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室器材损坏赔偿制度一、任课教师和使用器材、设备的人员必须爱惜仪器、设备二、管理员和任课教师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器材、设备的教育。三、管理员应及时对使用后的器材、设备进行检验,若发现器材、设备有损坏现象应及时查清原因,弄清责任,及时处理。四、对器材、设备的使用,因无意造成的损坏,轻者进行教育,重则酌情赔偿。五、对器材、设备的使用因不按老师要求造成的损坏,应按器材、设备原价值进行赔偿。六、对于违反使用要求进行操作或故意将器材、设备损坏的,应按原价值的2-5倍进行赔偿。七、凡借用的器材和设备,归还时如有损坏,一律照价赔偿。八、如因器材、设备本身质量原因,在使用时损坏,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