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案例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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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说明【分类】公司法案例选编(法学教学参考书)【编者】林准【出处】公司法案例选编【出版社】法律出版社【出版日期】199608【页号】1—2《公司法案例选编》是案例选编系列丛书之一,由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林准大法官主编,收集了近年来法院审理的有关公司法方面案例共18个。这些案例均具有典型性和争议性,其中许多案件都经过上诉、申诉程序。本书以我国有关公司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基础,参照统编教材《新编公司法教程》的内容和体例,因此,既适用于大学本科教学,同时也可以成为大专、函授、中专等学生学习公司法课程的辅助教材。每提及公司法,人们往往认为就是指1994年7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其实不然,在《公司法》生效前,我国已有许多有关公司的专门法或散见于相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在改革、开放,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条件下,各种各样的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出现。随着公司数量的剧增,在管理上也曾出现过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国务院曾数次进行“清理整顿”,颁布了许多与此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这些规范性文件,是公司法理论和公司法基本原则在中国特殊环境下的应用。在不断整顿和调整中,积累了多方面的经验和教训,为制定《公司法》准备了基础和条件。从《公司法》本身看,它并没有囊括所有的公司组织类型,只对较为典型和常用的公司组织形式和相关的问题作了规定,因此,《公司法》并不能代替其他有关公司的规定,如:《民法通则》中关于法人的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仍与《公司法》一起共同组成调整中国公司的规范体系。因此,本书的编写并不仅局限于《公司法》的规定,以及《公──────1页──────司法》生效后,依《公司法》判决的案例,而是从广义上的公司法出发,配合公司法中的重要理论问题和重要制度,进行案例的收集和摘编。本书力求收集各种有代表性、能对公司法原理或原则有解释性的案例来配合公司法教学,但是,由于我国的公司法案件审判工作尚未充分开展起来,因此,案例品种受到很大限制。为弥补这一不足,同时也是为了给读者和学生提供一个思考问题的新视角,本书收集了一些美国公司法判例,供教学参考。本书的编写得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方流芳先生的支持和帮助,在此谨表谢意。本书的编辑,由于时间仓促,难免会有不当之处,希望读者为本书的进一步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本书由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审定,责任编辑为田榕。编者1996年6月──────2页──────序【分类】公司法案例选编(法学教学参考书)【编者】林准【出处】公司法案例选编【出版社】法律出版社【出版日期】199608【页号】1—2随着经济的开放,传统的法律教学方法、法律课程设置、法律教科书的内容显露出许多难以适应社会需求的弱点。法律教育也需要改革!这已是法学界广大人士的共识。然而,法律教育的改革并非仅靠愿望就能实现,这是一项“革命”式的举动。改革从何处入手,已有不少人提出过建议,目前,在各高等院校中,也有人对此进行了一些尝试,但是,这些尝试却难以作为成果进行推广。究其原因,有许许多多,可是,有一种原因是可以肯定的,即:在法律教育中起中坚作用的法律教科书尚没有进行“革命”性的改造。法律教科书的改革是法律教育改革的关键之一,我们对此深信不疑。在目前状况下,全面实施这种改革尚需时日,但我们却可以在现有教科书的基础上,作一些辅助性的改良,以期为渴求法律教育改革的人提供一些方便和条件。凡学过法律或从事过与法律有关的工作的人士都知道,虽然我国属成文法国家,但是,判例在此也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尤其是对于那些囿于书本和单纯法律条文学习的学生来讲,它是了解我国法律实施和适用活动的重要媒介,也是在他(她)们走向社会之前进行实习的工具。因此,缺乏案例参与的法律教育和法律教科书是不完整的。为此,我们编辑了这套专供教学用的案例,并希望这套案例能够在教学中得到承认和欢迎。这套案例的编辑,与以前的编辑有些差别,第一,没有对案例的评析;第二,对个案的不同看法或观点作简略说明;第三,每个案例后附有该案涉及的法律条文,其中包括法院审理、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文和不同观点产生所依据的法律条文;第四,所选案例都是近年发生──────1页──────的较有影响、较有争议以及较为典型的案例。之所以对本套案例作如此编排,目的在于:编者尽量保持原案原始情况,作到客观,不掺杂个人意见倾向;用尽量少的篇幅载入最大限度的信息量;用各种争议观点、提示以启发学生的思维,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附图:──────2页──────目录【分类】公司法案例选编(法学教学参考书)【编者】林准【出处】公司法案例选编【出版社】法律出版社【出版日期】199608【页号】1—3一、公司权利能力……………………………………………………11.江西省南昌市中外合资裕华服务企业有限公司诉国营金坪华侨企业公司及国营金坪华侨农场案………………12.西安市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诉陕西省唐都科研药厂案……………………………………………………………93.广东省高明县沧江出口加工区开发总公司诉江苏省南通市木材公司案…………………………………………14二、公司登记……………………………………………………23西藏自治区交通厅矿产商业综合经营公司诉西藏硼砂厂案…………………………………………………………23三、公司发起人…………………………………………………291.广州市木材公司、广州市华成建材贸易公司及广州市木器公司诉深圳市深华贸易公司案………………………29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诉辽宁省大洼县国营荣兴农场和江西省萍乡市丹江商业公司案………………………453.河北省馆陶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贸易公司诉内蒙古自治区农业委员会及内蒙古化肥生产供应技术服务联营公司清产小组案………………………………………52四、公司的主体资格……………………………………………591.齐鲁石油化工公司胜利炼油厂工会委员会诉广东省梅县市乡镇企业供销总公司案……………………………592.广东省阳春县人民政府诉广东粤海进出口公司惠阳分公司案……………………………………………………68──────1页──────3.湖南省郴州地区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诉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云南省总队云卫服务公司案………………794.广西灵川铁合金厂诉山西工业集团清理整顿领导小组等十三家单位案…………………………………………89五、股东权利………………………………………………………106潘志宏诉四川峨眉铁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案……106六、工会权利……………………………………………………111上海国际贵都大饭店有限公司工会诉上海国际贵都大饭店案………………………………………………………111七、公司对分支机构的责任………………………………………115上海仪表电子工业供销公司经营部诉福建中闽电子有限公司案……………………………………………………115八、公司对公司经理人员行为的责任……………………………1221.中国华阳技术贸易总公司诉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宣武区办事处和山东省德州市东风综合日用品商店案……1222.广东省平远县大柘供销合作社诉济南军区空军郑州颖河路离职干部休养所及刘静案…………………………128九、公司破产………………………………………………………1361.部分债权人不同意宣告北京市兴业农工商开发公司申请破产案…………………………………………………1362.宁夏无线电一厂申请破产案………………………………1383.尚志市一面坡葡萄酒厂申请破产案………………………139附录:美国公司法案例介绍…………………………………………143一、发起人责任……………………………………………………1441.舍伍德和罗伯特—奥瑞根有限责任公司诉亚历桑德拉………………………………………………………………1452.豪及其成员诉鲍斯………………………………………147二、否认公司人格…………………………………………………151──────2页──────祖斯特诉奥利桑…………………………………………………151三、有缺陷公司的行为……………………………………………156汤普森和格林机械公司诉音乐城露伯公司……………………156四、对前任公司的债务继承………………………………………158J.F.艾迪逊·蓝伯公司诉莱克利…………………………158五、公司经理人员的忠诚责任……………………………………161海斯牡蛎公司诉强点牡蛎公司…………………………………161──────3页──────一、公司权利能力【分类】公司法案例选编(法学教学参考书)【编者】林准【出处】公司法案例选编【出版社】法律出版社【出版日期】199608【页号】1—221.江西省南昌市中外合资裕华服务企业有限公司诉国营金坪华侨企业公司及国营金坪华侨农场案(华侨企业公司是否超越经营范围)案情介绍:被告(二审上诉人、申诉人):国营金坪华侨企业公司被告(二审上诉人、申诉人):国营金坪华侨农场原告(二审被上诉人、被申诉人):江西省南昌市中外合资裕华服务企业有限公司1988年2月2日,上海华力达医疗器械公司(以下简称“华力达公司”)与国营金坪华侨企业公司(以下简称“金坪公司”)签订了购销避孕套合同。此后,华力达公司与上海乳胶厂签订了订购避孕套合同。同年2月底3月初,金坪公司向江西省南昌市中外合资裕华服务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华公司”)发出做避孕套生意的要约,裕华公司接受要约,双方于同年3月12日在上海签订了一份购销360万只金香牌避孕套的合同。合同规定,由金坪公司提供规格为33mm、35mm的避孕套各180万只(两个货柜),总金额34.92万元,汇票付款,上海交货,由金坪公司代办托运,交贷时间为1988年3月底,将两个货柜全部发出。不按期发货,每货柜罚款5000元,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按成交总金额15%罚款,运费由裕华公司支付。裕华公司经办人将签好的合同带回南昌盖章,合同至此成立。在此之前,裕华公司按金坪公司提供的帐户帐号,于3月11日开出汇票分别汇给上海乳胶厂29.52万元,汇给华力达公──────1页──────司6.48万元。1988年3月16日,裕华公司与深圳蛇口经济发展公司(以下简称“蛇口公司”)订立了购销避孕套合同,合同规定:由裕华公司供给蛇口公司33mm、35mm各180万只避孕套,总金额39.6万元。交货地点蛇口港,交货日期3月底前将两个货柜从上海发出,不按期发货,每货柜罚款5000元,裕华公司负责代办运输,蛇口公司支付运费,5天内将10万元定金、10天内将全部货款汇入裕华公司帐户。蛇口公司在3月24日支付了定金,4月21日收到提货单后支付了货款。因金坪公司在3月底之前未发货,裕华公司无法履行与蛇口公司签订的合同。在蛇口公司多次催促下,裕华公司于4月初派人到上海找金坪公司的经办人陈卫国。在未找到陈的情况下,裕华公司直接到上海乳胶厂联系发贷,上海乳胶厂于同年4月12日通知裕华公司,货已交上海外运公司运往蛇口港,并将运单交给了裕华公司。由于交货时间迟延,蛇口公司不愿承担运费,裕华公司不准蛇口公司提货,经当地工商部门调处,5月2日蛇口公司提走货物。裕华公司未收到运费,要求金坪公司承担。6月7日,金坪公司将迟发货罚金3500元(与运费相当),交给裕华公司,裕华公司以香江大酒楼的名义将款收下,并出具了“合同已执行完毕,收到迟发货罚金3500元”的收条。蛇口公司提走货物后,发现全部是33mm规格的,要求退货。经与裕华公司协商未成,蛇口公司于同年5月19日,向深圳市蛇口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于裕华公司从未到庭,该会于1988年9月20日缺席仲裁,裁决裕华公司必须在1988年10月15日前提走全部避孕套,退还货款,双倍返还定金,赔偿仓储费、装卸费、货款利息,共计529171元。裕华公司收到仲裁裁决后,既未在法定期间内起诉,也未执行。于是,蛇口公司向蛇口法院申请执行,蛇口法院于1988年11月24日从裕华公司在深圳的一家帐户上的53万余元转入蛇口公司帐上。──────2页──────1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