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细干粉灭火装置系统施工的方法超细干粉灭火装置系统施工的方法一、范围本工艺标准适用于本工程的室内超细干粉灭火装置系统的安装。二、施工准备1.主要材料1.1悬挂式灭火装置组成灭火装置的组成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主要由灭火剂贮罐、超细干粉灭火剂、喷头、感温元件、引发器、压力指示器等组成。见图一1.2悬挂式灭火装置的启动方式电引发启动:a当防护区采用火灾报警控制系统时,灭火装置可采用电引发启动方式启动。b电引发启动装置的组成。火剂灭火,讯号反馈器向控制器反馈灭火剂已释放信号。e.2电气手动灭火将灭火控制器控制方式设置于“手动”位置时,系统处于电气手动控制状态。防护区发生火灾时,按下灭火控制器或手动控制盘上的启动按钮,即可按规定程序启动灭火系统灭火。e.3紧急停止灭火系统自动启动或手动启动后,在设定的延迟时间内按下紧急停止按钮,灭火装置可停止启动。⑵集热罩和反馈信号带集热罩的悬挂式灭火装置是在灭火剂储罐外面加装一个方形外壳,底部成凹形可以集中保护区上升的热量,有利于灭火装置快速启动,罩内装有反馈信号器,一般一个保护区设置一至二具带反馈信号的灭火装置,向报警主机反馈真实的释放信号;也可以全部采用带集热罩的装置。带集热罩的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主要由灭火剂贮罐、集热罩、喷头、启动器、压力指示器、讯号反馈器及接线端子等组成。见图二⑶电线保护管,应符合设计规范,弯曲处不应有折皱、凹陷裂缝,且弯扁程度不应大于管外径的10%。2.主要机具砂轮锯,台钻,电锤,手砂轮,手电钻,电焊机等机械。钢锯,扳手,射钉枪,倒链,电气焊等工具。3.作业条件⑴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应齐全,现场水、电、气应满足连续施工要求,系统设备材料能保证正常施工。⑵超细干粉灭火装置的标高应测定并标明。预留、预埋已随结构施工完成。三、操作工艺1.工艺流程:2.安装准备:⑴认真熟悉图纸,结合现场情况复核管道的坐标;标高是否位置得当,如有问题,及时与设计人员研究解决,办理洽商手续。⑵检查预留及预埋是否正确,临时剔凿应与设计工建协调好。⑶检查设备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⑷安排合理的施工顺序、避免工种交叉作业干扰,影响施工。⑸安装施工前,灭火系统组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检查:·各组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组件上的铭牌应清晰,完整。·组件应无碰撞变形及其它机械性损伤;表面应无锈蚀,保护层完好。·保险封铅等应完整。⑹安装施工前必须检查灭火系统中灭火剂贮罐或贮气瓶内的充装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贮压式灭火装置上的压力表应指示在绿色区域内。·贮压瓶式灭火装置的贮气瓶内的压力应不低于规定值。3.超细干粉灭火装置系统的安装:⑴悬挂式灭火装置的固定a直喷悬挂式装置的固定:灭火装置采用带钩的膨胀螺钉予以固定。安装时,按设计图纸规定的位置,将膨胀螺钉固定在保护区上方混凝预制板上,再将灭火装置上部的吊环钩在膨胀螺钉弯钩处,插上定位销。见图四b悬挂式灭火装置的安装高度超细干粉是一种可以弥漫于整个空间的细微粉末,在全淹没应用时,一般不考虑安装高度,但当保护区高度超过8m时,可分二层布置,这样有利于灭火剂能迅速达到均匀的灭火浓度,在局部保护应用时,其灭火装置喷口到保护物顶面的最佳距离为不大于4m,当保护距离超过时可考虑采用支架下降灭火装置的安装高度。悬挂式灭火装置的安装⑵、安装前的检查灭火装置安装施工前,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检查:a﹑灭火装置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并贴有产品合格证。b﹑灭火装置上的铭牌应清晰﹑完整。C、装置应无碰撞变形及其它机械性损伤。d、压力指示器应指示在绿色区域内。⑶、电引发启动灭火装置的安装①电控悬挂式灭火装置均可与市场上通用型自动报警控制系统连接(火灾报警控制器),组成无管网灭火系统,安装时必须按设计要求布线,报警设备的安装按其说明书要求进行,启动灭火装置的电源信号线必须在报警系统调试合格且运行一周以上后,确认没有误报的情况下再接通;单具灭火装置或多具灭火装置与报警系统连接见图五。②安装要求a、灭火装置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b、多具灭火装置上的电引发启动器间采用并联方式连接。启动电源其额定输出电压为DC24V,额定输出电流应不小于多具灭火装置电引发启动器所需电流的总和(每具灭火装置电引发启动器启动电流为0.5A)。c、火灾报警控制系统的安装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及工程设计文件的规定。⑷产品应用场所悬挂式灭火装置应用场所比较广泛,主要如:电缆隧道、电缆夹层、计算机房、发电机房、档案室(库房)、配电室、地下液压站、通讯机站等工业和民用建筑消防。⑸、维护①火装置一经开启或发现压力指示器指针指向红色区域时,必须重新再充装。②每年至少应对灭火系统进行一次功能试验检查。③使用单位应建立维护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维护。④灭火装置每次再充装或每五年应对灭火剂贮罐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不合格不允许再使用。⑤再充装时所用灭火剂必须是超细干粉灭火剂。4.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安装:⑴进厂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应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对型号、数量、规格、品种、外观等进行检查,并提供给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有效的检测检验合格的报告,及其它有关安装接线要求的资料,同时与提供设备的单位办理进厂设备检查手续。⑵感烟感温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应符合要求。⑶感烟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规定中的极限曲线Dl—D11(含D9,)所规定的范围,并由探测器的保护面积A和保护半径R确定探测器的安装间距的极限曲线。⑷在顶棚上设置感烟、感温探测器时,梁的高度对探测器安装数量影响。⑸房间被书架、设备或隔断等分隔,其顶部至顶棚或梁的距离小于房间净高的5%时,则每个被隔开的部分应设置探测器。⑹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⑺在宽度小于3m的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5.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⑴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墙上,距地高度1.5m,安装牢固并不应倾斜。⑵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外接导线应留有0.10m的余量,且在端部应有明显标志。6.端子箱和模块箱安装:⑴端子箱和模块箱一般设置在专用的竖井内,应根据设计要求的高度用金属膨胀螺栓固定在墙壁上明装,且安装时应端正牢固,不得倾斜。⑵用对线器进行对线编号,然后将导线留有一定的余量,把控制中心来的干线和火灾报警器及其它的控制线路分别绑扎成束,分别设在端子板两侧,左边为控制中心引来的干线,右侧为火灾报警探测器和其它设备来的控制线路。⑶压线前应对导线的绝缘进行摇测,合格后再按设计和厂家要求压线。⑷模块箱内的模块按厂家和设计要求安装配线,合理布置,且安装应牢固端正,并有用途标志和线号。7.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火灾报警控制器(以下简称控制器)接收火灾探测器和火灾报警按钮的火灾信号及其它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指示火灾发生的部位,按照预先编制的逻辑,发出控制信号,联动各种灭火控制设备,迅速有效的扑灭火灾。为保证设备的功能必须做到精心施工,确保安装质量。火灾报警器一般应设置在消防中心、消防值班室、警卫室及其它规定有人值班的房间或场所。控制器的显示操作面板应避开阳光直射,房间内无高温、高湿、尘土、腐蚀性气体;不受振动、冲击等影响。8.系统的调试:⑴灭火系统的调试宜在系统安装完成后进行。调试前应具备完整的技术资料及调试必需的其它资料。调试负责人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参加调试的人员应职责明确。调试前应按设计要求检查系统组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布置位置以及安装质量,并应及时处理所发现的问题。调试后按相关标准规定的内容提出调试报告。调试报告的表格形式可根据灭火系统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⑵灭火系统的功能调试前的准备(调试前先检查如下各项安装施工质量,确认合格后,才能开始进行调试):a各设备之间的连接线应正确无误;b灭火装置上有绝缘要求的外部带电端子及灭火装置外壳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20ΜΩ。c调试时应先断开灭火系统中所有悬挂式灭火装置上的电控启动器上的信号输入线,在启动信号输入线上接入相应电压的指示灯。⑶自动启动功能调试:将灭火控制器设在“自动”位置,对灭火系统中的火灾探测器逐个分别施加模拟火灾信号,声光报警器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当施加两个独立的模拟火灾信号时,在到达设计规定的延时时间后,接入的指示灯应显亮。⑷手动启动功能调试:将灭火控制器设在“手动”位置,对灭火系统中的火灾探测器施加两个独立的模拟火灾信号,声光报警器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但接入的指示灯应不显亮。按下操作显示板上手动启动按钮或灭火系统中安装的任一手动控制盒上的启动按钮后,到达设计规定的延时时间后,接入的指示灯应显亮。⑸紧急停止功能调试:当灭火控制器处于启动延时期间内,按下操作显示板上或手动控制盒上的紧急停止按钮时,接入的指示灯应不显亮。⑹各项功能调试合格后,灭火系统应按下列规定复位:a灭火控制器应复位;b拆除调试用接入的指示灯;c用万用表测量悬挂式灭火装置上的电控启动器,其阻值应为50Ω~60Ω。合格后,将电控启动器与信号输入线按设计要求,可靠地连接在一起。四、质量标准1.保证项目:灭火系统调试,喷放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2.基本项目:各组件的安装应牢靠、管线敷设美观,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标准规范。五、成品保护灭火系统装置配件安装前,施工现场应达到保护条件。系统通电后,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碰动,损坏装修成品。六、质量记录1.材质证明、产品合格证、主要系统组件检测报告。2.进场设备材料检验记录。3.灭火系统试验记录。⑴火装置抽样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⑵灭火系统试运转记录。⑶调试报告。4.施工记录⑴施工日志。⑵自、互检记录。5.预检记录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7.施工方案8.技术交底方案9.工程质量检验评定⑴灭火系统安装分项评定。⑵灭火系统附件安装分项评定。⑶灭火系统附属设备分项评定。⑷灭火系统工程分部质量评定。⑸灭火系统工程观感质量评定。10.施工验收资料⑴中间验收记录。⑵单位工程验收记录。⑶消防监督机构核验合格证。⑷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单。11.设计变更、洽商记录12.施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