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木销售合同甲方:乙方:甲、乙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苗木购销协议:一、合同的标的、规格、数量、价格甲方销售“XX”牌苗木给乙方,具体数量、规格、价格见下表:树种规格(cm)数量(株)价格(元/株)销售额(万元)备注银杏高≥1555065035.75国槐高≥1530050015.00水杉高≥1543028012.04梧桐树高≥18300100030.00香樟高≥2040060024.00皂角高≥15300190057.00高≥小计/2280/173.75/合同总价(小写):壹佰柒拾叁万柒伍仟/佰元整说明:本合同苗木的销售价是上车价,起苗和包装费由甲方承担,运输和卸车费用由乙方承担;二、质量要求甲方所提供的苗木质量须达如下标准:①根须发达,须根多;②苗木健壮,树冠匀称;③无检疫病虫害;④没有严重的机械损伤;⑤包装要求应符合行业的一般标准。三、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当场收清苗木款及运费。四、交验货时间及地点交费地点:种植基地所在地大货车可至的公路边。交货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质重,提供给乙方所需的苗木,保证不提供假苗。2、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提苗期限内不提完所有的苗木,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剩余苗木。3、乙方在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苗款的前提下,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提供所需的苗木。六、违约责任双方均应按合同的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有违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0%的违约金。七、免除责任双方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可免除违约则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遭遇不可抗力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如贻误通知,贻误通知一方需对因贻误通知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八、纠纷的解决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若实事求是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交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诉讼解决。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甲方: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乙方: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