确认乙方方案。对已经确定的方案内容再提出修改意见的,乙方将按照月服务费的10%收取修改费。2.8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乙方各项费用,以保证乙方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3.1乙方为甲方提供“”项目的全程宣传推广服务。3.2乙方需安排专门人员组成甲方“”项目工作小组。3.3乙方应按照确定的整合策略方案、创作方案和设计方案执行。3.4乙方应对甲方根据2.5条和2.6条提出的书面修改意见,在甲方发布实施、制作执行等允许的时间内进行修改及调整。3.5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可以在提供给甲方的方案和作品上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识等等,但此等使用不能损害甲方的利益。3.6乙方有权在甲方的项目宣传中注明由乙方整体推广、创意设计或提供支持等字样或标识。第四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法4.1本合同服务费用为人民币万元/年。该服务费并非计件收费,且不因甲方工作计划变更而减少。具体付款方式如下:(1)因乙方前期工作投入量大,故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即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正)作为首期款;(2)在2012年5月15日之前,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20%,即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正);(3)在2012年8月15日之前,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20%,即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正);(4)在2012年11月15日之前,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20%,即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正);(5)在2013年2月14日之前,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10%,即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正);4.2在本协议期满前,甲方如提前完成项目90%的销售任务(指已签订预售合同的总套数占该项目总套数的比例),甲方应在上述销售任务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前支付所有未支付给乙方的剩余服务费用。4.3媒体发布代理费:若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合同的项目进行媒体发布,双方另行签订媒体发布合同,约定有关费用的支付;4.4甲方应按期将服务费和上述的媒体发布代理费汇入乙方指定的收款帐户。若甲方要求乙方先提供发票,甲方须先签收发票回执单。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发票不作为甲方支付款项的凭证,甲方款项实际到达乙方收款账户视为甲方实际支付了该笔款项。4.5乙方的收款帐户乙方名称:开户行:帐号:4.6上述付款日日期逢法定节假日的,可以顺延到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天工作日。第五条第三方费用和其他费用负担5.1如果甲方需要制作宣传成品,则由乙方另行报价,双方另行签订单项制作合同;如果甲方自行寻找第三方制作印刷宣传成品,乙方只需提供MO或光盘。5.2甲方项目宣传推广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纸发布费用、电视发布费用、电台发布费用、路牌发布费用、印制费用、制作费用、翻译费用、影视制作拍摄等,不包含在本合同费用范围之内,须由甲方另行承担,并直接向第三方支付。5.3项目创作设计方案具体实施过程中,如产生第三方费用如菲林、打样、图片、喷绘、导演、摄影师、项目形象代言人、模特、化妆、道具、服饰、场地租用、礼仪活动执行、差旅费等外派费用,在乙方提供报价清单,经甲方确认并支付后,乙方才能具体实施。5.4甲方已签字确认的方案,交由第三方去制作、发布、执行的过程中或制作、发布、执行完成后,甲方又对已确认的方案提出异议或者修改意见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5.5在合同期间,甲方每月召开的例会地点不在乙方所在城市的,甲方应负担乙方的差旅费和住宿费。5.6超出本合同外的其他工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费用及支付方式。第六条工作例会及确认6.1每月例会制度①会议召集:每月由甲方负责召集和通知,地点为甲方项目所在地或双方商定之地方。②会议人员:甲方由公司高层、项目负责小组和销售策划代表等参与会议;乙方由项目工作小组成员代表等参与会议。③会议内容:A、根据甲方提供上一阶段的销售分析以及下一阶段的营销执行计划,对上一阶段的销售状况和目前的销售问题进行分析;B、讨论下一阶段的整体营销计划;C、甲方对乙方提出的下一阶段提案内容进行讨论;第七条知识产权及法律责任7.1乙方对本合同项下完成的各类创作体系、设计体系等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在按期履约的情况下,可在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宣传推广中使用上述方案。7.2甲方付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服务费和媒体发布代理费、第三方等费用后,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将上述方案和作品的著作权转让给甲方。甲方许可乙方为宣传自己和研究的目的使用上述方案和作品,如:展览、参赛、出版以及用于乙方资料介绍等。7.3甲方付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服务费或者媒体发布代理费后,使用乙方的上述作品,需向第三方承担侵权责任的,乙方应在甲方支付给乙方服务费用的范围内向甲方承担责任。但如果引起侵权的内容、标识和图片等事项是甲方提供的,乙方无需向甲方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乙方因使用甲方提供的内容、标识和图片而向第三方承担侵权责任时,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第八条保密条款8.1经甲、乙双方确认,从对方获得的与“____项目宣传推广”有关或因之产生的任何企业、产品、营销、运营等数据及资料属于保密范围的,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都具有保密性,双方均有义务不披露或者泄漏给第三方。8.2除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任何时候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利用上述保密性资料。第九条违约责任9.1若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款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按每日逾期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逾期付款累计超过30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应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9.2若甲方无原因解除合同,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无原因解除合同,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单方面解除合同均需向对方书面提出。9.3乙方向甲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乙方已收到的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费为限。第十条免责条款10.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而造成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时,不应视作违约。不可抗力系指:战争、火灾、水灾、地震、台风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故。10.2如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基础资料,或未能及时对乙方创作方案及设计方案进行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由此造成相关工作延误的后果由甲方承担。第十一条合同变更11.1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对本合同任何条款、内容之修改、变更和补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订立书面协议方可生效。第十二条合同解除和争议解决12.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12.2双方合同解除时,本月的服务费按本月实际服务的天数实际结算。12.3本合同一经双方签订,即受法律保护,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协商不成则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合同期限、签约地13.1本合同期限为壹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13.2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是否续签本合同。若合同期满后,双方继续履行合同,视为双方同意按本合同条件续签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13.3本合同签约地为_______,履行地为甲、乙双方住所地和项目所在地。第十四条合同生效14.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4.2本合同包括《附件一》为合同服务范围,共计页;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字):(签字):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附件一合同服务范围第一部分:策略体系服务范围1-1、项目推广问题点分析及相关建议;1-1-1、项目市场地位分析;1-1-2、项目市场差异性分析;1-1-3、项目推广问题点分析;1-1-4、项目现场问题点分析;1-1-5、各阶段推广工作时间及执行计划;第二部分:创作体系服务范围2-1、项目的卖点整合2-1-1、地块卖点;2-1-2、主题卖点;2-1-3、商业卖点;2-2、项目的名称整合2-2-1、整体项目名称;2-2-2、分区项目名称;2-3、项目的主题整合2-3-1、项目唯一卖点描述;2-3-2、项目核心卖点提炼;2-3-3、整体项目的定位;2-3-4、整体项目的主题;2-4、项目的创意构架2-4-1、项目的核心价值整合;2-4-2、项目的核心卖点整合;2-4-3、项目的核心主题整合;2-4-4、项目的主题卖点整合;2-5、项目的创意延展2-5-1、项目的折页文案;2-5-2、项目的报纸广告文案;2-5-3、项目的户外广告文案;2-5-4、项目的围墙广告文案;2-5-5、项目的影视脚本纲要;2-5-6、项目的电台广告文案;2-5-7、项目的网络广告文案;2-5-8、项目的手机短信文案;2-5-9、项目的DM传单文案;2-5-10、项目的其他宣传品文案;第三部分:设计体系服务范围3-1、项目VI视觉设计3-1-1、项目Logo标志视觉设计;3-1-2、项目Logo标志创意说明;3-1-3、项目Logo标志方格制图法;3-1-4、项目Logo标志变体设计;3-1-5、项目Logo标志组合规范;3-1-6、项目Logo标志明暗度使用规范;3-1-7、项目Logo标志误用范例;3-1-8、项目名称标准字;3-1-9、项目标准色/主色/辅助色;3-1-10、项目及分期标志/名称规范组合;3-2、现场包装设计3-2-1、户外路牌设计;3-2-2、城市道路指示牌设计;3-2-3、现场路牌设计;3-2-4、工地围墙设计;3-2-5、立柱挂旗设计;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