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例分析-无报表但案例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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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例分析一、现金(一)常见的舞弊手段或陷阱1.虚假现金陷阱(1)隐瞒巨额的银行贷款;(2)高现金与高负债并存。“双高公司”坐拥大量现金并且资本开支不大,派息极低或者根本不派,但资产负债率却居高不下。2.受限现金陷阱(1)隐瞒定期存单质押事实;(2)隐瞒保证金等货币资金受限事实;(3)隐瞒外埠存款的真实用途。3.现金流水陷阱(1)通过“倒贷”方式掩盖大股东占用资金或帮助关联方偿还贷款1)大股东平时占用资金,期末通过倒贷方式偿还(即大股东贷款偿还上市公司欠款,上市公司过账之后立即替大股东偿还贷款),这样期末报表不体现大股东占用余额;2)关联方无力偿还期末到期贷款,由上市公司通过倒贷方式垫付,之后由各关联方及时偿还,这样期末报表不体现借款余额。(2)通过“封闭贷款”制造上市公司虚假现金流或隐瞒大股东占用资金1)通过银行提供回购业务,即由A公司开出银行承兑汇票,该汇票经过质押贷出款项在银行内部封闭运行,款项的流程为A-B,B-C,C-D,D-A,并由A将汇票贴现归还贷款,同时支付贴现利息;2)上市公司向A、B公司分别开具银行本票,A、B公司再将本票直接背书给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大股东用此款归还资金被占用的上市公司。(3)通过制造现金流避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虚增利润总额上市公司委托关联方A贷款,A再将款项汇给与上市公司形式上无关联关系的B,由B购买上市公司已存在减值的资产,待上市公司收妥款项后再归还关联方A。这样上市公司既达到避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目的,虚增利润,又回避了关联交易。4.募集资金使用陷阱将募股资金转移至账外买卖股票,为隐瞒事情真相,伪造或变造银行对账单。(二)具体案例案例一:金花股份(600080)2005年10月14日公告,近期,公司在应上交所要求进行自查的过程中,发现存在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占用公司资金问题,合计60,200万元。公告称,公司自2004年11月起,将28,500万元以存单质押的方式为金花投资及其关联公司提供全额银行承兑保证。该项业务已于2005年6月到期,金花投资及其关联公司未能如期归还,公司存款28,500万元已被银行扣除。案例二:审计署发布的2004年度16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质量检查结果中有一家公司被认定为虚增存款:2003年,天一科技(000908)为掩盖其利用募股资金和银行贷款1.94亿元,转移账外买卖股票的事实,与其当地的开户银行相互串通,通过伪造银行存款对账单方式,多计存款1.31亿元,少计贷款7,100万元,造成资产、负债均不实。该公司2004年年报对该事项作了调账。公司称:8月至10月份经国家审计署、证监会等部委审计调查发现公司上市以来存在财务状况披露不实的问题,公司经过严格自查,对历史遗留的问题及按照财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要求,将公司存在的包袱全部释放,对2003年以前财务进行追溯调整,2003年度调亏52,770,827.16元,2004年亏损65,079,303.99元。天一科技因两连亏带上*ST,此外在受深交所谴责的致歉公告中还称:存在账外事项未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其中包括截至2004年12月30日止,公司第一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1.77亿元,截至2004年底,公司累计用账外资金投资股票金额为3,411万元等事项。这家公司假账迹象其实非常明显,就是2003年末现金余额奇高,2003年末公司总资产只有8.49亿元,但现金却有2.14亿元。案例三:2005年7月29日,金城股份(000820)发布公告称:2002年12月31日,集团公司占用本公司资金累计余额43,480万元。2003年度、2004年度和2005年1至5月份,本公司分别向集团公司提供资金6,389万元、5,744万元和1,980万元,其中提供非经营性资金5,688万元、3,290元和1,091万元。至2005年5月31日,集团公司占用本公司资金累计余额57,593万元(包含原经营性占用部分)。本公司实际向集团公司提供非经营性资金10,069万元。2003年、2004年和2005年1至5月份“倒贷”资金发生额合计分别为11.41亿元、10.51亿元和5.57亿元。每年年末,集团公司均通过“倒贷”方式偿还占用资金,因此,本公司定期报告中未体现集团公司占用资金余额。2005年8月16日,金城股份发布2005年半年报,半年报的货币资金余额由期初的49,615万元降到1,744万元,附注称:本期期末余额减少主要原因是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2004年末通过“倒贷”方式偿还股份公司的资金还原所致。而2005年第一季报披露还有51,082万元,想不到巨额的货币资金其实只是时点数,是“集团公司均通过‘倒贷’方式偿还占用资金”,也就是集团公司贷款偿还上市公司欠款,上市公司过账之后立即替母公司偿还贷款,这其中贷款资金怀疑是在银行封闭运行,金城股份涉嫌虚构巨额的银行存款。金城股份2004年底资产总额17.25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70%,却有近5亿元的银行存款,这种违背常识的背后被证实存在巨额的财务窟窿。案例四:2005年3月25日,西安达尔曼(600788)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被终止上市,达尔曼是沪深两市首只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而被交易所实施终止上市的股票,老板许宗林携巨款举家出走爆出达尔曼巨额财务窟窿。该公司除了2003年度爆出亏损外,连两连亏都没经历就退市了。事后,证监会指控达尔曼实施了重大财务造假及虚假陈述,包括2002年、2003年年报共计虚构销售收入40,621.66万元,虚增利润15,216.97万元,2003年年报虚增在建工程21,563.21万元以及重大信息未披露或未及时披露,主要包括巨额对外担保及诉讼事项。证监会同时对审计师提出两项指控:一是指控审计师未能揭示4.27亿元大额定期存单质押情况,理由是中国人民银行《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单位定期存单只能为质押贷款的目的而开立和使用”。而相关审计人员在对4.27亿元定期存单审计时,未进一步实施必要审计程序,以揭示达尔曼以4.27亿元定期存单质押为其他单位贷款提供担保的重大事项。二是指控未能识别1.06亿元虚假钻石毛坯,理由是2002年12月,达尔曼从其关联单位西安达福工贸有限公司一次购入1.06亿元虚假钻石毛坯,数额巨大且未取得购货发票。审计师在对达尔曼该存货的审计过程中,虽然实施了存货盘点等相关的审计程序,但却未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案例五:莫高股份(600543):2004年上市,首募3亿元现金,2004年现金流量表显示经营性现金净流出17,976万元,而该公司2004年主营收入只有26,877万元;2005年上半年经营性现金净流入16,159万元,货币资金余额高达31,038万元,而其总资产也只有83,608万元。在货币资金备注中称:15,000万元是半年期定期存款。既是半年期定期存款,为何不列入“其它货币资金”,并将其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中剔除?更关键的是,在尚有2.45亿贷款还没有偿还的情况下,为何要存定期?当然,公司会争辩这是募集资金,要专款专用,可是为什么2004年会出现近1.8亿元的经营性现金净流出呢,难道就没有占用募集资金?当然,更关键是这笔资金除了存定期外,难道没有受其他限制,如质押等?案例六:西安民生(000564):该公司2005半年报披露货币资金还有2.9亿元,而据2004年报披露,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是2.96亿元,但附注称:截至2004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第一大股东海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海航集团财务公司存有银行定期存款,金额为人民币1亿5千万元。本交易为关联交易。这其中曾有过重大关联交易风波:2004年8月14日,该公司披露的2004年半年报显示,公司在上半年将1.9亿元存入海航集团财务公司,该事项并未按要求进行披露,目前公司董事会已经要求海航集团财务公司按期归还存款,但事实上海航并没有在年底之前归还这笔存款,2005年上半年货币资金已没有附注且关联交易也没有描述该笔存款,这说明海航已归还这笔贷款,可是现在换了花样,2005年4月,经西安民生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与北京科航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北京科航大厦联建协议》,共同投资联建北京科航大厦项目,该项目西安民生预计投资38,760万元,截至2005年6月30日,已支付项目投资款5,000万元人民币。2004年1.9亿元关联交易披露时,媒体以“西安民生的一则公告揭开海航资金链的冰山一角”,并提出三问:一问:资金紧张的海航集团2003年为什么拿出1.7亿元西进收购没有再融资资格的西安民生?二问:西安民生为何把1.9亿元巨资存入海航集团财务公司?三问:西安民生对如此重大的关联交易为什么既没有经过董事会审议,也没有按时披露?其实我们再加一个事实,2004年西安民生转让民航大酒店,获得股权转让款1.28亿元。海航花了1.7亿元买下西安民生却获得了1.9亿元的存款,现在西安民生又要为科航大厦投资38,760万元。案例七:2005年6月下旬的一天,在牡丹江市看守所里,ST圣方(000620)的前任董事长杜焰生向记者讲述了大股东西安圣方通过银行提供的回购业务(即通过资金封闭运行制造假资金流,又称倒单位),将大额的大股东占用款像变戏法一样变没的经过:据杜焰生和相关人员介绍:2003年6月,时任ST圣方董事长的唐李找到当时出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杜焰生说,现在监管部门对大股东占款查得很紧,必须要削减大股东西安圣方的欠款。当时,西安圣方欠上市公司近亿元的往来款。于是,ST圣方实际控制人刘晓卫和唐李、杜焰生等经过研究,决定将西安圣方对ST圣方的欠款转给西安圣方的参股公司长岭圣方。于是,2003年6月20日,杜焰生带着ST圣方、西安圣方和长岭圣方有关开立银行账户所需的手续,找到了两个月前认识的、曾表示可为公司提供回购业务的沈阳某银行客户部G经理。G经理为上述三家企业开户后,以西安圣方名义从某银行贷款8,300万元,同时开具了两张支票:一张是西安圣方付给ST圣方8,300万元,另一张是ST圣方付给长岭圣方8,300万元。8,300万元在某银行封闭运行,从而造成大股东西安圣方偿还ST圣方欠款8,300万元、长岭圣方欠ST圣方8,300万元的假象。此笔贷款期限为3个月,牡丹江石油化工厂(以下简称“炼油厂”)为此支付了40多万元利息。2003年11月,被唐李任命为ST圣方目前唯一资产的炼油厂厂长的赵春江,为掩盖其挪用炼油厂1,600万元的事实,找到了杜焰生。随后,杜焰生、赵春江等人带着炼油厂、振达石化产品经销部、特种润滑油等公司有关开立银行账户的手续,再次来到沈阳找到G经理,G经理又为上述四家企业在某银行开立了银行账户。此后,赵春江以承兑汇票质押的形式(期限3个月)取得贷款,从炼油厂汇入某银行炼油厂账户1,600万元。在某银行,此款先是从炼油厂账户转到振达石化经销部账户,又从振达石化经销部账户转到新东方宾馆账户,再从新东方宾馆账户转到特种润滑油公司账户,最后从特种润滑油账户以代付信达资产公司欠款的名义转回炼油厂账户。资金流完成后,1,600万元的汇票从某银行帖现,为此炼油厂支付某银行贴现利息21.4万元。2004年4月,为了制作2004年盈利的虚假年报,伪造资金流,杜焰生、唐李、赵春江经过商议,从炼油厂拿出2,000万元汇票来到沈阳某银行,又一次通过G经理,将这2,000万元汇票经过四次重复质押,以特种润滑油公司名义共贷出6,800万元在某银行封闭运行。在某银行,6,800万元先是从特种润滑油公司账户转到石化集团账户,又从石化集团账户经过一系列转账转到ST圣方账户,再从ST圣方账户转到石化集团账户,最后从石化集团转回特种润滑油公司,某银行从特种润滑油公司收回贷款。此番系列运作的代价是ST圣方向某银行支付了80多万元利息,同时为沈阳某公司5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就这样,ST圣方利用某银行所谓的封闭贷款,既制造上市公司假资金流,又隐匿大股东西安圣方占款与高管层挪款的事实,而炼油厂却为此支付了100多万元的利息。案例八:黄山旅游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