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式编辑器使用规范及说明一、适用范围1.在进行题干和解答的录入时,单独的数字(包括整数、小数)、单独的字母及字母组合(如不在运算内的A、B、C、a、b、c以及ABCD等)可以不在公式编辑器内录入;汉字及标点符号一定不能在公式编辑器内录入;数字与字母的组合、坐标、集合、区间、上下标、运算(加减乘除、等号、不等号、根式、分式、集合运算符、逻辑运算符、向量箭头、平均数、积分、导数)、希腊字母、三角形平行四边形及圆的符号等都要在公式编辑器内录入后插入2.汉字一般均不使用公式编辑器录入,但有几种例外格式,1.汉字在下标内S梯形,2.汉字在分段函数或不等式组内,如2615xxx或.除这两种情况之外,汉字一律在公式编辑器外录入3.选项编号,题目序号可以不进4.公式要整体录入,不要一个公式用编辑器分好多段录5.若公式太长(不要超过公式编辑器的宽度),需要将公式编辑器分成两次录入,在等号前换行。6.摄氏度等不能在公编辑器内编辑但是搜狗输入法中可以输入的在公式编辑器外。7.解题过程中带单位的,需加上(),括号不强制要求进入编辑器,但前后括号必须统一,即都是由编辑器录入,或者都是在编辑器外敲.常用标点的录入规范参见下表:符号是否进编辑器备注一般分句符号否句号、逗号、问号、分号、冒号等正常录入即可下划线(填空题)是填空题均用下划线“shift+_”录入,不得用括号表示空格括号不一定(1)前后括号应统一(同时进或者不进)(2)小题序号(1)进不进编辑器均可,但同一题的解答中应保持一致省略号不强制要求可键盘输入三个点或六个点代替其他特殊符号和形式,见后文进一步说明.二、基本界面录入新公式可直接进行键入;如果是修改已有的旧公式,点击【编辑公式】,即可开始编辑该公式。完成后,再点击【插入/更新】即可。需要使用的特殊符号和形式,可在上方栏目拉动滑条进行查找。如所需形式没有在上方栏目,可点击左上方【f(x)预设】栏,查找更多需要的符号形式。三、特殊形式1.特别类型编辑规范:录入方法正确示例错误示例导数上标输入框对数下标输入框(底数在下标)集合(1)小写x表示元素(2)汉字“或“不进入编辑器,前后分开编辑{x|x1或x0}应分两次使用编辑器:补集使用编辑器内预置符号积分高中只学定积分,对不定积分应举报定积分(有上下限)(应该举报)三角函数小写的a,b,c表示角度是错误的有sina和sinb时必须改成:次方2^x表示的是2的x次方,即^之后在“平方位”应表示为:乘号*若题中出现*为乘号,改写成点乘对部分特殊符号,可直接用输入法键入,也可用公式编辑器,例如:输入法公式编辑器2.特别类型录入说明:(1)集合相关符号花括弧示例:竖杠示例:“包含于”示例“含于”示例“真包含于”示例“真包含”示例注意:之前一直使用的“包含于”是,现版本的公式编辑器已经有了规范的子集符号,所有要更正之前的不规范现象,如若在集合中出现使用一律算错(几何中依然可使用,如平面直线l).(2)表格录入对于表格中的非汉字也需要使用编辑器输入;角度直接输入60和“度”使用编辑器中的上标符号,再插入角度平行符号(直线或向量等)键盘输入的://(3)多行大括号录入两行或三行直接使用编辑器录入即可.两行大括号示例:三行大括号示例:三行以上大括号无法直接输入,需要使用下面的操作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