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廉政制度1/18成武机电廉政制度汇编为进一步规范我项目部工程建设项目和相关施工人员的廉洁行为,预防和遏制工程建设中腐败现象的滋生,保障工程建设项目决策正确、方案科学、管理规范、质量可靠、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工程建设中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特制定工程建设廉政管理制度。一、建立工程建设廉政建设责任制1、凡参与我部工程建设的施工队和个人都要认真学习贯彻有关廉政建设的文件,党纪政纪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在工程建设中的意义、地位和作用;明确自身的廉政要求,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不断增强做好工程建设廉政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性。2、各项目参建单位要根据中央、省和市的文件精神,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廉政责任书。二、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及项目实施廉政制度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做好相关工作,不准擅自简化、改变建设程序,超越权限,化整为零,违反项目决策咨询评估制度,弄虚作假,骗取工程立项上马。严禁套取国家建设资金或指使串通勘察、设计、咨询等单位在前期工作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2、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落实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不准对项目廉政制度2/18招投标活动进行不正当干预或者徇私舞弊,泄露标底以及其他与招投标有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准利用评标工作的权力接受投标人的贿赂、宴请、送礼、娱乐等获取非法利益,对工程建设造成不良影响;不准利用职权向承包单位指定分包单位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3、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和签订的合同要求,组织工程施工。不准随意修改设计,改变标准或调整工程量,严禁与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串通,损害国家或集体利益;不准利用质量等级评定、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决算审批、工程遗留处理等环节谋取私利。4、建立工程项目建设年度计划、项目实施管理目标,明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现场管理人员的职责。5、工程管理人员要恪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职业道德,管理工程质量、进度和造价,发现工程中的一切问题,必须按规定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及时纠正,不得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或弄虚作假谋取私利。6、加强建设资金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和有效使用。不准弄虚作假列支成本费用,铺张浪费,超标接待;不准以资金支付为手段谋取私利,不准自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不准不按设计、标准和规定支付工程款;不准侵占、贪污、截留、出借建设资金。7、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的人事手续,实行计量支付工程款,对工程决算必须经有关审计部门审核。三、工程管理人员廉政制度项目廉政制度3/181、不准弄虚作假,对未进行验收工程,出具工程己验收手续,以及对不合格工程出具质量合格签证手续,以权谋私。2、不准在质量管理工作中扯皮,特别是推诿责任。3、不准利用职权,在签订审核工程量上弄虚作假,谋取私利。4、不准利用职权向工程承包单位推销或指定使用材料、设备。严格把好材料、设备质量关,不准以权谋私。5、不准接受有关业务单位的宴请、贿赂,不准以赌博形式变相接受业务单位贿赂,不准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准接受有关业务单位消费性活动。6、不准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要挟,刁难业务单位,或在有业务关系的施工单位中兼职谋私利。不准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或以其它形式向施工单位索取报酬、回报、补贴。7、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向承包商推荐分包单位和物资设备,为个人谋取私利。不准为承包商因工程质量问题受处理而说情,打招呼。8、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亲友等向施工单位进行营利性活动,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四、工程廉政建设的监督制度1、项目部要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督力度,负起监督检查廉政建设的责任;加强对工程建设立项、招投标、工程实施等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查处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违规违纪和腐败行为,凡违反工程建设廉政制度的有关人员,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项目廉政制度4/182、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完善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由项目部负责举报处理,保护和奖励有功人员。五、工程建设廉政责任书管理办法根据上级有关建设工程中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特制订本办法。1、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工程建设廉政责任书。2、责任书的签订,必须遵守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3、责任书的内容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法定程序和有关要求,由参约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订。4、责任书的执行过程中须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管理规章制度。5、责任书签订后,双方应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六、工程建设施工廉政制度为加强工程建设施工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市重点工程建设纪检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廉政制度。1、严格遵守国家、市、建设局关于工程建设施工、项目招标投标等活动中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项目廉政制度5/182、工程建设施工等活动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而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的规章制度。3、不准索要、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好处费、感谢费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4、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任何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上学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也不准接受或暗示为对方提供上述内容的方便。5、不准在任何相关单位报销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也不准为对方单位或个人报销应该由对方支付的各种费用。6、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活动,也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对方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7、工程项目的洽谈,必须两人以上;较大工程项目的洽谈,合同条款制定,工程造价的让利必须集体研究确定,不准个人操作确定。8、不准以单位名义为外单位或个体户接洽工程项目,不准以个人的名义把工程项目介绍或转让给外单位或个体户。9、材料、设备必须实行比价采购,大宗材料设备的采购,必须两人以上或集体研究确定,不准个人自作主张,暗箱操作。10、不准向对方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戚参与同本单位项目工程施工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项目廉政制度6/18何理由向对方单位推荐分包单位或要求对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11、违反本廉政制度,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活工资、扣除年终奖,调离岗位等处罚,严重违反本廉政制度,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2、本制度与上级有关廉政规定有冲突的,按上级规定执行。项目廉政制度7/18廉政建设管理制度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党风廉政建设,防治腐败现象,规范从业人员行为,确保工程质量,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甘肃第一安装筑工程有限公司制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我项目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一、项目部每位从业人员、项目部所属劳务队伍、材料、设备供应商,均应严格遵守本办法。二、项目部负责人对本项目部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负总责,同样对本项目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项目部所属各劳务队以及其他从业人员也要对本项目范围内的廉政行为负责。三、凡违反项目部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或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极坏的,按规定从严追究有关领导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四、项目部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领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的有关精神,尤其是项目部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贯彻落实与项目办、项目部签定的《廉政合同》,责任到人、到位。五、项目部的领导干部,要做思想过硬、作风过硬的廉政典范,处处以身作则,加强自律,不搞行贿受贿,不徇私舞弊,要堂堂正正的做人。六、在项目部范围内实行公开制度,接受职工群众监督,使各项管理工作质量到位,让群众放心、业主满意。项目廉政制度8/18七、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基本程序,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做到统一计划、统一实施,不准擅自简化改变基建程序,要严肃同条款管理制度。八、严把工程质量关,项目法定代表人、各部门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其经手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建立个人责任档案,若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要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九、各劳务队伍必须严格按照合同和设计文件、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从业人员要严格要遵守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强自身修养,恪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不得为达到本队伍利益违反技术标准的操作规范,违者将追究劳务队和当事人的责任。十、依据项目部制定的《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违者按条例严肃处理。十一、建立和完善工程材料采购制度。做到货比三家,要考虑供应商的资质、资信情况。严把材料采购的质量关、价格关。严禁利用采购机会谋取私利,以次品充优质,对因材料品质低劣,影响工程质量的当事人,必须追究其责任。十二、项目部工作人员,不得假公济私,徇私舞弊,对自己所负责的项目,应按照施工程序办事,不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对施工的项目负完全责任。十三、项目部与监理部是职责不同、目标一致的伙伴关系。双方共同遵守与项目办签定的《廉政合同》,做到工作上分,思想上合,职项目廉政制度9/18责上分,目标上合,为确保工程高档次、上台阶各尽其责。十四、项目部所属从业人员,要自觉服从监理的检查与监督,从自身做起,自找差距,按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标准办事,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要敢于承认,敢于纠正,保证质量。十五、项目部所属劳务队伍和从业人员,不准与监理搞“私人关系”、“人情关系”、“金钱关系”。不准假公济私,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损害建设单位利益,违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十六、按照业主与承包人的合同关系,服从服务于业主的各项管理规定,接受业主的检查与监督,保证工期进展,达到计划要求,保证施工质量达到技术规范和设计标准,确保该项目达到合格工程。十七、遇有单项工程设计需要变更、追加的,按照变更、追加、申报、审批程序办理,会同监理、业主、设计、承包人四方共同协商,实事求是,符合客观实际解决问题,不准采取不正当行为来谋取公司及项目利益。十八、项目部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所属各劳务队伍及各类从业人员在项目施工中廉政行为,并监督《廉政合同》的执行情况。项目部所属各劳务应主动配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做好廉政建设工作,项目负责人对廉政行为负总责。十九、项目部廉政督查小组对本项目的廉政建设要常抓不懈,适时检查《廉政合同》的执行情况。二十、项目部要按照《廉政合同》规范廉政行为,受理部门、个人对公路建设中违反廉政规定和质量问题的举报和投诉。项目廉政制度10/18第一章工作人员廉政制度一、所有工作人员在实施职务行为时,必须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规章制度,依法按章规范行事。必须强化法律意识,保持清醒头脑、廉洁奉公。二、签订工程合同或协议时,必须与劳务分包公司同时签订廉政协议书。三、项目部人员与劳务队的正常业务交往中,不得索要和接受任何单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回扣等钱物。四、工作人员不得向合作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五、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有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六、办公制度公开化、办事程序透明化,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七、负责工程项目的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和公司关于建设工程发包工作规则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八、工作人员不得单独私自与合作方洽谈业务,洽谈业务或采购工程设备、设施,必须有两人以上共同参加。九、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工作程序、办事流程,严格按章办事。十、对劳务分包队伍在工作中提出的问题和报告,在两天内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