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经理常用培训工具之培训实施管理第一节培训制度设计一、培训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第1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企业的员工培训工作,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完善、系统的员工培训体系,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人员的培训管理。第3条企业培训部是员工培训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其具体职责如下。(1)负责制订企业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2)开发企业员工培训课程。(3)对企业整体培训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估。(4)建立并管理内部培训师队伍。(5)建立、管理企业员工培训档案。第4条企业各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相关专业的技术、业务培训及部门内部员工培训的组织、评估和汇总工作。第2章培训类别第5条新员工培训。新员工培训是为了使新员工掌握企业的基本信息(如发展历程、规章制度等),熟悉工作环境,了解工作的基本要求,从而达到企业所期望的个人态度、工作技能与工作绩效,完成新员工的职业化过程。第6条在职培训。在职培训是为了使员工掌握其所在职位所必需的专业技能和技巧,以提高其工作效率,完成工作目标。第7条职业培训。职业培训根据员工个人的可塑性和个人意愿,将员工看成公司的增值资源,为员工制定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并进行相关性的职业培训,以适应公司发展的要求,同时提高员工自身的价值。第8条目标培训。企业为完成特定的目标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相关内容。第3章培训计划的制订第9条培训部在年初制订年度培训工作计划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公司的人力资源计划(如员工招聘计划、调动计划)。(2)公司发展目标。(3)上年培训计划完成情况。(4)所收集的培训需求。第10条培训部将制订好的年度培训工作计划下发到各部门,并收集各部门意见,综合平衡后编制年度培训工作计划成稿。第11条培训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进行合理预算,并将其与年度培训工作计划一同上报人力资源中心经理及人力资源总监审批。第12条经审批同意的年度培训工作计划由培训部按照部门分解成月度培训计划,并下发到各部门。第13条培训部需建立年度培训工作计划与各部门月度培训工作计划的档案。第4章员工培训基本内容第14条新员工培训基本内容如下。(1)培训内容①企业概况、组织机构和主要管理层人员。②企业的经营方针、目标、企业文化等。③企业经营活动、产品特征、销售方式等。④企业的规章制度。⑤所担任职务的工作情况和业务知识。(2)新员工的培训方式主要由培训讲师集中进行授课、参观、小组讨论等。(3)新员工的培训时间在入职后一周内进行。第15条在职员工培训。(1)培训内容在职培训的培训内容包括两个部分。①应知部分,包括岗位职责、人员配置及设备、设施的分布情况等。②应会部分,包括岗位工作操作规程、工作程序、相关管理知识、服务意识、技巧、特殊状况时的特殊处理程序等。(2)培训方式。在职员工的培训方式为宣讲、实际案例分析和实际操作相结合。(3)培训时间和培训地点由培训部进行具体安排。(4)培训结束后,将采用闭卷、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考核。第16条其他培训。(1)经理级员工培训将根据企业长远发展目标和总经理的指示进行,以便不断提高各部门经理的专业知识、管理知识、管理水平和管理技巧。(2)如果企业内部发生重大事件,培训管理人员将邀请总经理、各总监及相关专业人员对这一事件进行专题培训,以便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第5章培训的评估与考核第17条在培训计划的实施过程中,培训部需要派出专人对培训过程进行记录、评估,不断推进培训工作的深入。第18条每次培训评估结束后,培训部相关人员都需要总结培训项目的经验得失,并编写培训报告,报相关授权人员审批。第19条培训结束后,培训部组织对受训人员进行考核,以便了解培训效果。受训人员的考核成绩将直接与其工作绩效挂钩。第20条培训记录。(1)所有培训记录由企业培训部统一保存。培训记录包括培训计划、教学内容、培训申请表、培训协议、考核记录、员工培训登记表等。(2)培训记录将作为员工升职、工作转换和其他人事工作目标的重要依据之一。第6章培训的奖惩第21条对参加在职培训、短训、讲座和专题材料自学时一贯认真的员工或其论文、心得优秀者,企业都将为其颁发优秀学员、优秀论文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第22条对参加非学历证书培训的员工,因非工作因素不参加学习或培训者,企业将公布名单并给予批评教育,其缺勤时间按旷工处理。第23条对参加学历证书培训的员工,考核不及格无法取得学位证书者,其学费自理,学习所占用的工作时间用倒休抵冲,或扣除相应日数工资。必要时,企业允许员工参加第二次培训,第二次培训仍不合格者,同第一次不合格的处理措施相同。第24条对企业统一支付费用或培训后已报销学费的,凡未能为企业工作达到约定服务期限,培训费用或企业的经济损失按下属规定执行。(1)如果员工因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从离职之月算起,支付未满期限的违约金。(2)因违反企业管理规章制度被辞退、除名或开除者,或在合同期内擅自离职,除应支付未满期限的违约金作为补偿外,还应赔偿未满服务期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每月元。(3)当员工因其他原因未能为企业工作达到约定期限而提前与企业解除合同时,应从解除劳动合同之月算起支付未满服务期的违约金。第7章附则第25条本制度由培训部制定,其修改权、解释权归培训部所有。第26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二、新员工入职培训制度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制度第1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对新员工入职培训的管理,使新员工能够尽快了解企业情况及岗位情况,并快速地胜任新的工作,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新员工入职培训,除人事管理制度及员工培训实施办法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制度执行。第3条本制度中的“入职培训”包括新员工岗前培训、在职员工调岗培训,还包括复职人员、临时职工和兼职人员的培训。第2章新员工入职培训计划的规定第4条入职培训应按人事部门的招聘计划和新员工的入职情况来制定。第5条凡新进人员必须接受7~10天(至少7天)的岗位培训。第6条岗前培训需要帮助新进人员解决的问题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对周围都是陌生的脸孔,不知道未来的上司属于哪种类型的人,由培训人员带其参观各部门,介绍部门负责人和同事,与部门人员共进午餐。(2)对是否能胜任新工作感到不安的人,由培训人员向其说明工作岗位职责、要求,安排并介绍培训期间的指导员。(3)对不熟悉企业的规章制度和相关规定的人,由培训人员向其解说《员工手册》。第7条岗前培训的内容应该包括以下五大方面。(1)企业的发展历史及现状。(2)企业当前的业务、具体工作流程。(3)企业的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4)企业的经营理念、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及一些潜规则。(5)工作岗位介绍、业务知识及技能和技巧培训。第8条按企业规模、工作环境及程序,新员工的岗前培训可分为三个阶段。(1)企业总部的培训。(2)分支机构的培训。(3)实地培训。第9条企业总部的培训最重要的目的是传授各种知识,并使新员工重点了解下列五大项内容。(1)企业发展历史、经营现状、经营项目、生产经营目的、使命、行业地位。(2)企业组织机构,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与业务范围。(3)产品的性能、包装及价格,产品销售情况,市场上同类产品信息及其生产厂家的情况。(4)新员工未来的工作岗位要求及特征,与其他部门互相配合的事项。(5)企业规章制度、纪律、道德规范、礼仪规范要求。第10条实施总部培训的人员,应对受训新员工的优势、劣势做出评价,并提供给该员工未来的技术和技能培训、实地培训的负责人,以便培训人员针对各个员工的弱点开展有侧重点的培训。第11条分支机构的培训重点在于让新员工学习未来实际工作需要的技能,应在以下四大方面加强新员工培训。(1)掌握未来工作的岗位职责及具体内容、每天的例行工作及非例行工作。(2)未来工作可能会用到的技能和技巧,如时间管理技巧、人际关系沟通技巧等。(3)掌握与其他兄弟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培养团队精神。(4)对工作乐观、积极的态度,对企业、部门充满信心,对客户真诚服务的信念。第12条分支机构培训的负责人必须是新员工未来的主管和实地培训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规范的技术,以免误导新员工。第13条分支机构的培训可与实地培训有机结合进行。第14条实地培训即为实习期,让新员工在一位资深员工的指导下开始承担工作。第15条实地培训时,指导人员仅在一旁示范和协助,尽量让新员工自己去操作练习,待新员工完成后再告之应改进的地方,如此有利于新员工加深印象、加快进步的速度。第16条实地培训的指导人员应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将新员工录用后的绩效与部门绩效挂钩。凡担任实地培训的指导人员,企业一律给予一定程度的奖励,从而提高培训指导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第17条对于以上三个阶段的培训,可以根据需要和具体情况,酌情灵活运用,交叉安排、拟订培训实施计划。第18条对调岗人员、复职人员、临时职工、兼职人员的培训,侧重于工作岗位职责方面的培训,使其适当了解企业组织概况、经营方针以及有关的人事管理规定等相关的内容。第19条对调岗人员、复职人员、临时职工、兼职人员的培训,除上述一般性基本实务内容外,还包括职业精神、信念、恪守规章守则、励志类教育等。第20条凡指定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除因特殊情况经审核获准请假或免训者外,一律不准规避或不参加培训,否则从严惩处。第3章新员工入职培训实施的规定第21条关于入职培训指导员的规定(1)企业主要领导参与新员工入职培训,并负责部分内容的培训工作。(2)培训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由人力资源部门和培训部门全权负责。(3)企业及部门全体员工尤其是相关部门的骨干都有责任协助入职培训工作。第22条为便于组织培训,可根据学员学历,把他们分成不同的班或组,并指定一名班长或组长。第23条关于入职培训时间的规定(1)入职培训的整个过程一般要持续三个月,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延长或缩短。(2)集中培训的时间安排为年月日至月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3)实地培训时间同企业作息时间一致,参见企业《员工手册》中的具体规定。(4)参观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确定后应提前一天告知人力资源部或后勤部门。第24条关于培训方法的规定(1)专业知识培训采取集中授课、普通讲座的方式。(2)技术技能培训采取实习的方式,到工厂、车间、部门实际操作和练习。(3)企业认识培训可采取实地参观的方式,根据讲师和培训组织者的安排,到实地去参观考察,受训员工在参观后提交参观感想或参观报告。(4)入职培训期间,要求受训员工对培训的感想和认识做出记录,以提高他们的观察能力、记录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5)在入职培训过程中,尽量让新员工多接触工作中的实践知识,多提供参考资料和视听教材,多提供动手操作的机会。第25条在入职培训期间,可把新员工安排到不同的部门去实习,考察其能力和所适应的部门,为员工正式确定岗位提供依据。同时,这也有利于新员工从多个角度了解企业的职能部门。第26条部门主管去接待新员工时,要表示友善的欢迎,使新员工有宾至如归的感觉。要以诚挚的态度告诉他们:“欢迎加入我们公司!”还要与他们握手并记住他的姓名。第4章新员工入职培训评估的规定第27条每开展一项入职培训项目,培训指导员或讲师应对新员工的培训效果及时进行检查。检查方法包括测试、现场操作等。第28条培训讲师于培训结束后一周内,评定出新员工的测试成绩,并登记在“新员工入职培训测试成绩表”上。培训测试成绩作为新员工试用期考核及正式录用的参考。第29条因故未能参加测验者,事后一律补考,否则不予以转正。第30条每项培训结束时,培训部根据实际需要开展新员工培训意见调查,要求学员填写“新员工入职培训调查表”与测试试卷一并收回,以此作为培训效果评估的参考依据。第31条培训部应定期调查新员工入职培训的效果,分发调查表,用人部门主管或相关人员填写后收回,以此作为评估长期效果的参考依据。第32条将以上评估的内容及结果形成书面的报告,呈报用人部门主管、HR经理及企业领导,以此作为新员工录用转正的参考。第5章新员工入职培训特别规定第33条结合新员工的工作性质和工作环境,提供生产安全指导原则,可避免意外伤害的发生。生产安全指导的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