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检查复查情况总结根据市卫生监督所《关于印发2016年徐州市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等的要求,我区于4月4-8号开展了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检查,并于4月11-12号进行了复查,情况如下:1、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了本辖区内33个疫苗接种单位。按照监督检查表的要求逐一核对,接种单位都有合法的资质,接种人员都持有接种人员上岗证;都在接种场所公示了二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接种前告知、询问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有关情况;购进、分发、使用登记和报告等记录符合要求。购进二类疫苗经查都是从XX区疾病控制中心购进,经对接种单位购进批次疫苗与疾病控制中心销售供用同批次疫苗进行核对,完全吻合。2、专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有的单位有的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现场不能提供;有的购进疫苗的发票(收据)现场不能提供。经进一步核查,二类疫苗均从区疾控中心购进,疾控中心将所有发放疫苗的批签发合格证进行复印备用,并将照片发到网上及工作群中公示,有的单位未能及时下载。有的接种点购进疫苗时先打借条,还款时疾控中心提供票据,这是造成不能及时提供票据的原因。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出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现令立即改正,共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14份。3、4月11-12号对前期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了复查,存在问题均以及时改正,并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共制作检查笔录14份。我区将进一步依据《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等的规定,加强对接种单位、疾病控制机构预防接种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一经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徐州市XX区卫生监督所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