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为规范公司内部员工的日常管理,严明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保证员工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物业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考勤管理制度。2.适用范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全体员工。3.工作时间3.1员工平均每天标准工作时间为8小时,标准工作时间不包括用餐休息时间和加班时间。3.2各岗位上班时间规定岗位上班时间划分办公室人员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秩序维护部岗位早班7:50-16:00中班16:00-23:50晚班23:50-7:50会所管理部岗位A班8:30-18:00午餐、轮班休息11:30-14:30B班13:30-22:00晚餐17:30-18:00保洁岗位上午7:00-11:00下午14:00-18:004.员工上下班及请销假制度4.1所有员工须严格按照公司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和旷工。4.2员工因公外出,必须征得直属上级同意并知会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报公司行政部门备案。4.3员工因公出差一天及以上,必须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办理出差手续。4.4员工因个人原因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员工在假期内无法享受公司各项薪酬福利;如事先未知会直属上级、部门负责人,员工未获得批准擅自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原则上每位员工每年累计事假不准超过15天,如遇特殊情况可向公司提出申请酌情增加事假天数。4.5员工超过正常上班时间至10分钟以内到岗的称为迟到,员工距下班时间10分钟以内离开岗位的称为早退。员工超过上班时间10分钟以上到岗的、距下班时间10分钟前提前离岗的,均视为旷工半天;员工超过上班时间1个小时以上到岗的、距下班时间1个小时前提前离岗的,均视为旷工一天。4.6员工当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不许擅自脱岗、窜岗闲聊、违反员工职业礼仪规范或部门相关制度;如员工违反以上规定,须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作相应的经济处罚;如因此而导致严重后果的,公司有权对其作辞退处理。4.7员工在上班时间不准利用办公电话、办公电脑及其它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准在工作时间阅读与工作无关的报纸、杂志或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项;不准将闲杂人员人员带入办公场所,扰乱办公秩序。如员工违反以上规定,须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作相应的经济处罚;如因此而导致严重后果的,公司有权对其作辞退处理。5.上下班打卡制度5.1员工上下班考勤统一使用指纹打卡机,并按规定时间打卡。因停电或打卡机损坏而未能打卡的,须填写《考勤证明签批单》,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5.2员工如有漏打卡者需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填写《考勤证明签批单》,由部门负责人做出处理建议后交分管领导进行审批、报行政人事部。如情况属实,行政人事部将会进行当月考勤存档备案。《考勤证明签批单》最晚于次日报行政人事部,过期未报者将视为迟到、早退或旷工。5.3如当月漏打卡次数累计超过3次者,将按漏打一次,当月考核扣2分的处罚标准进行累计处罚。6.违规处罚6.1员工上班迟到或早退每次扣3分(每1分相当于10元现金),由其直属上级或部门负责人填写《奖惩通知书》交人事行政部进行考核,处罚在当月所发工资内扣除。每月上班迟到或早退3次及以上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对其做出辞退处理且不予任何补偿;如因员工迟到或早退而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将对其做出相应的经济处罚。6.2培训、训练、会议迟到或早退(指超过开始时间、结束前离开)者,每人/次处以20元罚款。因部门管理人员监管不到位而导致本部门员工出现迟到或早退情况的,每次对该管理人员处以50元罚款。6.3员工旷工半天者,公司将扣除其当日工资;旷工一天者,公司将扣除其当日的三倍工资。当月累计旷工次数达2次或以上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对其做出辞退处理且不予任何补偿;连续旷工超过3天者,将视为其无条件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6.4未打卡签到且本人无法提供明确的考勤证明者,按旷工论处。7.休假管理7.1公休假日7.1.1员工当月日常休假由部门负责人统筹安排,部分岗位可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安排轮休。7.2法定节假日7.2.1法定节假日指: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共计11天。具体休假时间按照国家规定,以行政人事部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7.2.2法定节假日期间,各项薪酬福利全额发放。7.3病假7.3.1员工因病无法坚持工作者,可凭二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审批后休病假,无法出具医院证明者擅自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7.3.2员工病假天数(含住院)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80天,员工在休病假期间无法享受公司各项薪酬福利。7.4产假/护理假7.4.1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时可享受90天产假,符合晚育条件、剖腹产、难产、多胞胎的女员工可增加15天产假假期。7.4.2公司男员工其妻子生育时,可享受3天护理假。7.4.3员工在产假/护理假假期间,各项薪酬福利发放50%。7.5工伤假7.5.1员工因工负伤,经医生诊断证明需要休假养病的。7.5.2工伤医疗期间,各项薪酬福利全额发放。7.6婚假7.6.1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方可享受带薪婚假。7.6.2员工达到法定年龄结婚,享受5个工作日婚假。7.6.3员工初婚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者,可在婚假的基础上增加2天晚婚假。7.6.4员工的婚假在领取结婚证书的当年内享受。婚假期间,各项薪酬福利发放50%。7.7丧假7.7.1员工的直系亲属(双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者,公司可给予5个工作日丧假。7.7.2丧假期间,各项薪酬福利发放50%。7.8年休假7.8.1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方可享受年休假。7.8.2员工累计在本公司工作已满1年不满5年的,可享受年休假5天;已满5年不满10年的,可享受年休假10天;满1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须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使用。7.8.3年休假天数为工作日天数,不包括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原则上年休假须当年使用且一次休完,过期无效。7.8.4员工在年休假期间,各项薪酬福利全额发放。7.9补休假7.9.1因物业服务行业的特殊性,公司下属的行政人事部、工程管理部、秩序维护部、环境管理部、会所管理部、客户服务部均实行法定节假日值班制度。以上各部门负责人应提前对部门岗位的法定节假日值班统筹安排,员工应当按照部门负责人制定的值班表进行工作和补休,拒不遵守的员工将按旷工处理。7.9.2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值班的,均安排补休。补休假以部门负责人报行政人事部备案的值班表及公司的考勤记录为准,补休假当年内有效。7.9.3春节3天法定假日值班的员工按1:3的天数予以补休,其它法定节假日值班均按1:1予以补休。7.9.4员工补休假期间,各项薪酬福利全额发放。7.10调休7.10.1员工本职工作尽量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如经上级指派和公司领导审批同意的当日工作时间延长及变动,员工可于日后进行调休。7.10.2员工如有加班的,原则上安排在当月予以调休。7.10.3当秩序维护员在不当班时接到突发任务须出勤时,以累积满8小时,按一天出勤记录折算,由部门负责人安排调休。7.10.4员工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轮休而需调休的,须填写《请假单》发起审批程序,经直属上级、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同意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进行调休。如未经批准而擅自调休的,公司将视其为旷工并进行相应处理。7.11员工所有类型的休假均须填写《请假单》发起审批程序后方可执行。8.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9.相关质量记录表格《出差申请单》《请假单》《考勤证明签批单》《奖惩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