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PPT精品文档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第1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课程要求介绍课时:32+2(考试)学分:2得分组成:60%试卷分+40%平时分教师:欧阳桥第1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第1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1.1建设工程监理制度1.2监理人员与工程监理企业1.3建设工程目标控制1.4建设工程风险管理1.5建设工程监理组织1.6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实训及案例第1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1.1建设工程监理制度1.1.1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产生的背景从新中国成立直至20世纪80年代,我国一直处于计划经济时期,建设工程投资计划都是由国家统一安排制定的。当时,我国建设工程的管理基本上采用两种形式:对于一般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自行管理;对于重大建设工程,则从与该工程相关的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程建设指挥部进行管理。这两种管理模式下,参与人员很多不是专业管理或技术人员,并且工程一旦完成,原有机构和人员就会解散,也导致管理工作不能继承和发展。在这种背景下,投资“三超”(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和工期延长的现象较为普遍,严重阻碍了建设工程的健康发展。第1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20世纪80年代我国进入改革开放时期后,针对上述问题,工程建设领域采取了如投资有偿使用、投资包干责任制、投资主体多元化和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等重大改革。这些举措对规范建设工程,使其健康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为使建设单位的工程项目管理更加专业化,建设部于1988年发布了《关于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并开始试行,明确提出了要建立建设监理制度,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的建设监理机构,协助建设单位做好项目管理工作,以提高建设水平和投资效益。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以下简称《建设法》)以法律制度的形式作出规定,国家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从而使建设工程监理在全国范围内进入了全面推行的阶段。第1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1.1.2建设工程监理制度1.定义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的专业化服务活动。建设单位是委托监理的一方,建设单位拥有确定建设工程的规模、标准和功能以及选择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等重大问题的决定权。第1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建设工程监理的行为主体是工程监理企业,是指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监理资质证书的依法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业务活动的经济组织。工程监理企业只有与建设单位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明确了监理的范围、内容、权利、义务和责任等,才能在规定的范围内行使管理权,合法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工程监理企业在委托监理的工程中拥有一定的管理权限,能够开展管理活动,这是建设单位授权的结果。承建单位接受并配合监理是其履行合同的一种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的行为主体是政府部门,是对从事建设工程的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实行监督和管理的政府职能部门。监理企业也有监督管理的属性,但两者性质完全不同,前者是行政性的监督管理,具有明显的强制性的特点;而后者的监督管理是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对承建单位的监督管理,是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一种表现。第1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2.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1)法律法规文件法律法规文件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编制强制性条文》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2)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等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包括《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第1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3)工程建设文件工程建设文件包括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许可证等。4)委托监理合同和有关建设工程合同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根据两个合同进行监理,一个是工程监理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另一个是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单位通过委托监理合同将工程监理工作委托给了监理单位;而建设工程合同中则约定了承建单位除了完成工程的施工任务外,还必须同时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两者都是履行合同的表现。第1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3.建设工程监理的范围建设工程监理的范围可以包括工程范围和阶段范围两方面。1)工程范围为了有效发挥建设工程监理的作用,加大推行监理的力度,根据《建设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了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详见第5章)。2)阶段范围建设工程监理可以适用于工程建设的投资阶段和实施阶段,但是现阶段开展的只是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业务。第1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4.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1)服务性工程监理企业既不生产具体的产品,也不进行设计或施工;既不向建设单位承包工程,也不参与承包商的利益分配。在建设工程中工程监理企业利用所掌握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为业主提供专业化的技术、管理和信息等方面的增值服务。工程监理企业的价值就在于这种专业化的服务,服务性也是建设工程监理的最根本属性。第1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2)科学性工程监理服务的顺利开展和完成,必须依靠一套科学的管理手段和方法,还要有能够灵活运用这些手段和方法、并有着丰富管理经验和协调能力的各类工程监理人员。工程建设领域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不断涌现,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监理人员只有掌握了这些科学知识,实事求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才能有效地进行监理工作,才能更好地完成业主委托的项目建设监理任务。第1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3)独立性工程监理企业应当严格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工程建设文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和有关建设工程合同等内容实施监理;在委托监理的工程中,工程监理企业与承建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和其他利害关系;在开展工程监理的过程中,必须建立自己的组织,按照自己的工作计划、程序、流程、方法和手段,根据自己的判断,独立地开展工作。第1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4)公正性工程监理企业一方面与业主签订合同,接受其委托和授权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在实施监理的过程中要维护其合法权益;另一方面,监理企业也要公正地对待被监督管理的承建单位应该享有的利益。在双方出现冲突或矛盾时,工程监理企业应当以法律为准绳,依据事实和双方签署的合同文件,公正地处理双方产生的分歧,在维护建设单位合法权益的同时,不损害承建单位的利益。第1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5.现阶段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特点(1)建设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具有单一性。在国际上,建设项目管理服务方可以为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项目的管理、技术和信息等方面的服务。而在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下,工程监理企业只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活动实行监督和管理,服务对象具有单一性的特点。从这个角度上看,可以认为我国的工程监理企业的项目管理实际上就是业主方的项目管理。第1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2)建设工程监理属于国家强制推行的制度。1997年颁布的《建设法》规定了国家推行工程监理制度,2000年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实行强制性监理的工程范围作了原则性规定,2001年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对实行强制性监理的工程范围作出了具体规定。为此,国家还设立了主管建设工程监理的专门机构,并明确了必须实行建设工程监理的工程范围。所以,我国工程监理制度是依靠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的。第1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3)建设工程监理具有监督功能。工程监理企业不仅是在建设单位的授权下,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还可以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前者是履行合同的表现,后者是社会责任的体现。我国工程监理企业的这种特殊地位有利于促进我国建设工程的健康发展。第1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4)市场准入采取双重控制。我国对建设工程监理的市场准入采取了对企业资质和人员资质的双重控制,不仅要求不同资质的监理企业必须具有相应数量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而且还要求相应的监理人员要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等执业证书。这种市场准入双重控制的规定为保证我国建设工程监理队伍的基本素质、规范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市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第1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6.建设工程监理的任务目前,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进行项目监理工作的任务,概括起来为“三控三管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和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安全管理以及组织协调。第1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1.1.3建设程序和建设工程管理制度1建设程序建设程序是指一项建设项目从酝酿、可行性研究、立项,到征地、拆迁、安置,再经过勘察、设计、施工,直至投产、运营或交付使用的整个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内在规律。这个规律是人们在正确认识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基础上总结出来的,是建设项目能否顺利开展的基本保证。所以,科学的建设程序应当是在遵守建设程序客观规律的基础上,突出优化决策、择优选择和委托监理的原则。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建设程序,这是每一个建设工作者的职责,更是工程监理人员的重要职责。第1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2.建设工程主要管理制度1)项目法人责任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基本原则是谁投资,谁决策,谁承担风险。建立投资约束机制可以规范建设单位的建设行为,而且应当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组建项目法人,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即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成本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等,实行全过程负责的制度。为了保证这项原则的实现,就必须引入专业的工程监理企业帮助业主完成项目的管理工作,所以建立项目法人责任制是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的必要条件;另外,实行了建设工程监理制,建设单位就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有关的规定委托监理。监理企业协助业主做好“三控三管一协调”工作,为其在计划目标内实现建设项目提供基本保障。第1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2)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制为了在工程建设领域引入竞争机制,择优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就需要实行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程序、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等内容作出了相应的规定。3)建设工程监理制在1988年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中就明确提出了要建立建设监理制度。在《建设法》中也作出了“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的规定。第1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4)合同管理制为了使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等单位和工程监理企业依法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在工程建设中必须实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的实施对建设工程监理开展合同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上的支持。第1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1.2监理人员与工程监理企业1.2.1工程监理人员及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1.工程监理人员及其岗位职责工程监理人员是在工程监理企业从事工程监理以及相关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及辅助人员的统称,包括监理企业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等。第1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1)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岗位职责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和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监理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其工作;第1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和审批工程延期;(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

1 / 177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