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地空学院“热场发射扫描电子显微镜”、“能谱仪与电子背散射仪一体化系统”招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编号:2010[12]北京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招标编号:2010[12]北京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1.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2第二部分招标说明........................................................................5第三部分技术要求........................................................................9第四部分设备明细表..................................................................13第五部分技术规格偏离表..........................................................14第六部分原厂授权......................................................................15开标一览表........................................................................1招标编号:2010[12]北京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2.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公告日期:2010年4月13日项目名称:北京大学地空学院“热场发射扫描电子显微镜、能谱仪与电子背散射仪一体化系统”项目招标编号:2010[12]招标机构名称:北京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红1楼、红2楼之间的横楼二层5225室)邮编:100871电话:62758587;传真:62765115联系人:石铄张宇波张洁北京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具体承办北京大学地空学院“热场发射扫描电子显微镜、能谱仪与电子背散射仪一体化系统”项目的招标采购事宜,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凡合格投标人均可在招标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1.招标内容招标货物名称:A包:热场发射扫描电子显微镜B包:能谱仪与电子背散射仪一体化系统1.1数量及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标书1.2招标范围包括:上述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和调试及售后服务1.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1.4交货地点:CIP北京首都机场2.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和办法:2010年4月23日9:00至16:30时在招标机构(北京大学西门内红1楼、红2楼之间横楼二层5225室)购买招标文件。A、B包标书售价分别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4.此次投标分为A、B包。投标单位可针对标书A包和B包分别投标,也可对全部设备投标,但需在开标一览表上注明。5.投标人可从北京大学招标公告栏或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网站下载本次招标的电子版标招标编号:2010[12]北京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3.书()。6.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6.1接受投标时间:所有投标书应于2010年5月6日9:00之前前递交到上述购买标书地址。6.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兹定于2010年5月6日9:00整在北京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进行评标工作。6.3投标细则6.3.1投标内容最终用户:北京大学地空学院设备名称:A包:热场发射扫描电子显微镜B包:能谱仪与电子背散射仪一体化系统投标语言:附件1-SummarySheetofGoodsDescription(设备明细表)以及附件2-SpecificationandDeviationForm(技术规格偏离表)进口设备以中英文对照应标。投标报价为CIP北京首都机场,投标货币:美元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6.3.2编制递交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的60天文件要求投标设备及价格明细表(SummarySheetofGoodsDescription)技术规格应答及偏离表(SpecificationandDeviationForm)(请对技术标书内容逐项应答并填充具体指标)技术资料及样本原件原厂商委托书(LetterofAuthorityfromManufacturer)原件(适用于投标人为贸易公司者)文件数量:一式陆份(一份正本五份副本)开标一览表(SUMMARYSHEETFORBIDOPENING)正本壹份(请单独置于一信封内供开标使用)7.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北京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招标编号:2010[12]北京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4.8.中标结果将在评标结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商。9.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收取,具体为:9.130-100万元人民币部分按1%收取;9.2100-500万元人民币部分按0.8%收取;9.3500万元以上人民币部分按0.6%收取。10.条款解释:本招标文件内容的解释权属于北京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招标编号:2010[12]北京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5.第二部分招标说明一.招标要求1.北京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具体承办北京大学地空学院“热场发射扫描电子显微镜、能谱仪与电子背散射仪一体化系统”的招标采购事宜(招标编号:2010[12])。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包括技术规格)的全部条文。3.投标人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符合标书中技术规格的要求。如果投标人不提供技术规格偏离表说明偏离情况,则将认为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4.此次投标分为A、B包。投标单位可针对标书A包和B包分别投标,也可对全部设备投标,但需在开标一览表上注明。5.投标产品是用新技术制造的,应相当或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投标产品应具有相当或更好的性能、可靠性和耐用性。6.投标时提交的产品样本必须是“原件”,而不是“复制件”。7.目的港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首都机场。8.交货时间在标书的技术规格部分中已注明。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说明在授标以后完成交货的时间,经双方同意的交货期从合同生效之日算起。9.除了在技术规格中提出的要求外,在合同生效后60天之内,为使用户作好准备工作,卖方应给最终用户邮寄一套所供产品的全套技术资料,其中包括操作手册(或应用指南)、维修手册等,另一套完整技术资料应随货物包装发运,这些费用应包括在该品目的基本报价中。10.在合同生效后30天内应将仪器安装前对实验室的具体要求邮寄给最终用户。10.仪器应包括一套标准附件和专用工具,投标人按常规提供的标准附件和工具的数量,应在投标中说明,并报单价。这些费用应包括在该品目的基本价格之内。11.对招标品目,除了标准附件外投标人还可提供保证仪器正常运行的附件,专用工具,它们是该品目的补充部分,需分别报单价和总价,在评标时其总价应计入该品目的基本价格之内。12.在技术规格中提出了询问的附件、备件、专用工具和消耗品,需分别报单价和总价,一旦接受,其费用将记入合同。招标编号:2010[12]北京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6.13.除了技术规格中买方提出的要求之外,投标人可以推荐某些附件、备件和消耗品,它们是供选购的,应分别报单价和总价,一旦接受,其费用将计入合同。14.除了在技术规格中明确指出对招标品目提出的附加评标准则、“加权”和评标方法所给予的“评估优惠”之外,评标和选择中标以价格为依据。15.如果在开标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了服务中心,对投标品目的维修服务能得到保证,在评标时该投标人享有上限为2.5%的优惠。16.投标文件一式六份(一正五副),包括以下文件:16.1投标设备及价格明细表(SummarySheetofGoodsDescription)16.2技术规格应答及偏离表(SpecificationandDeviationForm)(请对技术标书内容逐项应答并填充具体指标)16.3技术资料包括样本原件16.4原厂商委托书(LetterofAuthorityfromManufacturer)原件(适用于投标人为贸易公司者)16.5开标一览表(SUMMARYSHEETFORBIDOPENING)正本壹份17.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的60天,投标货币为美元。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6日9:00时。投标商务必在此时间前把密封投标文件送达。联系人:石铄、张宇波、张洁;联系电话:86-10-62758587,传真:86-10-62765115。二.评标原则1.初步审查及确定标是否基本响应:1.1审查投标人所投的标是否完整无误,如单价和总价间有出入,则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如文字与数字间有出入,则以文字金额为准;1.2确定标书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基本响应,即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有没有重大偏离。重大偏离系指实质上影响投标人提供货物数量、质量或交付期,或者指实质性地与招标文件不一致,限制了合同项下我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1.3对标的响应性的确定是依据标本身的内容,而不受外因的影响;1.4确定为未作出基本响应的标将予排除,投标人不能在开标之后,通过改正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变为能响应。但是对于投标中并不构成重大偏离的任何细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参差不齐,我们可以放弃不作计较。招标编号:2010[12]北京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7.2.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3.评分因素所占权重:3.1投标报价:35%;3.2综合商务:10%,考虑投标商资质状况;考虑投标人供货方案;考虑投标人近3年来做过的与本项目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等;3.3技术性能:45%,考虑投标商的设计方案、投标产品的配置、性能等;3.4售后服务:10%;售后服务,培训等;4.标的澄清:为有助于对标进行审查、评价和比较,我们可以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提出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均应是书面的,并不得改变投标价格或实质内容。5.资格后审:5.1这次评标中,我们将对综合得分最高投标人和紧接其后的具有评估价的另一投标人进行重点资格后审;5.2确定所选择的投标人是否有资格满意地履行合同,同时对紧接其后的具有评估价的另一投标人也要求做出类似的确定;5.3做出确定时将考虑投标人的财务、技术、服务和生产能力。审查是以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它资料为基础进行的;5.4如果确定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不符合履行合同资格,其标将被排除,随即考虑第二家。6.授予合同的准则:招标机构不承诺最低价中标,将把合同授予成功的投标人,即所投的标被认定是能基本响应、并且是经资格后审后认为能满意地履行合同的投标人。7.废标: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废标:7.1全部投标厂商均不具备投标资格;7.2全部投标实质上都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7.3缺乏有效的竞争;7.4投标价格超过预算,招标人无力支付。招标编号:2010[12]北京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8.三.评标程序1.从开标到批准授予合同为止,这一段工作称为评标。2.开标后,业务组整理投标文件及有关商务资料,登记分发给评标人进行评标。3.评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文件:3.1投标设备及价格明细表(SummarySheetofGoodsDescription)3.2技术规格应答及偏离表(SpecificationandDeviationForm)3.3技术资料(样本原件)3.4原厂商委托书原件(适用于投标人为代理商或贸易公司)3.5资格证明文件3.6开标一览表招标编号: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