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议事会制度溧永委[20**]44号党群议事会制度各党总支(支部):为建立和完善农村、社区党建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农村、社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畅通上下沟通渠道,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服务群众中的核心作用和模范作用,现就加强农村、社区党员议事会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党群议事会的工作职责党员议事会属无偿服务性质的组织,其主要职责是民主协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具体包括: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2.商议本村(居)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确定工作事项的具体措施;商议本村(居)有关社会管理、社会保障、土地经营承包、环境综合整治,党务、村(居)务管理及其他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事务等有关问题。3.商议影响本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及群众信访来访等事项,畅通上下沟通渠道;对本村(居)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并提出工作建议。4.通过本村(居)党组织,加强与上级党组织的联系,及时反映党员群众的意愿和基层党组织无力解决的有关问题。二、党群议事会成员的组成党员议事会在村(居)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一般由20名左右党员群众组成。议事会成员必须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责任心强,热心党的工作和社会工作,有做群众工作的经验;有一定党的议事协调能力、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能正确反映党员和群众的意愿;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议事会成员要具有广泛性,应含村和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村(居)委会成员中的党员、种养殖经营大户党员、非公企业党员、老党员等。党员议事会可设会长和副会长。会长由村和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兼任,副会长一般由政治素质好、热心公益事业、熟悉党务工作、身体状况好,在党员群众中有一定威望的老党员担任。党员议事会成员由村(居)党组织根据以上条件斟酌确定或经党员大会推荐产生,在辖区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镇党委、区委组织部备案。三、党员议事会的工作机制1.议题产生⑴各村(居)要设立“议事箱”、“议事栏”,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收集整理,及时全面地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⑵村(居)班子成员在平时工作中要加强与群众的交流沟通,掌握情况;对本村重大事项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村(居)党组织要主动向议事会提出。⑶由议事会成员担任舆情信息员,承担起舆情和群众议事信息收集工作,再交由议事会讨论。2.议事规则⑴时间要求:党员议事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可临时增加会议。⑵会前准备:①由村(居)党组织在归纳、整理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照村(居)当年工作计划和三年工作规划提出议题,特殊议题可临时增加。②村(居)党组织于会前一周将议事内容、议事时间、地点以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议事会成员。③议事会成员在接到议题后要围绕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或建议。⑶议事程序:①到会成员必须超过应到会成员的4/5,方可召开党员议事会。②议事会一般由村(居)党组织负责人主持,若村(居)党组织负责人因故缺席,则由其委托的其他议事会成员主持。③每个成员根据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对议题充分酝酿、讨论,在畅所欲言的基础上,由党组织对多数成员的意见进行汇总,形成建议意见,如需提交有关会议决定的,则将建议意见提请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④村(居)党组织要指定专人负责记录,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议题,每个成员的观点、意见。⑤会议记录须经会议主持人审阅签字后,由专人保管和存档。⑷后续工作:由党组织负责将讨论建议意见及落实情况在宣传橱窗的“议事栏”中进行公布,以保证议事的公开透明。⑸其他事项:党员议事会每次开会,应根据不同的议题内容,邀请群众代表列席会议,扩大群众的参与面。中共**镇委员会二〇**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