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甲方:东光县锦都大酒店有限公司签订地点:东光县锦都大酒店有限公司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使用场地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租用地点甲方为乙方提供位于酒店院内,给乙方举行会议/活动。二、使用期限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三、使用服务费用共仟佰拾元整(¥元)。会议超出双方约定时间,按《锦都酒店会议室使用收费标准》另行计取费用。四、使用费用支付期限乙方须在签定本协议的同时一次性付清使用服务费用。五、乙方责任1、不影响甲方及锦都酒店宾客的正常业务活动,遵守甲方制定的锦都酒店管理制度。2、保持会议中安静,严禁在会议室内及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嘻戏打闹。3、保持使用场地的清洁卫生,严禁在会议室范围内乱吐痰、乱扔垃圾,未经甲方同意不能在使用场地内搭设棚架。4、不得损坏使用场地的墙体、地面、镶嵌物及其他物品等,如有损坏照价赔偿。5、乙方参加人员未经甲方准许,不得使用会议室其它的设备、设施。否则因此造成损坏的,照价赔偿。6、须在签定本协议的同时向甲方付清租用服务费、其他费用,否则此协议无效。7、需提供会议/活动方案、场地布置方案、营业执照和工商许可证;任何申报手续由甲方自理。8、保持会议室的空气清新,严禁在会议室内或其它非吸烟区吸烟。9、请于使用前如实提供会议内容,不得在会议室内进行非法违纪活动,如经发现即停止服务并做报警处理。六、甲方责任1、甲方在双方议定的租用期限内向乙方提供场地,并提供照明等使用必备条件。2、乙方要求提供其他特别服务,甲方视具体情况尽力予以协助,并收取相关费用。3、凡乙方放置在甲方管辖范围内的物品,甲方一律不承担保管责任。4、参加乙方会议或活动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别是老年人)由乙方全权负责。七、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如需更改使用地点及使用日期,均须提前一天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该场地三天的会议场使用费用作为违约金。2、签订协议后,乙方如取消使用,甲方不退回乙方所交费用。3、如因乙方违法行为造成甲方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八、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按___方式解决。九、双方应严格执行协议,如有异议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书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执行。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十一、甲方提供设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经办人:经办人: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