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公司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议案关于在XX公司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议案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社部〔2019〕20号令)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自XXX年XX月XX日起执行的《补充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已不适应国家法律规定。为延续我公司职工养老保险福利保障制度,现建议在本公司建立企业年金制度,请大会审议。一、现行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弊端1、因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存在违规操作的风险。2、原制度对个人账户支取环节无法有效控制,如出现冒领和提前支取情况,补充养老保险管理委员成员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企业风险过大。3、个人账户资料查询不便,管理方式落后。4、原制度在税收方面执行国家个人所得税征收政策,不利于企业合理避税和维护职工既得利益。二、执行企业年金制度的优点1、执行企业年金制度可在企业、银行和投资管理人之间发挥相互监督的作用,有利于控制运行风险。2、在实行企业年金制度后,其“企业为员工缴费总额不得超过上年度工资总额的8.33%,其中:企业为员工缴费总额在4%以内的可在成本中列支。”3、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后,银行建立企业、个人账户,参与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均发放唯一账号,职工个人可通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短信银行等方式随时查询个人账户资金情况。且企业年金可在申办了企业年金的企业间转移,未办理转移的进行封存,待退休后可支取。4、将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变更为企业年金制度,一方面可实现福利制度变革中的平稳过渡,稳定职工情绪;另一方面企业年金制度可做为吸引人才的一项制度手段,在我公司工资水平在薪酬市场中低于平均水平的情况下,可做为吸引人才的一项有利手段。三、企业年金方案设计(一)本公司年金方案设计重点1、本公司缴费规则为:当年企业缴费=上年度工资总额*8%(其中4%在成本中列支,4%在福利费中列支)。当年员工缴费=上年度工资总额*2%公司符合条件的员工必须按公司年金方案规定的比例进行缴费,个人不缴费的,不能享受企业缴费。建议可考虑在高层次人才引进时给予企业年金一次性奖励。2、为发挥企业年金对员工的激励和留住人才的作用,公司缴费部分及投资收益归属规则建议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个人全额拥有(即个人拥有权100%)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因病(残)丧失劳动能力办理提前退休(职);退休前去世;因企业原因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如企业重组等。(2)个人无权拥有(即个人拥有权0%)因员工原因造成企业重大损失而被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因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而被企业解除劳动关系。(3)个人按比例拥有因个人原因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未满1年,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个人拥有比例0%;在本企业工作年限达(包含)1年,不满3年的,个人拥有比例20%;在本企业工作年限达(包含)3年,不满5年的,个人拥有比例50%;工作年限达(包含)5年,不满8年的,个人拥有比例80%;工作年限达(包含)8年的,个人拥有比例100%。3、本公司宜采用理事会受托模式。四、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程序(一)成立企业年金工作组,拟定企业年金方案,并经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二)上报集团公司审批,并报劳动局备案;成立企业年金理事会,选举理事会代表;(三)签署管理合同;(四)向省劳动厅基金监督处报备;(五)开立年金受托账户。五、实行企业年金后,个人收益例举。公司领导层(以副总经理级为例)2019年缴费基数单位月缴费7834×8%=626.7元个人月缴费7834×2%=156.68元账户年合计783.38×12=9400.56元公司职工(以科员级为例)2019年缴费基数单位月缴费5500×8%=440元个人月缴费5500×2%=110元账户年合计550×12=6600元以上例举均未考虑投资收益及银行利息。XXX年XXX月XX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